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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鞭法,首先在山东全省试行。
桂萼拿到那本改革册子,顿时惊讶无比,王渊把他的一条鞭法给改了!
“为何要定额不变?时间越久,便越僵化!”桂萼皱眉道。
史道仔细思考:“见山公(桂萼),你制定这一条鞭法,有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虽然能绕开里甲长、粮长对小民的盘剥,却将征管权集中于州县,且州县官还能自行制定税额。这会带来什么结果?”
桂萼说道:“州县官每年制定额度,是根据田亩、人口和灾异情况测算出来,又不是能够随意加征。”
史道摇头:“见山公此举,只可防君子,不能防小人。赋役征管大权,集中于州县长官,且能每年自定额度。这样一来,督抚和御史稍微监管不力,州县官就可做两套账。一套低税额给朝廷看,一套高税额给自己看。实际税额定得越高,州县官就捞得越多!”
桂萼目瞪口呆。
这是张居正变法的致命伤,都不需要政敌来反攻倒算,所有州县官员都是破坏改革的急先锋。
如此施政,等于全国的州县官员,明面上是一条鞭法的疯狂拥护者,暗地里是一条鞭法的疯狂破坏者。他们必须拥护一条鞭法,这样才能捞得更多;他们想要捞得更多,又必须暗中破坏一条鞭法。
王渊一眼就看出其中漏洞,直接搞出定额征收,不给州县官加征的权利。这样一来,州县官虽然不会拥戴变法,却也不会故意破坏变法。
桂萼继续往下看,表情越来越凝重,最终叹息道:“王相果然有气魄,吾难望其项背矣。”
史道也唏嘘道:“此法更难推行了。”
桂萼、张居正的一条鞭法,难以针对大地主,只靠增加纳税人来平摊。越往后面,小民愈发艰难,真的只是个救时之法,顶多能起到三五十年的作用。
王渊自称只定“百年之法”,却尽量保持更长久的有效性,他在“一条鞭法”当中加入了弱化版的“摊丁入亩”。
即在分摊赋役时,不按人头来平摊,田产拥有更高权重。用实际丈量出的田亩,乘以一定系数,再结合黄册人口进行分摊赋役。
这等于保留人头税的同时,又摊了一部分人头税在田产里面。地主拥有的田产越多,每年分摊的人头税就越多,但也没有完全取消小民的人头税。
桂萼仔细思索道:“如此做法,恐怕地主会转嫁赋役到佃户头上。”
“肯定会的,”史道点头说,“但世上没有万全之法。”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地主肯定不会甘心分摊人头税,但又无法违抗官府政令。那就转嫁给佃户呗,提高田租即可,反正能推就推。就像征收房租税,转嫁给租客便可,羊毛出在羊身上。
你当清朝的摊丁入亩,就没有转嫁给佃户?
即便如此,也有其进步性。
粮食亩产就那么多,再如何转嫁人头税,也总有一个限度。把佃户全饿死了,地主找谁来耕种?
桂萼和史道在吃透“王渊版一条鞭法”之后,立即招来左右参政和左右参议,让他们跟山东各府官员接洽,再由各府朝全省州县推行。
没有立即征税,而是让各州县,上报田亩数量、人口数量和近十年的徭役花销。
桂萼和史道,亲自带着一群文吏,敲打算盘制定各州县税役定额和纳税系数,今后一直按照这个额度收取。山东每户百姓,今后交税数额为:田产亩数乘以固定系数(1),再加,家中人口乘以固定系数(2)。
固定系数各地不同,是通过总税额、人口、田亩计算的,这个计算由各省布政司进行。
按理每年都要计算,虽然总税额不变,但人口却在变化。真实情况是,人口也基本不变,因为瞒报太多,州县官员难以统计、也懒得统计。
但是,因为王渊增加土地纳税权重,瞒报人口越多,大地主分摊的人头税就越多。因此,大地主会逼着州县官员,尽量把隐匿人口统计在册。
同时王渊更改政绩审查标准,因为农业赋税额度不变,不再把增加田赋作为衡量政绩的内容。将人口增加提到前面,在册人口增长越多,官员的政绩考评就越优秀。
如此,地主为了少摊人头税,官员为了提高政绩,都愿意多多统计人口。
而统计出来的人口越多,总税额又不变,分摊到每人身上的人头税就越少。这样宣传开来,邻居可能主动举报,某家隐瞒了人口云云。
若不出什么差错,一条鞭法推广开来,大明的注册人口会越来越多,百姓平摊的税金会越来越少,实际达到摊丁入亩的部分效果。
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大地主肯定通过各种手段,隐瞒自己新获得的土地。差吏也会瞒着州县官员,悄悄隐报人口数量,却按实际人口收取,多出来的那些揣到自己腰包。
只能靠大明君臣,定期清查田亩,定期清查人口。
国家是靠人来管理的,即便是现代社会,看似完美的法律制度,也会因为执行者而走样。
王渊只能变当世法,尽量做得靠谱一些,管不了百年之后的吏治问题。
至少,王渊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