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尔和老包法利的支持下,安宁的日子不紧不慢地过着,无论包法利老太太有多少不满和抱怨。 手中有钱,家务事有人做,安宁每天只要逗逗娃、种种菠萝和写写小说,日子不要过得太潇洒。 三年的时间一晃而过,第一茬菠萝已经成熟,黄灿灿地伫立在绿叶之中,好不喜人。温室种植菠萝的专利也申请下来了,安宁第一时间联系了酒商史密斯,告诉他自己手里有一批菠萝。 史密斯正好在鲁昂,收到信件后快马加鞭赶了过来,次日下午便到了贝尔托。 安宁早就做好了准备,当即便呈上精心准备的下午茶,三层点心,第一层是火腿奶酪菠萝酱三明治,第二层是菠萝酥,配了奶油、蓝莓酱、桑葚酱、菠萝酱的烤饼和,第三层是菠萝果塔和草莓果塔。 史密斯笑说:“这是我吃过的下午茶里,最贵的。” “你是我接待的客人里,最有钱的一个!”安宁笑回道。 “这种‘国王之果’,我再有钱,也是不敢肆意享用的。我怕,它会让我破产。”史密斯先生意有所指道。 安宁听了一笑,说:“史密斯先生说笑了。现在不是一两百年前,一颗菠萝要价五千英镑的时候了。这会儿,它也就值五千法郎。史密斯独揽奶清金酒的生意,每天的入账怕是天天吃菠萝都没问题。” “那我岂不是天天当国王?你高估我了,包法利夫人。” “其实,再昂贵的水果,在种植它的人眼里,也就是水果。它只有到了商人手里,成为一件商品,才能体现它的价值。史密斯先生,你说是吗?” “的确如此!你邀我过来,是想让我把你地里的菠萝变成一件商品,对吗?” 安宁摇头道:“不仅仅如此!花最小的成本,赚最大的利润,才是最成功的商人。从我这收购菠萝去卖,并不能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但是,如果你能成为一个会种菠萝的商人,那就不一样了。而且,你不想新添一款菠萝酒吗?一颗菠萝,都值五千法郎。一瓶菠萝酒,你说它值不值五千英镑?你不想酿出一款‘国王之酒’吗?” 国王之酒?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史密斯心动了! “一款只有国王才喝得起的酒,销量必然有限,就算它能卖五千英镑,又能赚多少钱?” “周边大大小小的国家,那些富豪、贵族和王室,一个赛一个的奢靡,一年卖一百瓶酒,总是能卖出去的吧?就算你要花一半的钱打通关系,比如分给某个公爵一半的利润,请他把酒上贡给国王,又或者在贵族圈里炫耀,只要营销成功,光这一款酒,一年就可以带给你四五百万法郎的利润。而且,就算酒不好卖,也可以只买菠萝。温室菠萝种植,花不了多少钱,比暖房种花贵不了多少。你一年种一千颗菠萝,每颗赚个四千九百八十法郎,一年也能赚四百九十八万法郎。你说这生意做不做得?当然,你要是觉得不能做,也没关系。” “我想看一看,你们温室你种植出来的菠萝,值不值五千法郎一颗。”史密斯要求道。 安宁立马让女仆去储藏室拿菠萝来,“这个头不小吧?不比海外运来的差吧?” “都有这般大吗?” “百分之八十都有!” “你是想卖种植菠萝树的技术吗?” “是的,我已经申请到了温室种植菠萝的专利,另外还有详细的种植记录,比如怎么育苗、移植、栽种、追肥、防虫害等,另外还有温室的建造图。”安宁介绍道。 史密斯点头道:“听起来不错,但我不确定买不买得起!” “我只要一千颗菠萝出售后的利润。” “四百九十八万?” “不!种植、运输、销售,都需要成本。一颗菠萝,你能赚四千九百十八法郎,不代表我也能赚这么多。但我想,就算批发给水果商,也能卖三千法郎一颗。三百万专利转让费,不多吧?” “这还不多?你一开口,我这些年的白干了!” “你想想当年买专利花的钱,再比一比用这专利赚到的钱,还觉得亏不?我卖的,可是会下金蛋的鸡!” “我准备在鲁昂建一个纺纱厂,钱拿去买机器盖厂房了,一时拿不出这许多钱来。不过,我在永维镇和瓦斯克伊中间有个庄园,五千多英亩,有大半是林地,便宜算给你,二百法郎一英亩,如何?” “一百万法郎,买年金,一年最少可以拿三万法郎的利息,要是买国债或者存银行,一年也有四五万的利息。你这五千英亩地,一年可以收多少地租?我知道,有些地主的先辈,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把地低价租给佃农。此后,佃农可以世代承租这块地,而且租价不变。所以,有的人别说拥有一个镇的土地,就是拥有一个区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