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临曾经想过,会再遇到凌昭。
南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地球是个村,南城就是条巷子。
可他没想过,会在异国他乡的苏黎世遇到凌昭。
——那个他高中的同桌,曾经被他庇护在羽翼下的小弟。
季临到苏黎世大学之后的半个月内,被不少女生追着要签名、要联系方式。
外国友人的热情,他差点招架不住。
那天,他特地挑了一条没什么人走的路,拐了个弯就看见一对情侣在光天化日之下热情拥吻。
热吻就算了,两人互相探索对方身体的手是怎么回事?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季临念经一般连说了好几遍,心里却说着“辣眼睛”。
他急忙转身,脑海里想着等他们结束他再过去,免得走老路,又要被一群女孩子追。
脑子里想着事,没注意到身后有人。
那人拿了本书在看,也没注意到季临突然转身,结果两人撞到了一起。
季临反应快,在对方惊呼出声之际,连忙捂住对方的嘴,生怕惊动了那边的一对忘我的男女。
“唔……”
对方个子比季临矮,瘦瘦薄薄的一个男生,瞪大一双眼睛,警告地看着季临。
季临“嘘”了声,提醒他不要出声。
那边忘情的一对男女断断续续发出不可描述的声音,听得季临浑身燥热,很想打人,光天化日的……
被他捂着嘴的男生似乎愣了一下。
随后他的眼神躲闪开。
看来也是听到声音了。
季临压低嗓音用法语说了声:“我松开,你别叫,刚才是我对不住。”
他松开手,那个男生低着头整了一下头发。
从季临的角度看过去,因为对方留了刘海,半张脸都看不清,只能看见一个小巧的鼻尖,和短发和衣领之间若隐若现的细白脖子。
以及红透了的耳朵。
季临心里诧异,这小伙子年轻气盛的,听到点声音而已,这都经不住了?
那人低着头,看都没看季临一眼,转身往来时的路走了。
季临看了他一眼,目光却落在地上的一张书签上。
他连忙弯腰把书签捡起来。
书签一看就有些年头了,没有塑封,卡片颜色泛黄,四角磨出毛边。
只是当季临看到书签上的字迹和图案的时候,愣了一下。
这书签……
付胭读高中的时候有段时间喜欢上了画卡通人物,他的一件校服的衣摆就被付胭画过Q版的他,后来付胭又开始自己做书签,在书签里画卡通人物,并且喜欢在书签的背面签下她名字的首字母。
而眼前这张书签,签名写的并不是FY,然而他一眼就认出来。
因为……
当初他的同桌名字叫凌昭,虽然是个男生,但长得斯斯文文,特别秀气,付胭坐他前桌,三个人关系还算不错,付胭就给凌昭也做了张书签。
在她要签字之前,季临一把夺过,拿起笔,洋洋洒洒地写了六个字——季临是我大哥。
此刻,看着那熟悉的六个字,季临第一反应并不是自己当初怎么那么中二,而是……
凌昭。
当这两个字在脑海中闪现的瞬间,季临仿佛被电流贯穿了一般,站起身的同时,喊了一声:“凌昭!”
他一个箭步追上去,可已经看不见刚才那个男生的身影了。
季临站在原地,手握着书签,浑身发麻,一时之间有些恍惚。
他低头看着书签上,翻到另一面。
一个Q版的卡通人脸。
斯文俊秀,雌雄难辨。
真的,是凌昭吗?
季临想起第一次见到凌昭的时候,是在高二分文理科的时候。
当时他已经决定走体育这条路,但是没想好读文科还是理科,不过最后跟着付胭去了理科班。
当时教室里闹哄哄的,因为两人的出现,原本嘈杂的教室,突然安静了下来。
季临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些人肯定又要乱猜测他和付胭的关系了。
他和付胭已经懒得澄清——就算世上的男人或女人都死光了,他们俩也不会在一起。
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想当自己爸爸的人谈恋爱。
恰巧,他和付胭都想当彼此的爸爸,占对方便宜。
当时他就在一群吃瓜的同学当中一眼看到安静坐在角落,看书的凌昭。
凌昭很特别。
不是因为长得好看,好看的人他从小到大看得多了,比如付胭、他姐、给他姐补过课的小秦老师、霍铭征。
这些都是顶级神颜。
看多了,他已经免疫了。
因为凌昭长得一副很容易让人欺负的样子,软软糯糯的,像只小兔子。
季临经过凌昭身边的时候,对付胭说了一句:“没什么位置可以挑了,你坐这吧,反正都是女生。”
话音刚落,他身边那个暖软软糯糯的小东西抬头,幽幽地看了他一眼。
季临脱口而出:“你瞅……”
付胭暗暗踹了他一脚,“胡说什么,没看见是男生吗?”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