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恢复了正常状态。
莉莉丝手上的屠刀一眨眼就消失不见,笑意吟吟地走到杨辰面前,好奇地问道:“冥王阁下,刚才您的青色火焰是什么法术吗?”作为活了两百多年的生物,血族对于未知的东西是非常具有好奇心的,因为很少有东西是他们所不知道的。
杨辰笑了下,并没立刻回答,而是走到小哈里身边,蹲下身来,仔细检查哈里的昏迷情况,一边检查才一边回答道:“那是我修炼的一种内功,所产生的真气。按照华夏武道上的说法,那是一种先天的能量,那种能量本身是包含了各种元素的,我只是将它转化成一种火焰的形式而已。”
莉莉丝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看杨辰在给小哈里检查,撇了撇嘴唇道:“不用检查,这个孩子肯定是被曼妮吸食了过量血液,才会昏厥的。”
杨辰果然看到了哈里脖子上的细小牙印,皱了皱眉头,在那伤口附近渡了一丝真气,让伤口迅速地愈合。这种伤口让别人看到,那太容易想到吸血鬼了。
看林若溪与斯特恩等人还躺着,杨辰知道只是昏睡,不会有事,于是先望向莉莉丝,问道:“刚才那些是你们血族的人吧,你们血族什么时候变得强大到,只能倚靠血焰级别的血术焚烧,才能杀死了?”
莉莉丝的笑容一敛,难得一脸严肃地道:“冥王阁下,请不要把我跟这群丑陋的生物混为一谈。那个女人曼妮,是魔党撒霸特的两大主要氏族之一,最丑陋的茨密希氏族的成员。”
“茨密希族?”杨辰隐约对这个氏族有些印象,但了解不深。
“是的,茨密希族自古以来就是最残暴和没有信仰与道德底线的血族耻辱。如果说他们有什么优点,是他们比任何一氏族都要旺盛的学习欲望,探究科学知识的能力。只不过,他们比任何一个氏族都要贪图永生”,莉莉丝道。
“永生?又是永生?你们血族的漫长生命,跟永生又有什么大的区别”,杨辰纳闷。
莉莉丝摇头,“不一样的,茨密希族所追求的永生,是除了漫长的生命以外,还能不被敌人所杀死,并且可以永远保留青春。”
杨辰哑然,哪怕是十二大主神,也不可能让肉体永远青春。
“其实茨密希族的科学研究,还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在上个世纪末的时候,茨密希族通过生理解剖,用血族和人类做各种实验,成为了血族中唯一一个让心脏不会成为致命伤的氏族”,莉莉丝解释道:“茨密希族还拥有其他氏族不具备的天赋能力,他们能够重新组织分散的细胞组织,让身体重新塑造。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茨密希族可以将人类或者别的血族的身体粉碎后,将对方的身体组织塑造到自己身体上。这……也就是他们自称的‘躯壳重塑’。”
杨辰撇嘴,“难怪刚才刚见面的时候,那女人说,找到了好的‘躯壳’,原来她是想杀掉我的女人,再变成她的样子。真是一种让人反感的能力”。
“是的,所以茨密希族一直都是撒霸特的两大氏族,因为他们清楚,就算想加入我们卡玛利拉,我们也不会允许的”,莉莉丝点了点头,随后又叹声道:“这些年,虽然我们卡玛利拉还一直占据血族世界,包括黑暗议会的主宰权,但茨密希族跟撒霸特其他氏族的壮大,是显而易见的。单单茨密希族成员的不断强大,就让我们很多无法使用高端血术的族人,变得无法与他们抗衡。所以我这几年到处都有追杀一些茨密希族的重要人物,尽可能让他们不会太过猖獗。”
杨辰了然,这也算是黑暗议会自家的内忧,此时听莉莉丝说起这么些事,不由好奇地问道:“莉莉丝,你说那曼妮是茨密希族的,那你又是卡玛利拉哪个氏族的?”
莉莉丝皱了皱瑶鼻,娇哼了声,“到现在才问起我的来历,冥王阁下可真是一个迟钝的人。”
杨辰翻了翻白眼,自己又不是狗仔队,干嘛什么都问。
“我是梵卓族的,我的父亲就是梵卓族现任的族长,萨格拉斯亲王”,莉莉丝很是自豪地说道。
杨辰露出恍然之色,“怪不得你能拿到‘屠刀’这种魔器,我就想了,就算你是纯血血族,父母又是三代血族那样的半神级人物,也不可能两百多岁就得到魔器。如果我没记错,梵卓族应该是卡玛利拉地位最高,贵族数量最多的氏族吧。啧啧,没看出来,莉莉丝还是出身豪门,这要是放在人类世界,怎么也能找个富二代嫁了当个名媛贵妇啊。”
“找……找个富二代?”莉莉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男人是想气死自己吗,本以为说出自己的来历,怎么也要说几句好听的,竟然把自己跟那些庸俗的大家小姐扯为一谈!?就算是皇室公主,那能跟自己比吗!?
杨辰看莉莉丝漂亮的脸蛋儿快冒烟了,讪讪笑着摆了摆手,“开个玩笑,别太当真。我知道莉莉丝你很大方的。按理说这么难得见个面,该请你喝一杯,不过你看,我现在事情也挺多,得带这孩子去医院,没准还得找他父母什么的忙一大堆事,我看莉莉丝你就先走吧。”
莉莉丝都想冲上去跟杨辰“决斗”了,好话没一句,这就打发自己走了!?
“冥王阁下,不得不说,除了您的实力以外,您真是一个一塌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