妇人只吃了两颗,便把剩下的递给子禾了,笑着说道:“子禾多吃些,水灵灵的,可爱极了,待是再过几年,求亲的人,只怕要把那木门槛都踩踏了呢。”
此处,是一小河溪,水从山中流出,十分清澈,带着泉水的甘甜,村中的人,在此处堆了几块大石头,做洗衣裳之用。
洗菜、洗果子的,也是在这条河溪中。
若是有人在洗衣裳了,那洗果子、洗菜的,便会上前一些,避开那洗衣之水。
子禾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本正经道:“我不嫁人,我要跟着阿娘!”
妇人被这话逗笑,忍不住捏了捏她那婴儿肥的脸颊,“子禾,日后只怕你是要巴巴的嫁人呢,嫁去新锦当个王妃怎么样?”
“我才不要当王妃。”
妇人逗她,“那你想当什么?当太子妃?当皇后?”
“我要当公主!”
子禾阙着嘴,“我要当公主!”
妇人扑哧笑出声,“子禾啊,陛下的女儿才能当公主的呢。”
子禾:“不管,我便是当公主,才不要王妃。”
“若是不能当公主,那我便只当阿娘的女儿,一辈子当阿娘的女儿。”
妇人笑得前俯后仰,“子禾,你可真是有趣呢。”
元笙一洗净了果子,招道:“大嫂子可别逗她了,她还小呢。”
妇人:“你这女儿,可真真有趣呢。”
元笙一带着女儿回家的路上遇上了不少村民,村民都是招呼问好,十分亲切。
元笙一虽然是四年前才搬来这儿的,可她朴实、谦卑、有礼的性子,村民都很喜欢,也早已经把她成村里人了。
村民们体谅她们孤女寡母的不容易,常常是送一些瓜果蔬菜、米粮豆类来,在佳节时,也请他们去吃饭。
在这儿的四年,日子很清静、平和、有爱。
元笙一很喜欢这里,原本是打算带着子禾一辈子都住在这儿了。
但前几日村长家从新锦考举的儿子带回来了一个条消息,说太子将去西边征战,这让元笙一不安。
西边,丛林之地,对于在新锦长大的扶华来说,光是气候便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且战场上,刀剑不长眼睛,扶华不过八岁,哪有那么多经验,只怕是要陷入危险中。
“阿娘!”
子禾递上一杯水,“阿娘喝水,阿娘是在想阿爹和哥哥了吗?”
子禾已是三周岁了,懂得察言观色了,也懂得了一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