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贝尔身高臂长,轻松赢下争球。 爵士先攻。 伯克持球通过半场,来到弧顶组织。 罗斯脚尖顶着三分线,压低重心,摆出标准的防守姿势。 “好久不见,德里克。” 伯克一边运球,一边和罗斯打着招呼。 罗斯点了点头,没有和对方闲聊,而是专注比赛。 “希望你的脚伤已经痊愈了,否则防守我会有大麻烦的。” 伯克继续说道。 从他的语气中可以明显听出,他对罗斯这位曾经的MVP非但没有忌惮,反而还很有信心。 但这也不难理解。 伯克是三年级新秀。 巧合的是,过去两年,罗斯都饱受伤病困扰,没有打几场好球。 而伯克在生涯的前两个赛季,场均得分都是12.8分,算是一个非常有潜力的进攻型后卫。 再加上和艾佛森有几分相似,伯克在犹他当地很受欢迎。 这极大地增加了他的自信。 因而,在面对久负盛名的罗斯时,伯克的第一反应是要痛击后者,打出自己的名声! 为什么那么多新秀想要和科比、詹姆斯对位? 尊重或者崇拜是一方面,更多人还是想着——打败了这样的超巨,我就是更屌的那个了! 伯克说出这带有挑衅意味的话,也是想激起罗斯的情绪,让他也想和自己较量。 但... 罗斯虽然年纪不大,但在经历过重伤、被公牛“抛弃”后,心态已经非常成熟。 对于伯克的垃圾话,他视若无物,一点反应都没有。 伯克发现自己被无视,不禁有些恼了。 [你还以为你是那个MVP吗?] 伯克一边在心中吐槽,一边展开进攻。 只见他右脚踏出,调动全身机能,做了一个幅度极大的Crossover! 这是艾佛森的招牌动作。 伯克做的有几分神韵,但幅度和速率都逊色不少。 罗斯被晃了一下,但很快便调整了脚步,回到了防守位置。 伯克没有摆脱防守,却依然在运了一步后急停跳投出手... “啪!” 罗斯膝盖微曲,轻轻一跳,胸口便到了与伯克头顶平齐的地方。 接着,玫瑰大手一挥,一掌将球扇飞了出去! “woo...” 现场顿时响起一片惊叹声。 球迷们都没有料到,开场后的第一个回合就如此劲爆。 伯克也懵了! 他刚才之所以敢强行出手,就是觉得罗斯的运动能力不如以前了,即便没有晃开空间,应该也能完成投篮。 但罗斯这一帽,无论是弹速还是弹跳高度,都大大出乎了伯克的意料。 再加上罗斯盖得非常狠,伯克被劈头盖脸的帽翻在地,只能坐在地上,目送罗斯离开。 一旁的博克斯在短暂的惊讶后,连忙开始回防。 但跑了两步后,他便放慢了脚步。 原因无他.... 只因罗斯跑得太快了,根本就没有全力追防的必要了。 罗斯狂飙突进,转眼便到了爵士禁区。 只见他双脚蹬地,随后便像踩在了弹簧上一般,瞬间拔升到平框的高度! “BANG!” 罗斯用一记简单直接,充满暴力美学的双手砸扣,为湖人先得两分! 扣篮后,整座斯台普斯球馆突然间鸦雀无声。 一秒之后,一个球迷率先回过神来,大喊了一声:“D-ROSE!” 下一刻,全场欢呼雀跃。 湖人球迷们心中不约而同地涌现出一个想法—— [哦豁,赚大发了!] 比如一个穿着湖人24号球衣,留着络腮胡的球迷,便对着身边的朋友说道:“我没看错吧?罗斯刚才捯饬的那两步,有点巅峰时期的影子啊!这是养了俩赛季,恢复爆发力了?” 他的朋友摇了摇头“不可能吧?他伤的可是十字韧带,历史上还没有受过这个伤还能恢复如初的球员。如果真能恢复,公牛队怎么可能会交易罗斯?” 络腮胡思索了片刻,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你这么说也有道理...这伤要是能恢复,高低也算是医学奇迹了。” ............ 目光回到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