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山参,当然是为了食肆里。”
司冬墨和阿进一起, 帮忙把袋子里的山参都小心翼翼地拿出来, 放在灶屋的食材柜里。
“马上就到了秋收的时节, 我也得回村子里了。”司冬墨打来了一盆水, 把灰头土脸的山参们放进水里清洗, “在走之前,我和祁砚想为兰老板再做一道菜。”
“参……用参能做什么,山参鸡汤吗?”
司冬墨眨了下眼, “好主意。”
阿进惊道:“现在天还热着呢,镇上和村里的大家伙儿都吃凉拌菜和冰棍儿去了。就算在十四食肆, 也是桂花山药糊、凉粉凉面、小吃零食这些卖得最好。愿意在大热天里喝鸡汤的,其实还是少数人吧?”
“我们是想着,趁现在把这道菜研究出来。到了天气转冷的时候, 兰老板就可以直接开卖了。”
司冬墨掂了掂手里沉甸甸的山参,“这个季节的山参, 最是饱满, 而且这种东西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挖出来之后还能保存很久, 甚至还能再长大一点儿。除了山参鸡汤之外, 应该还有别的做法,都值得好好探讨。”
他粗略地洗过一遍之后,把白胖胖的山参抱起来, 一个一个地往筐子里装。
“一个山参, 两个山参……九个山参, 十……咦,这是?”
数到第十个,司冬墨看着自己手里拿着的火红色小团子,吃了一惊。
“咕叽……”
肥嘟嘟的小团子咂巴了两下小嘴,眯开了眼睛。
“小肥鸟,你是什么时候跑进来的,嗯?”
看着这突然乱入的小傻团子,司冬墨哭笑不得。他把小鸟放在水池边上,又用手捧起一点水,小心地浇在小鸟的头顶。
“咕……咕叽咕叽!”
睡得迷迷糊糊的小鸟突然被水浇在身上,登时一个激灵醒了过来。它睁开浅碧色的大眼睛,懵懵地望着眼前的两个男子,身上的绒毛湿淋淋地贴着。
“咕叽?”
旁边,阿进看得大笑:“这小团子,真是太可爱啦!哈哈哈哈……”
“醒了?”司冬墨弯腰继续忙着洗山参,“醒了就好,凉快不?”
低头看了看自己湿淋淋的小身子,鸟儿明白刚才正是这男人干的好事,立刻气得鼓了起来。
“呼呼——”
一个巨大无比的火球从鸟儿的小尖嘴里喷出。灼热的火焰一往无前,直接点着了男人的袖子。
“呜啊啊!”
司冬墨反应极快,他二话不说就一头扎进了水盆子里,把整个上半身都泡了进去。一股细烟冒出,衣服上的火星被扑灭了。他又把身子从盆子里拔了出来。
看到他俩互动的阿进捧着肚子嘎嘎个不停,都快笑死了:“墨哥啊墨哥,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看见你栽跟头呐!像你这样厉害的人,也总算有个‘克星’能够镇得住你了!”
收了山参,男人推着阿进往后院走:“好了好了,去找账房结账吧,我忙着呢,就不送了啊!”
“哎呀,墨哥真是坏!被小团子欺负了就找兄弟撒气……哼,不跟你玩了,我去找兰老板去!”
“知道你每回抢着来送货,不就是为了跟兰老板套近乎?”
“墨哥,这你就说错了,什么叫‘套近乎’?以我和兰大美人的交情,这不叫套近乎,这叫叙旧情,懂?”
看见司冬墨一脸皮笑肉不笑,阿进急了:“墨哥,我说的都是真的!”
司冬墨笑得一脸敷衍:“好好,真的真的……”
“啪”的一声,阿进的肩上被轻轻拍了一下。他一回头,正看到一双迷人的桃花眼。
“兰、兰老板……!”
阿进吓得往后退了两步,又看向司冬墨。但男人只是笑了笑,用口型说道:“怕了?”
“嘁,才不是……”
说笑了一会儿,兰老板请他们回屋子里喝茶。闲聊之余,阿进说起了他来时的见闻:“镇上那家最大的饭庄——远山饭店,那边刚刚有新的分店开张,敲锣打鼓的,里里外外都热闹得很。”
“分店?”兰老板似乎有些兴趣,“是在落霞镇上开吗?”
“不是落霞镇,是红叶郡的另一个镇子,叫天云镇。不过落霞镇上的这一家店铺是最大的,也是最老的,所以在这边也办了个庆典。”阿进说道,“哎,说起来,兰老板——咱们食肆也开得挺兴旺了,这屋里的位置早就不够客人们坐了。每次到了饭点,这饭堂里头都坐得满满当当,真有点挤了。”
兰老板侧过脸,炯炯有神地望着他:“挤么?”
被美人正面直直地盯着,阿进有点脸红,但他还是点头道:“挤,是有点挤。”
兰老板转脸回去,两手的指尖交叉叠在一起。
“阿进说得有道理,我们食肆的房子确实有些小了。这对于想要安心吃饭的客人来说,算不上方便舒适。”兰老板思索道,“今年食肆也积攒了一些本金。咱们不如选个日子,把食肆修整一番,扩充一下地方。”
“扩建食肆?”阿进摩拳擦掌,激动起来,“好,好事儿啊!咱们食肆终于也越做越大,越做越兴旺,可不比那什么远山饭庄要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