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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7章 杀人标记(1 / 1)

蓝翔医院。

苏千殷坐在床上,把被子拉起来盖住腿,然后剥开一个橘子。

“沈斯泽已经死了。”

她看向在床边飘荡的陈缘儿,“但你的怨气还没有消散,这是为何?”

陈缘儿指了指胸前的血窟,满脸怒恨:“因为直到现在,警方都没有查出来他到底为什么杀我!我真的很不甘心,这辈子死得不明不白的......”

“疯子杀人还需要理由的吗?如果需要理由的话,就不配当疯子了。”

苏千殷低下头,长睫细卷分明,眼眸幽亮,白皙精巧的脸庞侧着看,竟让陈缘儿有些移不开眼。

她连忙踩住空气,从苏千殷上方飘过去。

苏千殷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默默地往嘴里塞了瓣橘子。

好酸......

但是这么一酸,突然刺激到了她的大脑。

她想起一个画面。

之前她在巷子里发现那个孩子的尸体时,他的背上正插着一把十字架形状的长刀。

她当时并不觉得奇怪,因为每个杀人犯作案,都有自己的癖好和习惯,但是如果把这个杀人犯跟沈斯泽联系在一起,她忽然觉得有些违和。

如果没有杀人的理由,为什么要在现场留下具有象征性的凶器?

难道是为了向警方示威?

通过刀柄上的暗号,让警方知道他是犯罪组织中的一员,却又抓不到他,他是想享受这种把警方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感觉吗?

不,以沈斯泽的性子,她不觉得他会在这种事情上浪费时间,毕竟这家伙无论是杀人还是制造恐慌,都是为了取悦自己。

如果单纯只是想引起警方的注意,对他来说反而太平淡了。

“陈小姐。”

苏千殷蓦地抬头,“我问一下,你死的时候身上有什么特征吗?”

陈缘儿愣了下:“啊?”

“我说的特征,并不是指面色苍白嘴唇发紫那些的,而是指沈斯泽有没有在你身上留下什么象征性的东西。”

苏千殷把嘴里的橘子咽下去,声音清晰平淡,“比如,一把十字架形状的长刀。”

“这......这个有!”

因为回想起不好的回忆,陈缘儿的语气尖了些,“但是除了这个,他还往我嘴里塞了个苹果!”

苏千殷又要去掰橘子的手一顿:“苹果?”

那还真是奇了怪了。

塞苹果这种行为没有任何刺激性,不可能是为了挑衅警方,反而更像是在给杀人做标记。

但是为什么那个孩子的尸体没被塞苹果?

大概,是因为嘴巴太小吧。

所以到底为什么,沈斯泽会把苹果当成杀人标记?

他这种随性疯狂的性格,不应该受到任何约束,除非......

苏千殷拧着眉,想了想,又吃了一瓣橘子:“陈小姐,你确定没有招惹过沈斯泽这样的家伙吗?”

陈缘儿面色微沉:“我干嘛要去招惹疯子?”

“那我想到一种可能。”

苏千殷抿了下唇,手臂往床边伸去,拿过来一个枕头,“也许,沈斯泽是在替别人杀了你。”

陈缘儿的视线随着她的手移动:“什么意思?”

“一个把杀人当做乐趣的疯子,不会在杀人后,给尸体留下没有任何用意的东西,除非是帮别人留的。”

苏千殷侧过身,把枕头放到身后,“说起来我又想起一条线索,当时沈斯泽的那家花店外面有个招牌,上面好像写着什么来着......久荟?”

没错。

就是久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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