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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第一百一十四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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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二爷从不信口胡言。

他既然说之前偶遇的那个年轻人命在旦夕了,不过两日后,岭山郡就果不其然地出了变故。

这件事说起来也是让人瞠目结舌。

此地周边群山环抱,故而得名“岭山”,显圣真君庙也正是建在其中一座山峰上,虽有些陡峭,但好在有前人修建的山路,攀登起来还算不上危险,只是走不了车驾,若是骑术不精的人,便只能认命地步行上山。

本来百姓们也都习惯了,毕竟人皆惜命,只管老老实实地走上去就是了,谁也不想平白无故地试一试纵身坠落的滋味。

结果偏偏有人不信邪。

——城中一富商家的公子,夜里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兴头,与友人在郊外别庄欢宴后已是大醉,却一时酒劲上脑,竟效仿阮籍来了一出穷途之哭,回城路上居然把赶车的小厮推下去了,看着他连滚带翻地撞在路边,公子脸上又是笑又是泪,但一点也没有过去救人的意思,抢过马缰便驱车狂奔而去。

小厮猝不及防被推下马车,当即便白眼一翻地昏死过去。等他头破血流地再睁开眼,空荡荡的路上只剩车辙,哪里还有他家公子的踪影?

小厮的眼前顿时又是一黑。

可他的卖身契还捏在主家手上,父母也都是富商家中的仆从,是万万不敢私自逃跑的,左思右想之下,还是咬着牙一瘸一跛地赶回去求援。

富商家中立时震动,连夜便派了人出来寻找,好不容易顺着车辙追到山脚下,看着那径自盘旋向上的车轮印子,原本火急火燎的一群人却突然都没了声音。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他们家的小少爷别的本事没有,最擅长的便是吃喝玩乐,乃是纨绔界的一号标杆人物。长到这么大,一双手也就抱过青楼花魁的细腰,偶尔故作风流地骑马出门,缰绳也必定是牵在下人手中的,绝没有勒痛小公子细皮嫩肉的手掌的道理。

这么个四体不勤的宝贝疙瘩,走多两步路都要人扶,哪里有本事自己驾车上山?

况且这山路供人行走还算开阔,却连运货的驴车走起来都要小心翼翼,若是两车迎面撞上了,简直恨不能各自卸了半边车板才好通过,更别提富商家气派又宽敞的马车了,哪怕是再熟练的车把式,也绝不敢冒险上山。

那便是在拿命赚银子了。

熟手尚且如此,何况是一个酒性大发的纨绔?

再者说……

“……少爷昨夜兴致好,还用了不少五·石·散。”

看着那狭窄的山路,小厮在心中喃喃低语,似乎已经预见了一具山崖之下粉·身碎骨的尸骸。

“没用的东西!让你伺候少爷,你就是这么伺候的?!”

领头的管家神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一脚便狠踹在小厮身上,直让本就重伤在身的人倒地不起。

“倘若少爷有个万一,你和你老子娘,且看有哪一个能逃得掉!”

小厮浑身一颤。

明明他才是无辜受难的那个人,平日里便被少爷随意打骂,这次更是被推下来摔得没了半条命。任谁来看,这事也不该怪到他的头上。

但谁叫他生而卑贱?

父母便是奴才,生下来的孩子便如家犬的幼崽一般,只是一个能说人话的两脚牲畜,挨了主家的打骂,还要吐着舌头舔着脸地再凑过去,围在主家的脚边讨好卖乖。最有用的时候也不过是看家护院,看不顺眼了便能顺手宰了,炖一锅肉再赏给另外的奴才。

——谁会和牲畜讲是非,论对错?

“你们两个,把这小子给我看住了!”

管家提着灯笼的手紧了又紧,先让人把这伺候不力的贱·奴反扣着手压住了,如果少爷当真遇难,至少还有个替罪羊能推出去挡一挡主家的怒火。

小厮被强压着跪在地上,头上还没有来得及包扎的伤口血流不止,将大半张脸染得猩红,管家一眼扫过,脸色却更加铁青。

要不是怕现在就把人打死了,他只想再上去补几脚!竟就这样被少爷甩下了,平白连累他们这许多人,大半夜地出来辛苦奔忙!

“剩下的人随我上山!”

管家咬牙切齿地走在最前头,有见机得快的仆从忙不迭地紧跟上去,手上灯笼提得老高,替管家把山路照得更亮堂些。

“您小心脚下!”

管家抬抬眼尾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一群人急切地上山搜寻,边走边呼喊少爷,仿佛快要连成山谷间的回声。可他们闹出这么大的阵仗,惊起的却只有林间鸟兽,时不时冒出一阵淅淅索索的声响,等他们赶过去一看,找到的只是几串大小不一的爪印。

除此以外,再无回应。

等到车辙突兀地断在半山腰,管家看着那深不见底的山崖,神色已经难看至极。

早在发现少爷上山的时候,他心里便有了不好的预感,可是,当这预感得到印证的时候,管家还是禁不住啐了一口,心中暗恨不已,不知道回去要如何向主家交代。

替他打灯笼的人探头看了山崖一眼,便被那择人而噬的黢黑惊得眼前一晕,下意识就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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