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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七章:藏人(2 / 3)

这大白天的,野兔并不不活跃,大多藏在洞穴里,但黑虎和精灵也不是吃素的,嗅着气味,就把野兔的家给拆了!

这山里的兔子,高明程把它们都称呼为野兔,但其实兔与兔之间,也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兔子奔跑的极快,以高明程的目力和准头,都很难弄死,而有些兔却容易弄死些。

如果是生物学专家在此,那么可能会解释这些野兔中,一部分是国内的本土野兔,属于旷兔,意味着生活在旷野里,它们不会打洞,奔跑起来格外的迅速,后腿更是很有力道,如果鹰在捕食野兔,却不幸被野兔的后腿踢到,那么鹰的小命都可能不保了。

而另外一部分野兔则是穴兔,穴兔是外来者,在古时候,作为贡品进入我国,随后有部分逃逸,在野外生存繁衍。

至于具体是什么朝代传进来的,至今还没有一个特别准确的答案。

当然了,这种学术性的问题,高明程是不在意的,他只需要在找到野兔后,瞄准,投射,将目标野兔弄死即可!

在两狗的帮助下,一人两狗捣毁三个兔穴,猎杀了八只野兔!

也算是丰收了!

高明程把野兔垒放在一起,然后说道:“收工!接下来我要挖冬笋了!”

高明程是带了锄头来的,他找了片竹林,根据自己的经验,从竹枝的长势来判断竹鞭上是否长有冬笋。

挖春笋,是个人就能干,但挖冬笋,没有经验,那还真干不好!

冬笋不会长出土,是藏在土里的,你看着土面是没有任何痕迹,全靠经验来判断和寻找的。

高明程挖了这一小片竹林,就挖了十几个冬笋出来,大的有两三斤,小的则只有一斤多点,像这种小的,剥了笋壳后,里面就没有多少肉了。

高明程又挖了几个大点的冬笋,这才满意的收工了。

抖开随身带着的袋子,把冬笋和野兔都装进袋子里。

用袋子装东西,可比竹篮背篓什么的强多了!主要是袋子轻便,在山里穿行时也更方便。

“黑虎,精灵,走了!”高明程挖冬笋时,黑虎和精灵并没有围在他身边,而是在附近的林子里玩耍,高明程时不时能看到一片灌木晃动,有细碎的声响传来。

不过随着他一声吆喝,黑虎和精灵就先后从林子里钻了出来,两狗的毛发上都沾着一些枯枝落叶,但黑黝黝的眼中却是充满了活力,显然是极为兴奋。

高明程也很久没和两狗相处了,看着它们充满活力的样子,也笑着伸出大手,狠狠地撸了一把。

“走吧!”过足了手瘾,高明程这才背着袋子,跟在两狗的身后下山。

山路崎岖,并且布满了枯枝落叶,在落叶之间,还有一些树木的种子。

高明程就看到不少的无患子的种子。

无患子是落叶乔木,这会儿光秃秃的,只剩下一个树干伫立在山坡上,但满地的无患子种子,却也是一种宝。

无患子的种皮,类似干桂圆,这个是有清洁功能的。而它的种子圆润,可以用来做成珠子,加工成手串。

高明程倒是知道无患子,但用的次数少,他现在洗头发,有时候用茶枯洗,但大部分时候图方便,都是用洗发水和肥皂洗的。

于是他大脚无情的踩在无患子上,大步的下山回家去了。

回到家中时,立即闻到一股菜香味。

“明程哥,你终于回来了。再不回来,我怕菜都要凉了!”毛子笑着迎上前来,骄傲的展示着他做好的饭菜。

无父无母的毛子,其实也算是生活小能手,煮饭洗衣搞卫生等家务活,他都挺上手的。

高明程把袋子放下,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菜,笑道:“看着不错嘛。”

“毛子,喊你弟弟来吃,要是下次我没有回来,你们给我留点饭菜就行,不用等着我。”高明程随意的说道,先去洗手,然后盛了一碗饭。

看他开动了,毛子和弟弟这才跟着一起吃。

毛子的手艺还行,高明程吃的颇为满意。

吃过饭后,高明程领着毛子兄弟去鸡舍那边转转,又去看了棚子里的蜂箱。今天天气不算好,蜜蜂们并不活跃,只在吃糖水时,才会飞出蜂箱。

“明程哥,你养了这么多蜜蜂啊!”毛子颇为惊呆,虽然很久以前就认识高明程了,但对于高明程的家底,他不是很清楚的。

高明程笑了笑,现在陈多福已经掌握了养蜂技巧,那么接下来还可以再繁衍出几箱蜜蜂出来。

养的蜜蜂越多,产的蜂蜜就越多。

一年下来,光卖蜜蜂就能够赚上小几万了。

视察完自己的产业后,高明程就准备回县城了。

他给毛子兄弟留了一只小点的野兔,又把几个小冬笋给了他们,然后说道:“我的房间上了锁,你不用管它,其他的地方则需要日常打扫一下就行。”

毛子连连点头答应。

高明程顺手拔了些菜,然后就开着拖拉机回县里了,他这一走,陈大松就拿着一些片好的竹篾过来了。

陈大松哈哈笑着说道:“毛子兄弟啊,你会编竹筐吗?不会的话,我教你啊!这果园的果子下来后,最需要竹筐了,所以要趁着冬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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