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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时隔15年的反杀(2 / 2)

她未婚,没有配偶,却有一个14岁的儿子。

“你说你杀了人,杀了谁?”

“强奸我的混蛋!”

“你被强奸了?”民警一惊,这么说来有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啊,得赶快固定证据。

民警先是脱下了叶清流身上染血的运动服,小心装进物证袋,又打电话上报。

很快,分局派来了女法医李雨桐。

李雨桐带叶清流进入一个密闭的房间,柔声细语地安慰并请她配合提取生物样本。

叶清流恍恍惚惚,李雨桐说的话她好像都没听,但还是乖乖照做。

直到她躺下,李雨桐请她脱裤子的时候,她才震惊地抓住自己的裤腰。

“叶女士,强奸罪定罪是需要证据支持的。”李雨桐又要重复刚刚说的话。

“不,不是的!”叶清流干脆坐起来,誓死捍卫自己的裤腰似的。

“你不是被强奸了吗?必须要取证。”

“是,但是,我说的是——15年前。”

李雨桐无语,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应对,“你杀了15年前强奸你的男人?”

叶清流点头。

李雨桐无奈地坐下,15年了,上哪取证去?

“我有证据,我有的!”叶清流见李雨桐这副表情,赶忙表态。

失望的李雨桐又重新燃起希望,“什么证据?”

她想问什么证据能保存15年。

“我儿子,我儿子就是证据!”

李雨桐有个很不好的猜想,她不想说出来。

叶清流直接坐实了李雨桐的猜想,进一步解释:“我当时怀孕了,我把孩子生了下来,我和他的孩子。你们不是能做亲子鉴定吗?血缘关系就是证据!”

李雨桐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叶清流,不知道这女人是故意装傻还是真傻。

“那只能证明当年你们发生了性关系,但不能证明你是否出于自愿。”

后半句李雨桐想了想还是没说:你当年没有报警,怀孕后没有打掉孩子而是生下来,更符合自愿发生关系的常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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