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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他真的嫌弃她(1 / 2)

刘启好像不会在乎这些事情,自从那夜之后,他就再也没给过她好脸色。

王阿渝一手拿着鹿肉,一手撑着下巴,不断偷瞄刘启。

不知道他有没有偷偷观察过自己,反正自己倒是不经意间就会看到他,谁让他是这里的老大呢?

随便吃几口鹿肉垫一下,王阿渝就抓了几把草喂马,一边揉着马儿的鬃毛,一边又苦苦叹息,若自己是个男子,肯定也是想要加入这种队伍的,跟着大佬们云游四海,行走在广袤无垠的大地上,多么快活。

而且刘启很喜欢他们,似乎只有在跟他们聊天时才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最气人的是,那笑容相当好看,恣意潇洒。

羡慕嫉妒,在王阿渝心中不断涌出。

林中传来沙沙声,正在啃食着地上杂草的马儿突然警惕地扬起头,四个蹄子躁动不安起来。

王阿渝一抬头,就看到邱思正火速向她跑来,边跑边抽出腰间的长刀。

其他侍卫也都站起身子,拔出长矛拉开阵容,刘启早已拔出长剑站在中央。

一队人马专心致志地看着不远处摇晃着的草丛。

王阿渝本能地站在安车上,死死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出声,邱思护在安车前,随时准备战斗。

沙沙声和顿顿声越来越近,林中的草木开始波涛般抖动,本以为自己面临的将是强悍的千军万马,却不料人没见到,冲出几只黑不溜秋的壮物,就像正在迁徙的族群,横冲直撞,一路狂奔。

这是一群凶猛的犀牛,它们成群结队,头顶上的大犄角似乎可以撞破一切,让人见了望而生畏。

王阿渝站得高离得远,她伸出手指特地数了数,正好十头,有大有小,看样子是一家人。

她心里其实没觉得很害怕,相反,她很乐意看这种家族和睦的动物出现,只是可惜了被践踏得寸草不生、一片狼藉的树林。

眼见犀牛们离去,所有人绷紧的背全都变得松弛,这种事情侍卫们都司空见惯了,刀剑入鞘,又坐在地上吃起了鹿肉,不过鹿肉沾染上了灰尘,张嘴一吹,照样能填饱肚子。

王阿渝在安车上打了个瞌睡,刚睁眼,邱思就说要出发了,她朝外一看,晁错依然骑在马背上。

明明他才应该坐车吧,而且这车是刘启专门为他准备的。

可惜她不会骑马,不然她夺过马鞭一夹马肚子就飞奔而去,晁错一个四五十岁左右的男子,不好意思跟一个年轻女子相对而坐,宁愿在外头看看风景,吹吹秋风。

话说如果真的嫌弃她,为何不把她随便找个地方丢了呢?

安车就像一只慢吞吞的乌龟,晃晃悠悠走不到头,究竟走了多少里地完全察觉不出来,连晁错都开始犯了困,邱思也在不断打哈欠。

刘启卫队里的侍卫们都是些长相俊俏的男子,身强体壮,行事果敢,除了有些粗枝大叶也挑不出什么错了。

邱思跟刘启一样一样的,他也应该意识到了带一个女子随从巡视是拖后腿的。

不知不觉到了半夜,众人的水壶基本上都喝了个精光,就连一直坐在安车里的王阿渝都有些口干舌燥,更别说外头那些吹着冷风的男人们。

终于到自己要一展身手的时候了吗?

王阿渝自告奋勇道:“我去找水吧,刚才赶路时我听到泉水的声响了,就在不远处。”

担心别人抢先,她提前跳下车,拿着一个大木桶就跑走了。

这里的花草树木长势旺盛,应该是有水源的,可具体在哪里,她是全然不知的,为了找到水,她走了很久,人生地不熟,十分合理地绕了远路。

终于,一道从山顶自上而下的小瀑布出现在她的眼前,她心底雀跃,捧了一把水就将脸洗干净,满满打了一桶水。

左右无人,风声呼啸,王阿渝衣衫单薄,忽然发冷,月黑风高之下一般都会发生不吉利的事情,她勒了勒衣襟,提起木桶就往回走。

待走回去后,她愣了,没有人,没有安车,没有马,一丝人气都没有。

莫不是自己记岔路线了?

可土地上明明有安车踏过的痕迹啊……

难道真如自己所想,这群男人真的把自己抛在这里了?!

木桶顿时落地,“噗通”一声,地上炸开一朵水花,王阿渝瘫软坐下,双手无奈扶额。

正当她打算捡起水桶继续赶路时,一匹黝黑的骏马瞬移般跑到了她的面前。

她抬头看,竟然看到刘启独自一人骑在马上,眉间拧起,掌中握着的长剑发出凛凛寒光,他身上带着点点血迹,满面焦灼,道:“晁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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