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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 大开杀戒(1 / 2)

司马貌这样的人——不,这样的鬼,平素里看起来和和气气的,可是心中却藏着一股狠到了极致的劲儿!

刚才司马貌和孙乌龙在第一招的交手之中,便显示出来了他的狠劲儿!

长枪刺来,他不躲,反而迎头而上,这是不要自己的命!

春秋笔的刀刃朝着孙乌龙的咽喉直接割去,这是不要对头的命!

一个不要自己的命,又不要对头的命的角色,一定是个狠急了的角色!

他一上来就跟你拼命!你害不害怕?

反正我是害怕了。

孙乌龙也是大吃一惊!

他没有办法不大吃一惊!

他大意了,刚开始的时候,一枪刺出,很好看,很威风,但是却不是一招毙命,不是尽全力的招式!

所以,司马貌抢了先机!

现在,司马貌已经到了他的跟前,他的长枪太长了,原本是个优势,现在却突然变成了劣势!

因为司马貌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没办法刺,没办法挑,没办法削,他只能用枪杆子挡!

可挡只是防守,不是攻击,甚至就连防守都是无力的防守!

司马貌割他咽喉的那一招,他倒拖长枪,慌忙后退,已然是狼狈至极!

而司马貌却毫不停歇,后招一个接着一个,连绵而上,招招都是毙命而去!

孙乌龙先招失却,后面想要再弥补上来,就无比困难了!

所以,情形就只能演变成为,孙乌龙一步一步往后退,司马貌一步一步往前赶!

我看的仔细,我已经看了出来,如果是真正的本事来论高低,孙乌龙必定是要比司马貌技高一筹的!

如果是在正常的打斗下,孙乌龙一定能施展出一手漂亮的枪法!

我甚至怀疑,孙乌龙在阳间的时候,必定是一个枪法高手,也是因为这样,所以他在死了以后,才会被慕鸿飞相中,选到了莲城慕家,充任家将!

只可惜,一切都没有如果。

现在也不是正常的打斗,而是以命相搏。

孙乌龙一上来,就没有领会慕鸿飞“格杀勿论”的精髓,而司马貌却领会了。

所以司马貌上来就拼命,而孙乌龙上来就失却先机。

在气势上,孙乌龙落败!

而司马貌一鼓作气,手段越来越凌厉,越来越得心应手,孙乌龙却越来越狼狈,越来越施展不开手脚,在心理素质上,孙乌龙再次落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孙乌龙稍稍大胆一些,把手中的长枪丢掉,反而有可能扭转局面——他现在两手拖着枪,被司马貌近身贴紧,只能被动防御,长枪不但不是兵器,反而成了累赘!丢掉长枪,两只手都能解放,或许还能空手入白刃,抢下司马貌的春秋笔!

可是,孙乌龙却始终不肯丢掉长枪。

他也不可能丢掉他的长枪。

我可以理解他的心情,完全理解!

因为,那长枪不单单是他的兵器,更是他的荣誉!

一个施展长枪的高手,手中却没有了长枪,而且那兵器,不是被对手打掉了,是被自己丢弃的——这对于一个枪手而言,是何等的屈辱?!不但是屈辱,甚至是失败,而且意义也已经远超失败——那样的行径会被看客认作是自己的投降!

所以孙乌龙根本不会丢掉长枪!

司马貌也完全了解这一点,他工于心计,完全摸准了孙乌龙的心理!

所以,司马貌肆无忌惮的攻击,甚至只攻不守!

他不怕危险,因为他的风险实在是太小了!

于是,在战略上,孙乌龙又输了!

而结果,必定是孙乌龙一败涂地,司马貌稳操胜算!

这就是为什么在很多时候,你觉得明明能胜利的人到最后反而会输了的原因。

不论是战斗,还是别的事情,一旦发生了,影响输赢的因素就会变得很多,很复杂。

而这样的情势,让我再次对司马貌的认识加深了一些!

我不再去看他们的战斗了,已经没有再看下去的必要了——我把目光投向了白雪和李少白。

李少白根本就没有拿什么兵器。

但是他和孙乌龙不同,孙乌龙是大意,李少白却不是大意,也不是骄傲,而是没有必要。

白雪的实力,和他相差实在是太远了。

李少白已经是处处手下留情,白雪拿着兵刃,仍然不是他的对手。

眼看过不得几个回合,白雪就会被李少白生擒。

不过,这样也可以让我放心,因为李少白没有杀白雪的心。

可是就在这时候,突然传来“咣当”的一声响,我扭头看时,只见孙乌龙的长枪已经掉在了地上,而司马貌手中的春秋笔也已经放在了孙乌龙的咽喉处!

胜负已分!

生死未判!

司马貌冷冷道:“看在慕城主的面子上,饶你一命!”

说罢,司马貌将春秋笔收了回去。

孙乌龙脸上一阵青,一阵红,忽而又涨的发黑,他猛然大喝一声,道:“我不服!咱们再来!”

说罢,孙乌龙弯腰伸手,就要捡起地上那柄长枪。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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