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过了那几只哨箭,远远瞄见了金眼大肉瘤的身影。
“跑得倒挺快,只是还不够快!”
少年轻笑一声,全力催动鹤履双翅,飞行之速更快三分,转瞬之间就没入了深沉的夜色之中。
双方这一追一逃便是约莫一盏茶的功夫,金眼大肉瘤面对飞快迫近的少年,几次被迫射出金光阻拦,结果被天地玄鉴一一笑纳,堪称肉包子打狗的典范。
到了后来,齐敬之也不着急将这个鬼玩意儿拿下了,除了时不时上去让镜子得些甜头就放慢速度,不远不近地缀在后头,想瞧瞧对方究竟要逃去何处、求助何人。
金眼虽然未必有灵智,但独目鬼却是个有脑子的。
它很快就明白了后头那个可怕少年的企图,中间也曾几次改换方向,但很快又在死亡的压迫之下重新转向东北,也就是永昌军镇的方向。
双方各怀心思地又飞了片刻,前方渐渐出现一条干涸的河床,低洼处的泥沙中有黑褐色的巨木裸露而出。
宛如黑色石壁的巨木夹缝之间,一处小小的篝火正在夜色中跳动。
眼见金眼大肉瘤将要从篝火上空飞掠而过,忽有一阵清脆悦耳的铃声响起,继而有一人朗声喝道:“何方妖孽!还不下来受死!”
语声未歇,便有一道乌沉沉的流光猛地飞起,瞬间打在金眼大肉瘤身上,将这个慌不择路的鬼东西轻松击落。
齐敬之一怔,前行之速骤降,朝着那处篝火的方位凝神观望。
火光之下,有一人缓缓起身,将落在不远处的金眼大肉瘤提在手中,又朝自己这边招了招手:“兄台可是追踪此物而来?还请下来一叙!”
齐敬之心里愈发警惕,将天地玄鉴收入左手掌心之内,连带着将标明自己身份的校尉金牌也以玄袍作了遮掩,只留下钱小壬所赠的青铜小虎,这才缓缓朝着那处篝火滑翔而去。
等他落地并收起铁翅之时,双方相距已不过两三丈。
只见那是一个穿粗布衣的青年,相貌平平无奇,只一双眼睛明亮得惊人,皮肤则是粗糙而黝黑,明显时常被风吹日晒。
他右手提着金眼大肉瘤,左手里拎着一根短木棍,上头挂着几个小铃铛,分明是一个串铃。
金眼大肉瘤似乎被什么东西贯体而过,破开了一处前后通透的血洞,污血汩汩而流,眼瞅着已经没了气息。
那枚金色大眼极为好运地完好无损,只是瞳孔放大,同样没了神彩。
齐敬之略作打量,又将目光移回那个布袍青年身上。
据他所知,青年手里的串铃类似货郎的拨浪鼓,乃是游方郎中在走街串巷、跋涉乡野时用来吸引主顾所用,因为这个缘故,游方郎中也被人称作铃医。
念及于此,少年眸光一转,果然在篝火旁的地上瞧见了一个可以背在身上的大药箱。
药箱旁还靠着一面布幡,上头白底黑字地写着:“眼明心亮、药到病除!”
齐敬之眨了眨眼睛,一拍腰间的青铜小虎,激发出这枚五铢辟兵通宝的些许铜气,而后才朝对方拱手道:“巢州钱氏钱小壬,不知是何方高人当面?”
那青年铃医一怔,本欲还礼,奈何两只手都占着,只好歉意一笑:“高门子弟面前岂敢妄称高人?在下邓绍,如阁下所见,乃是一名四处奔波、以图温饱的铃医。”
少年洒然一笑:“邓兄何必自谦!以兄台的本事,荣华富贵那是翻掌可取,却能如此清贫自守,小壬实在敬佩不已!”
他嘴上这样说,心里想的却是朱衣侯曾言,邓氏有一脉乃是东夷旧族……
邓绍的目光在少年的华美皮裘、玄袍银带以及铜虎配饰上转了转,笑吟吟地道:“久闻巢州钱氏乃是大齐一等一的富贵门庭,奈何邓某此生还未到过巢州,今日得见阁下风采,真是三生有幸!”
齐敬之哈哈一笑:“我家确实薄有资财,只恨比起王都彭氏尚且有所不及。”
“邓兄也莫要阁下阁下的叫了,小弟钱小壬,字玄黓,甲乙丙丁的壬,甲乙丙丁的玄黓。我在家中排行第九,你唤我小九、钱九、玄黓都行,只是千万别叫我小壬,听着容易教人误会!”
“对了,邓兄走南闯北,手中可有比较特别的铜钱么?”
对于少年的自来熟,邓绍明显有些意外,但既然做了四方卖药的铃医,当然也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角色,便笑着点头道:“那邓某就厚颜托大,唤你一声钱兄弟吧。”
“邓某手里虽然颇积攒了不少铜钱,但都是百姓日常所用,并没有什么特殊。”
即便是被叫做钱兄弟,少年依旧不曾点头答应,以防中了类似将军煞羽箭的诡异手段。
他状似无意地指着金眼大肉瘤的尸身笑道:“小弟辛苦追了半夜,不想这不知死活的鬼东西最终竟是折在了邓兄手里。”.
邓绍脸上笑容不变、试探问道:“钱兄弟可是想要讨回此物?”
齐敬之连忙摇头:“既是邓兄所杀,自然便归邓兄所有,小弟可做不出抢夺他人之物的勾当。”
见少年一脸赤诚,邓绍略作犹豫就点了点头:“邓某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今次其实是钱兄弟高风亮节、仗义相让,邓某本欲婉拒,奈何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