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漫看了他一眼,决定之后再跟这孩子慢慢“算账”。
“妹妹和你们一样,都是妈妈的孩子,妈妈怎么会把她送给别人呢。但是呢,你们看,妈妈刚回来,也不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事,谁告诉你们奶奶准备把妹妹送人的。”
她又拍拍二狗后背,也不管大熊的挣扎,把他揽过来,“别怕,妈妈回来了,就一定会保护好你们的,咱们是一家人,谁也别想分开我们。”
然后她就从两个小孩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把事情了解了个大概。
原主这个小女儿小麦,可能是有点自闭倾向,快两岁了连话都还不会说,更是除了两个哥哥从来不搭理旁人。
王凤仙本来就是个重男轻女的,有遇上这么个“不讨喜”的姑娘,自然更是嫌弃。
这不是原主离开了,原主丈夫又常年不在家,三个孩子也都靠着她们生活,所以就越发怨恨了。
之前就不管小麦生活了,都是大熊和二狗分出自己本就不多的口粮养着。
刚好前不久,王凤仙出去一趟,不知道遇见了什么人,听说有人家需要女孩的,就想着干脆把人送走好了。
当然,这年代孩子没那么值钱,女孩子尤甚,所以想要抱养女孩子的,多半是家里儿子有点问题,想抱去做童养媳的。
慢着,童养媳?
电光火石间,好像所有的任督二脉都被打通了,她说怎么感觉这么熟悉。
这不正是闺蜜安利给她的剧情嘛!所以她这不是简单的穿越,而是穿书了,但又不是完全的穿书。
准确地说,是穿进书里人物的小时候,自己现在搂着的小豆丁大熊,正是那本里的男主角。
原背景设定在九十年代,而男主正是当时秦省最大的□□头子。
而且其发家过程还颇为坎坷,男主妈妈偷渡到港城,爸爸做科研工作常年忙得脚不沾地,妹妹从小被送去当童养媳,奶奶骗他们说带妹妹去镇上看看,结果路上妹妹不幸去世。
男主爸爸找了很久,各种证据也都证明了他奶奶的说词。
男主虽然怀疑,但奈何年纪尚小,到十几岁的时候,人口流动限制没那么严了,便离家出走混社会,结识了一帮狐朋狗友,从做些偷鸡摸狗的事,到渐渐发展出一股势力。
这时他爸爸终于结束一线科研,有时间回来陪陪家人,却发现想管他这个儿子,已经管不住了。
爆发点就在男主在街头救了个小姑娘,小姑娘正被一个瘸腿大男□□打脚踢,而她只是抱着头,一双眼睛古井无波,毫不反抗,恍若行尸走肉。
男主一时看不过去救了她,多方接触下来,慢慢发现对方身世,竟是自己走失多年,被“宣告”死亡的亲妹妹。
于是在再一次碰到妹妹丈夫出手时,一怒之下,将对方打死,当时正是社会严打时期,因此判刑很重。
但他却因为表现良好,立了大功减刑,五年之后出狱,开始新的征程。
后来势力不断发展壮大,人也越来越阴晴不定,弟弟因为二狗的名字被人嘲笑,将人弄残了,而跟在他身边的姑娘,也因为和他妹妹不对付,下场凄惨。
当然,还有很多暗地里见不得人的买卖,不过面上他有自己的正当事业,在政商两界都混得如鱼得水,还参与了一些公益慈善活动,所以社会名声很不错。
以至于后来警方逮捕,将他的罪状一一列出时,很多人都惊呆了,不敢相信他们一直崇拜的对象,居然如此作恶多端。
想到这些,徐漫不禁一股恶寒,再看看眼前两个目光单纯,一眼可被人看穿心思的小豆丁,一时感慨万千。
按原主是偷渡成功,或者说如果自己没来的话,她应该是再次偷渡,当然里原主也没有什么好下场,据说是被送给她们娘家一家依附的那个老男人,后来又几度“下海”。
而现在,她不得不思考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怎么办?
她原本只是准备回来,摸清楚这里的情况,看看有没有办法,能够离开这个家,找个地方安静过日子。
但目前来看,这种想法不太现实,毕竟占了原主身体,她既然选择了回来,不可能真的就不管原主的孩子。
就算没有这些因素,现在看着这三个孩子,她也不想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变成后来那样。
可是想想原来的情况,孩子能养成那样,估计和这种家庭环境莫不相关,奶奶不爱,父母缺位,所受正统教育几乎为零。
而要改变这位的大反派结局,肯定得要从小教起,那让他们有个好的成长环境至关重要。
再说,她看着三个孩子都面黄肌瘦的,特别是床上的小女孩。
前世她单位有个同事的孩子,一两岁时手真的藕节似的,一小圈一小圈的肉肉。
而这个女孩,几乎皮包骨头,不说肉了,很可能严重营养不良,露出一双胆怯的眼睛,格外惹人怜爱。
王凤仙是指望不上的,她也没有精力为了一点并不怎么营养的吃的天天和一个老婆子斗法,跟别说这婆子还准备送走这个小女孩。
所以,还是得想办法尽快离开这个家才好。
不过想想,以后她可是要带着三个孩子讨饭吃呢,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