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玩意?”
陈仲等人都是一愣,感觉酒一下子醒了三分。
是不是弄错了?
自己这几个人哪高攀得起鹏王府啊?
鹏王!
那可是当今圣上赐封的异姓王。
是圣上身边的红人。
“哎呀,我想起来了。”
周德明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小焱今天在十里亭救了鹏王府的小王爷,应该是这个原因,所以鹏王府知道我们在这里为小焱庆贺后,这才跟老板打了招呼。”
说完,他看向腆着笑脸站在一旁的老板。
“什么?!”
陈仲等人全都是一脸惊讶无比的样子。
“救……救了鹏王爷的小王爷?”
老板也是一脸惊讶。
救了小王爷?
我的天呐!
原来是这么回事。
难怪鹏王府派人过来交代,不管这几位在德聚轩吃了多少,喝了多少,全都记在鹏王府的账上,隔日去王府取钱就行了。
敢情这几人当中有小王爷的救命恩人!
“老板,我说得可对?”
周德明问道。
老板腆着笑脸:“几位客官,我一个小小的老百姓,哪敢问那么大的事情啊,不过客官您有一点是说对了的,正是鹏王府派人来交代过,几位在这里的一切消费,全都记在鹏王府的帐上。”
“这么说,是我们几个沾了小焱的光?”
“小焱,你真的救了鹏王府的小王爷?”
陈仲等人全都看向林焱。
除开周德明以外,他们还不知道这个消息。
老板也顺着他们的目光,找到了那个可能救过鹏王府小王爷的人。
真年轻啊!
还很帅气!
要是自己再年轻三十年,应该能有他一半的潇洒帅气,再逛怡红院时,那些水嫩水嫩的姑娘们说不定有愿意倒贴自己的。
林焱淡然处之地道:“凑巧而已。”
众人一脸羡慕。
救了鹏王府的小王爷。
这辈子可就发达了。
只要鹏王在当今圣上面前随便美言几句。
升官发财完全不是事。
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
可林焱却是一副淡然得没当回事的样子。
这让几人不由得暗自佩服。
省下一顿饭钱。
陈仲等人也不客气,一个人又点了一坛好酒抱走。
反正是鹏王府结账。
不拿白不拿。
而德聚轩的老板也乐得他们多点些好的,贵的。
大家都高兴。
林焱也抱着两坛陈酿二十年的女儿红,朝自己住的地方走去。
他喜欢好事成双。
所以比别人多拿了一坛。
谁让这酒好喝呢。
陈酿二十年啊!
喝到嘴里,有着绵、爽、柔等独特风格,比烧刀子强多了。
简单点说。
就是好喝。
好喝的酒,自然要多拿点。
如果不是考虑到太贪了,会引起鹏王府的小觑,让鹏王府的人看不起林焱,周德明等几人甚至想搬空德聚轩的酒窑。
林焱其实也想的。
不过。
搬去没地方放啊。
好酒,也需要好的储存之地,才能让它不至于放坏。
再或者,搬出去卖掉换钱?
算了。
还是做个人吧。
林焱没有走大路,打算抄近道回去。
这条路他走过,平日里少有人从这里过,到了晚上更是如此。
但它近啊。
可以少走一半的路。
“站住!!”
沉喝声突然从前方传来。
林焱虽然喝了不少。
但功力雄浑的他,轻轻松松就能将酒气从万千毛孔中逼出,所以根本没有醉意。
此刻一听声音。
顿时眉头轻皱。
下一秒。
几道身影出现在街道前方。
一个扛着麻袋的黑影,正在前面飞奔,而后面则是有四道看上去有些熟悉的身影正在疾步追赶。
林焱目光一凝。
后面那四道身影……是锦衣卫的人!
自己熟悉的并不是他们。
而是他们身上的飞鱼服在街边昏暗灯笼的照射下投出的轮廓。
被锦衣卫追赶的人。
蒙着面,还扛着麻袋。
肯定不是什么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