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东西,林天佑看了看时间,梓鸳快要下班了,身为男朋友,他得过去接才行。 林天佑经常会想,有梓鸳当他的女人,真好,又会做饭,又会体贴人,而且连家里公司的工作也会去做。 真是一个全能的好女友! 如果不是梓鸳肯去上班,林天佑一定会被他老爸逼着去公司任职。 说实话,他刚开始几天对公司的事情还蛮感兴趣的,可过了几天,新鲜劲一过,他就立刻没了兴趣。 就像当初上学一样,很是无聊。 好在梓鸳懂事,主动替林天佑去上班,这才让他这个坏小子能够如此轻闲的待在家里吃喝玩乐。 刚准备出门,梓鸳便打了电话过来。 “天佑,我打算自己开车回家,你不用来接我了。” 电话那头,梓鸳说道。 因为林天佑还没学会开车,她不想让自己的男朋友每天都辛苦来接她。 “你自己回家啊?那行吧,我去医院帮你买点血包回来,你要什么口味的?” 林天佑一听,犹豫了一下,随即点头答应。 “我喜欢o型血。” 梓鸳淡淡一笑,每天回家能看到自己的男人为她准备好血液,那种感觉,真幸福。 “嗯,那行,我这就去买。” 挂断电话,林天佑便兴奋的准备出门。 “天佑啊,你要去献血吗?我刚才听你说什么o型血来着。” 林武从大门外进来,刚好听到末尾那句话,便好奇的问了一句。 “是的,我要去献血。” 林天佑笑着点头,这东西不便跟老爸多说,所以林天佑随意找了个理由回答。 “那早去早回啊!” 林武不疑有它,嘴上叮嘱了一声。 “献血?怎么可能,捉鬼龙王的血可不是普通人能够轻易承受住的,就算有人能承受住,也没有资格让我这么高贵的血液流出去。” 林天佑笑了笑,出门打了辆车,朝最近的医院驶去。 “梓鸳姐姐,下班啊?” 田露今天到公司办事,正好看到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的梓鸳,便立刻走了过去,微笑问道。 “嗯。” 梓鸳平静的应道,态度不算冷淡,也没有表现出热情。 “梓鸳姐姐,我能坐你的车一起回去吗?我有样东西想送给林……总。” 说完,田露吐了吐舌头,刚才好险,差点就说成了林天佑。 自从上次经历了小狐狸大酒店的遭遇后,她就时不时的跑去跟林天佑见面,因为她被那个带着痞气的公子给迷到了。 不过林天佑对她却是爱理不理,这让她多少有些沮丧, 但田露没有打算放弃,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去纠缠林天佑。 梓鸳自然也能看出这个女人内心的想法。 所以对田露很是不满,甚至有几次还想吸了她的血,将田露变成尸奴。 不过,这种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梓鸳并不会真做。 她克制了两年多年吸食活人鲜血的冲动,可不会因为一个女人而破功。 “我的男人果然很优秀,这么多女人都喜欢他。 嗯,等天佑将天书得到手,如果还无法让我变成正常人,那我就考虑让田露给天佑当个小妾吧。” 变不成普通人,梓鸳就无法给林家生小宝宝,所以,就算她再不情愿,也会强迫自己给林天佑找小妾,好传宗接代。 身为一名古人,她对一个家族的香火延续还是很看重的。 当然了,如果天书能让她从僵尸变回人,她就不会再给自己的男人再找小妾了。 林天佑是她的,她才不想跟其他女人分享。 “不好意思,我不喜欢跟别的女人同车。” 梓鸳面无表情的拒绝了田露的请求,拿好小包,便离开了公司。 田露颇为羡慕的看着梓鸳离去的背影,不出意外,这个女人将会成为林氏集团的老板娘了。 “哎,看来我没有戏啊,林天佑那个坏坏的小子,他对我一点都没有想法,明明我长的也不差啊?为什么就不喜欢我?” 田露长长的叹了口气,内心在佩服林天佑专一的同时,又感叹自己的爱情运势不济。 来到停车场的最深处,梓鸳找到自己的新车,她深深的吸了口气,轻声低喃: “今天千万别再让我把油门当刹车踩了,不然又要让父亲花钱了。” 这辆跑车已经是林武送给梓鸳的第十二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