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话本中,杀了一个,就如同捅了马蜂窝,一个接着一个送人头的,不过是为了戏剧冲突罢了!”
这是真实世界,不是小说,人要现实得多。
——哪怕是至交亲朋,也几乎不可能为了一个死人,去和强敌搏命,相反,争抢财产、吃绝户,甚至‘汝妻子,吾自养之’的可能,都比那种概率大多了。
“故事中口口相传的忠义之辈,正是因为屈指可数,才会被传颂、希冀啊!”
至于野狼帮?
那就更不是问题了。
野狼帮不过一个帮派组织,办事拿好处,可不是帮众的老母,专门擦屁股的,外面惹的祸患,自然自行承担。
为了周长林、高通,就出动强横武者报复?
简直无稽之谈。
别说方锐没有冒犯到野狼帮,没有利益冲突,即使有,面对方锐这般强者,对方也会权衡再三,看是否能拉拢,或者其它各退一步的解决办法……
在真正穿鞋的人面前,武力永远是最后一步。
“我的成品药生意,这次之后,应该就没人再敢觊觎了。”
倒不是没有更强大的势力,而是:以成品药生意目前的利润,方锐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能够镇得住。
门当户对、德位相配,就是这个道理。
“此处非是久留之地,事情了结,也该尽快离开了!”
方锐目光一闪,抓紧时间摸尸。
他在周处、周长林、高通三人身上搜刮一通,只得了一些大钱、碎银,加起来约么一两银子。
“穷鬼!”
方锐不由暗骂了声。
不过他也理解,这些人是来截杀他的,身上带那么多钱做什么?
真要说,这次战斗的收获,除了震慑黑市众人、护住成品药生意之外,最有价值的,并不是那一两银子……
而是:一把砍刀,一把匕首——前者是周长林的,后者,则是从周处身上缴获的。
那把砍刀,和县兵的制式武器质量差不多,在黑市中,约么能卖出十两银子;那把匕首,也值个二三两银子。
“好东西!以后打斗,终于不用赤手空拳了。”
“匕首可以随身携带……砍刀的话,稳妥起见,还是找个地方埋了,等需要的时候,再起出来!”
方锐整理了下收获,确认现场没有什么破绽、遗漏,当即飞快离开。
装石头的小麻袋,也没再去捡。
那个小麻袋,真的就是装石头的,他来回拿着,不过是掩人耳目,顺便当做武器罢了。
身上真正藏东西的地方……
方锐摸了下背后褡裢。
那是前些日子,方薛氏特意为他缝制的,里面除了做生意的钱,还有今天买的三斤黄豆、一斤腊肉。
至于粗粮?
那玩意方家藏得不少了,方锐早就打算,不再多存了。
……
方锐找地方埋了砍刀,快步回家,脑海中还在想着,等方薛氏、方灵看到他带回来的腊肉、黄豆,该如何高兴。
开门。
却看到:正屋的门大开着,一眼望去,其中桌椅凌乱。
‘不好!’
方锐心头一跳,也不去管凌乱的屋子,径直冲去地窖。
来到地窖。
他看到门口,那块堵门的巨石没动,才松了一口气。
“娘、灵儿?”
方锐喊着,发力将巨石搬开。
“是锐哥儿么?在呢!”
吧嗒一声,里面门栓拉开,方薛氏拉着方灵出来。
“兄长!”
方灵如乳燕投怀一般,扑进方锐怀里,没等他发问,就主动说了:“半晌前,咱家来了一个毛贼哩……还找到了地窖,在外面搬不动巨石,才走了……”
“娘不让我出声……我可乖了!”她仰着小脸,一副快表扬我的模样。
“也幸好听了锐哥儿你的……”
方薛氏脸上满是后怕,显然心有余悸。
方锐目光一闪,拼凑出了事情经过:窃贼翻墙进来,撬门偷了屋里,又找到了地窖,搬不动巨石,方才走了。
‘还好,我让娘、灵儿躲去地窖……若是在家中……那简直不敢想象!’他庆幸不已。
进屋,点燃油灯。
屋内,乱糟糟一片:厨房中,装着高粱面的小陶罐不见了,还有一些野菜……其它一些小杂物……
“丢了好些东西哩!”
方薛氏心疼不已,连连叹息。
“人没事就好。”
方锐摇头:“再说:咱家大头,又不在这里……”
那些被偷的东西,其实只是小损失。
方家真正的大头:钱、粮,都藏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