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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差钱儿(1 / 3)

第二天大早,余幸带着一个金币,去了远一些的当铺。

一个金币可以换五十个银币,但是要收百分之一的兑换费。

这个手续费可以说是很高了,不过也是没办法——在下城区,金币还是太打眼,带在身上不安全。

有了上次的教训,也不敢胡乱漏财,特意做了个贴身的兜子,把五十枚硬币都放进去,钱袋里只放了两个,一路上买点东西。

下城区虽然大多数人都过的很一般,但若是论着小馆子吃食店,也有那么几家。

比如前面这一处,便算是家老店了,尤其是酥麻饼有名气,反正每逢什么节日或者走亲戚的,都拿这个当特产。

余幸去买了两个,花了六个铜币。

这价格不便宜,因为两个饼子在手里掂量着着实是分量很轻,打个比方说吧,以余幸的普通饭量来说,至少得吃四五个。

那一个成年男人想要吃饱的话,至少得翻个倍。

转的累了,也没小气,在店里坐下来,很大方的叫了两个菜,一个家常炒鸡,一个炒青菜,主食要了饼子。

上菜倒是挺快,分量也算足够,但余幸只尝了一口,就放下了筷子。

味道么,真是不敢恭维。

先说那小炒的鸡肉,本应该是很简单的家常菜,收拾干净的鸡肉焯水用辣椒生姜葱花随便勾一勾味道就足够,可不知怎的,汤水上飘着黑乎乎的东西。

入口还有股腥味儿。

至于那道青菜,也只是勉勉强强的地步,真要计较的话,有些老了,塞牙。

而这样两个简简单单的菜,就要花掉四十个铜币。

在这下城区,一个普通人一天的收入,可能都没有这个数目。

对于大部分的普通民众来说,下馆子吃饭,仍然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即使是很不想浪费,这两道菜也决计是咽不下去,最终只把饼子啃完了。

虽然剩下的挺多,但也没有打包,她自己都吃不下去的东西,没必要带回去折磨大花。

从小馆子出来,又在街上看到卖枣子糕的——虽说是她带起来的这风气,可也并没什么版权一说,大家都能做。

本来就是很普通的点心。

但还是忍不住花一个铜币买了一块尝尝。

“......”

怎么说呢,比起枣子糕,这更像个带着甜味的大馒头。

没舍得用好枣子,也没舍得放糖。

怪不得只要一个铜币就能卖呢,成本就低。

可相对的,这样做出来的,味道就差上许多。

余幸也没再继续吃,看到边上有眼巴巴的小孩,便把糕送给了他们。

这一番忙活下来,也觉得有些累了,便打算回家。

这个年代大约已经有了汽车,先前在书报上也见过类似的图形,但在下城区,主要还是靠腿,或者条件好点的,家里都套着个牲口车。

她走了大约有一个小时,终于拐进自家的小巷子,却又看到那个阴魂不散的邻居——特别讨厌折人的那个,家里养了个大白猫,先前还老上她家来蹭吃的。

不过自从自己养了大花之后,这猫就不怎么过来了。

兴许是一院不容二猫吧,猫这种动物,气性都挺大。

这位邻居,确切的说,是邻居的邻居,之所以讨厌折人,是因为她家原本有个小孩,据说是很小的时候,被折人拐走了。

于是她憎恨所有折人。

对此余幸也只能说是躺枪了,又自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每次都躲着,图个安生清静。

以前由于作息习惯,平时也基本不碰面,而偶尔碰面了,也都跟现在一样,被人用阴恻恻的眼神瞧着,鸡皮疙瘩起一身。

每当这种时候,余幸都要后知后觉的生气。

是,你是很不幸,可又不是我造成的,无冤无仇的,干嘛迁怒呢?

不是全天下所有的折人都是坏的,也不是所有的普通人都是好的。

只是这次要更过分一些,这位邻居竟然还跟她后面走了一段,不远不近的,每次回头都发现她还在,吓得余幸几乎要小跑起来了。

提着一颗心脏跑回了家,远远的瞧见大花站在墙头上,这才觉得安心一点。

于是走上前去,伸开手臂接着,任由猫咪跳在她的肩膀上,摸摸软和毛毛,嘴里还要嘀咕两句:“不许往外面跑,万一被人捉了去,关着你不让你走。”

“你都不会抓老鼠,到时候把猫肉火锅给你一锅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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