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只是担心你受了太多的苦,毕竟一个女人家在这世道上谋生不容易呀。”
林老太太听完林夕的遭遇之后,心疼地抹了抹眼泪。
“我知道,娘我一定不会让娘担心的,娘我此次来说还有一件事情要求着嫂子帮忙。”
“要我帮什么忙啊?”高氏端着黑面馍馍走了进来对着林夕说的。
“小夕啊,这些个你带回去,给大毛他们吃”林家倒是难得的,姑嫂和睦,这高氏是林家村本村的人。
从小与林夕的哥哥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而且林夕父母在村里是出了名的善良的人,因此高氏的父亲,一眼就相中了林夕的哥哥,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给他们定了亲年纪一到就让他们成了亲了,所以他们是自小相识,关系好的很。
自从小姑子交到孙家村以后,她的遭遇令高氏让高氏心疼,既庆幸自己家的婆家对自己很好,又心疼自己的小姑子遭遇的这一切,因此每次林夕熙来娘家求帮助的时候,她没有任何的不耐烦和不愉快,而是尽最大可能的给林夕提供帮助,这也就是为什么林旭清见到林夕的时候特别的亲切的原因,因为他娘从来就是如此教育他为人要善良,要尊敬长辈,要有一颗仁爱之心,所以林旭清不管是在村里还是在学堂里,都是最稳重且最受欢迎的孩子。
“嫂子,这次我真的不能要,还有这个给你一会的时候把它做了,你们好好吃一顿。”林夕将猪头提了出来。
“你这哪来的?”高氏的反应竟然和他伯母一模一样。
即使他们家再殷实,猪肉也是不时常见的,顶多买点煮大油做油吃,平时的时候也就放一点点有点味道就罢了,此时见林夕提出一块两斤多的猪肉,顿时吃惊不已,但是她的眼中露出的不是贪婪,而是担心,她担心自己的小姑子,因为走娘家带这么贵重的东西,被她的婆婆惩罚。
林夕又是笑着跟嫂子费了一番口舌,嫂子这才放心下来,但是还是将黑面馍馍放进了她的筐里。
“你都带着礼来的,没理由让你空手走,拿也拿不拿也得拿,要不然下次你再来的时候我会赶你出去的?”
高氏嗔怪道。
“好,谢谢嫂子,对了嫂子,我这次来还有一件事情需要你帮忙。”林夕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高氏的父亲也算是村里的老秀才了,林旭清从小跟着高秀才一起长大的,所以那学问更是不在话下。
“你说嘛”高氏笑着说道。
“我是这样想的,想问一下大伯父他还有没有儿童启蒙的书啊,家里的几个孩子也是年长了,总想着让他们学几个字,以后不至于做个睁眼瞎”。
林夕的目的就是问嫂子要几本三字经之类的启蒙书。
“这个没问题啊,只是小夕啊,不是我说,你也不认字,你拿回去谁教啊?”高氏二话没说一口气答应下来。
但是这个谁教啊?
“我”他嫂子提到这个问题,林夕的确是犯了难,她明明认字,但是一个乡野村夫,她只能装作自己不认字,如果真的把书拿回去,谁教还真的是个问题,总不能,她说是大毛的爹在天之灵教她的吧,大毛的爹再能耐也不可能短时间之内认识这么多字啊,她的确是死了,但是也不能死了之后直接变成文曲星了吧。
“嫂子你不用担心,村里总归有一个两个能认字的,你把书给我,我自己想办法就是了。”
“要不然这样吧,书我给你,我爹年纪大了已经不再学堂里了,也闲着了,要是方便的话,你让孩子来找我爹,让我爹教怎么样?他不要束脩的。”
高氏对着林夕说道。
“行,我回家跟孩子说一声,太谢谢嫂子”林夕听后喜出望外,最高秀才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老秀才。
那学问自是没的说,不过前年生了一场大病,此时没有精力在办学堂了,因此就在家里闲着,最近也就带着高氏的小女儿轻轻在识字读书,如果真的能得到高秀才的指点,林夕那是烧高香也要将孩子送来的。
“娘,嫂子,我哥和我爹呢,怎么来家里没见到他们啊?”林夕疑惑的问道。
“他们啊,去隔壁村做木匠活去了,你哥哥的手艺你是知道的,现在谁家娶媳妇儿嫁闺女总是要请他去打嫁妆的,他最近忙着干木活呢。”林老太太说完,看了儿媳妇一眼,高氏高兴的连连点头。
不得不说,自家这个老爹给自己挑的夫婿真的是万里挑一的,相貌端正有手艺,而且还是那种精益求精的手艺人。
只要去县城看到县城的工匠打的家具,他只一眼就能回来复刻出一模一样的来,靠着这门手艺,林家在林家村过得越来越富足。
只可惜了高氏子嗣单薄,这么多年了,只生下一儿一女两个孩子。
但是就这两个孩子,她也心疼得跟那肉似的,就连女儿也送去自己爹那里学习认字,希望将来女儿不会做一个睁眼瞎有自己的独立意识和能力。
跟娘,跟嫂嫂告别之后,林夕高高兴兴的,坐着牛车回到了孙家村,家里面孩子已经将东西收拾得差不多了。林夕回去之后就告诉他们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几个孩子听到之后都欢呼雀跃。
只有三毛有些无感,他并不喜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