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此,要是调查方向出了错误,那所有假设都不成立了。”组长秦浩朝窗外看了眼,然后说:“吴勇,去把灯打开。” 天黑了下来,办公室内也有些看不清了。 吴勇过去打开灯后,秦浩继续说道:“不过从目前种种调查所找到的线索来看,方向应该是没有错的。” “方向若没错,那真相很快就会浮出水面了。”我攥紧拳头,视线盯着黑板。 “一周内连破两案,离奇杀人案件调查部没有给警察局丢脸,这个头开的漂亮啊。”孙肖汉若有所思地说。 “先不能妄下结论,毕竟这案子还没破。”组长秦浩掏出烟盒,从里面拿出烟卷用火柴点燃抽了口:“时间不早了,今天大家都早些回去休息吧。”说完,组长从黑板前走下来,从几人身边穿过。 吴勇瞟了眼组长,然后压低些声音对孙肖汉和我说:“虽然组长嘴上这样说,不过他肯定也觉得这案件进入尾声了。本来今天上级想先将李玉石哥俩送上卡车游街,却被组长拦了下来,说等三颅案破获,两案凶手一起。” 所谓卡车游街,有两层含义,一是给百姓一个交代,让他们亲眼看看凶手已被抓到。二是震慑,震慑潜在犯罪者,让他们不敢在以身试法,也表明警察局势必会与罪犯斗争到底的决心。 游街一般是凶犯判刑后,卡车绕着城市走一圈后会将犯人送去牢房,要是死罪,则是直接拉去刑场,在百姓围观、目睹下,进行枪决。 三人起身,关好办公室灯,一起下了楼。 我跟吴勇顺路,分别骑了一段自行车。上次审问李玉,记者现场拍摄的照片,刊登出来的,选了吴勇两张并不完美的照片,本以为他会生气,却并没有。我有些好奇,路上便询问:“报纸上的照片,还以为你会生气。” “有啥好气的。”吴勇蹬着自行车回答完,看向我自行车说:“你爸还真挺厉害的,这自行车焊的不错。” “我爸一直不同意我进警察局,是我偷偷去报名的。后来被选上他也没在说什么,真没想到他会弄个自行车送我。”我说完,想起上次在吴勇家住时,并没看见他父母,本想问,但刚要开口,又觉得不妥,于是收了言,随口说了句:“长这么大,这还是我爸第一次送我礼物。” “真好。”吴勇简短地回了句。 跟吴勇分开回到家后,父亲正在井边儿打水,见我进来,有些惊诧:“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工作做完了呗。”我停好车,走到父亲身边接过水桶,帮忙打水:“最近竟忙案件了,您那边怎么样,铁匠铺没发生啥事儿吧?” “铁匠铺能发生啥事儿。”父亲后退两步,询问我:“晚上吃了没?” “还没。”我回答。 “那我炒个菜,咱爷俩喝点?”父亲虽然在询问我,但说话时已经转身朝屋里走去。 我打上一桶水,拎进屋,倒入水缸,进屋换了身衣服,坐在炕上等着。没一会儿,饭做好了,父亲倒了两碗酒,我陪着他喝了点儿。吃饱喝足,父亲说他有个徒弟今天病了,没去铁匠铺,要去看看。他走后,我收拾了碗筷,便回屋坐在炕稍研究案件。 其实整个案件已经基本理清,嫌疑人便是在北都开饭店、酒楼的,由关家坟来此地做生意的买卖人,曾听过李石、李玉犯下的案子,或许当年亲口品尝过李玉厨艺之人。看上去范围很广,但以上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在加上家里养狼狗,范围就会缩小很多很多。毕竟全部条件都符合的人,不可能很多。 除了以上几点外,还需要有个条件,就是能够储存尸体,骸骨。如果猜的没错,凶手虽然把死者头颅丢了出来,但身体并没有,一定还藏在犯案人家中。 想到这儿,我拿起钢笔,写下了去店铺询问时需要留意的几点:一,死者既然被盐,或者盐水浸泡过,那肯定有浸泡的容器,水缸?既是饭店之类,人来人往,把尸体泡在水缸未免太明目张胆了吧?虽明目张胆却不无可能,如若符合以上条件,家中有多个水缸,亦或者地窖?需要留意。 二,今天调查狗肉馆时,因为狗是在另外一个院子被杀处理好后才送去饭馆,我就突然想到,本案犯案者也极有可能是这样,处理尸体的地方,未必就是在饭馆内部,很可能有个隐蔽的院子。 三……刚在本子上写下这个数字,我紧皱起了眉头,想起之前那个施粥棚子,以及小乞丐的话。我几乎可以肯定,当晚逃走的桂花肯定去过施粥棚子那边,如果桂花是在施粥后遇害的,那是不是说明,犯案者那晚也去了施粥棚子施粥? 想到这儿,我拿出怀表看了看,此时才刚过七点,骑自行车一个小时应该能够过去。我起身背上包,找了一截绳子,来到院子,把手电筒绑在了车把上,推车出门时,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