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她咧嘴笑出几颗整齐白皙的牙,冲他做怪脸。
“我做菜是因为我想讨好你呀,霍先生。”霍仲南皱皱眉,“非奸即盗。”
“……恭喜你,说对了。”于休休笑盈盈地冲过去,拉住他的胳膊,把他拖向餐厅,指着桌上冒着热气的食物,一脸亮色。
“当当当当,快看,怎么样?想吃吗?”
霍仲南脸色稍稍缓和,捏住她的手。
“下不为例。”
“下次你想吃,我还不做呢!”于休休扬了扬眉,忽然想到自己的目的,又软了脾气,把他拉到座位上坐好,低声说:“我要去工作。我不能再宅下去了,再这样,我会憋死的。”
霍仲南双目微闪。
好半晌,他慢声问:“和我一起在家,不好吗?”
呃!好是好,但有谁能天天宅家不出门的?
认真说,于休休认为霍仲南的生活方式是有问题的。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这大好的时光,美丽的世界,居然没能激发他的一丝半点的兴趣。每一天,他就像个囚犯一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这不是浪费好光景吗?
“我觉得闷。”于休休实话实说,“你在家时间长了,不难受吗?”
霍仲南看着她,不说话。
于休休与他对视着,突然有点胸闷气短。
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对自己不了解的人和生活,不会随便置评,她突然又觉得,霍仲南的经历与她不一样,也许这才是他认为舒服与安全的生活方式。
所以,她的话可能是伤害到他?
“休休。”
霍仲南突然唤她。
“嗯?”
于休休猛点头:“你说。”
霍仲南问:“你是想离开我,还是想去玩?”
呃!这不是个送命题吗?
于休休想了想,“我想工作,也想玩,但不是想离开你。”
霍仲南的脸色以看得见的速度转为柔和,甚至唇角都扬了起来。
“好。先吃饭。”
~
吃过饭,霍仲南带于休休上楼,让她带上一件外套,准备出门。
来南院的时候,于休休并没有带生活用品,当然也没有带衣物,这些行头全是霍仲南为她置办的,整整放了一个衣帽间。不过,最开始那些衣服的款式,要么显得老气,要么……就是太嫩气,还有好几款都是少女粉,传说中的直男审美。
好在,衣服尺寸几乎一丝不差。
就凭这一点,于休休就很佩服他了。
她没有忸怩,对霍仲南的准备欣然接受,甚至还指点了他审美上的不足——这与霍仲南事先的想法,完全不一样。
他以为她会不好意思。甚至拒绝他的好意。
然而,她是于休休呀。她根本就不带害羞的。
她说:你不差钱,那我就笑纳了。
这直率的性子,让霍仲南又狠狠为她置办了一些符合她审美的衣服,于是,衣帽间都快要放不下了,霍仲南索性专门腾出来一个大房间给她放衣服。
土豪的世界,于休休有点长见识。
就是衣服太多,让她很伤脑筋。选半天才挑了件风衣,配上一双小靴子,挽住霍仲南的胳膊出了门。
清风两袖,阳光正好。
空气里几乎可以闻到春天的气息。
于休休很兴奋:“我终于又活过来了,哥,我们去哪儿?”
霍仲南侧目看她,“你想去哪儿?”
于休休看着路边正在努力抽芽的树木,深吸一口气:“我想去郊外踏青。”
霍仲南说:“好。”
呃!这就依她了?
于休休问:“你本来的计划呢?”
霍仲南说:“我本来的计划,就是听你的。”
于休休哈一声,笑得一脸天真:“那太好了,我们就去踏青吧。”
春寒料峭。出了城,天气就不算暖和了。即便有阳光,凉风吹过来仍然有些冷。
汽车停下来时,于休休看到近在咫尺的小山,左右看了看,不是风景区,也没有标识,完全不知道这是哪里。
“咱们要上山吗?”
她奇怪地看着霍仲南,没有想到,他点头。
“踏青,这里清净。”
“呃!”是挺清净的,人影子都不见一个。
于休休发现霍仲南的日子实在太寡淡。看电影,吃火锅,不论做什么,他都要选择没有人的地方,如果有人,他大爷就直接包场,根本就是从本质上脱离了人类的群居特性。
相处越久,她越是感慨。
这个男人沉默寡言的外表下,有一颗并不那么坚强的心。
这些,会不会是他本能的逃避?
于休休默默靠着他,看着山上的密林:“这山上会有野兽吗?”
霍仲南说:“有。”
于休休惊恐地停下脚步:“哥哥,咱们不用这么想不开吧?”
霍仲南扬起一侧唇角:“我。”
“……”
莫名的,这话让于休休脸红了。
她想说一句“讨厌”,又觉得这样太娇软惹人,好像故意打情骂俏一样,于是,话到嘴边收回去,惹来几声咳嗽,恰好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