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惟秀看着唾沫横飞,慷慨激昂的曹豆豆,百无聊赖的打了一个呵欠。
曹家几姐妹都听得眼泪汪汪的,她这么一闹,倒是显得十分的突兀起来,曹豆豆的眼睛,像是利剑一样看了过来。
闵惟秀站起身来,拍了拍嘴,又打了一个呵欠,“我说,你怕是搞错了什么事情吧?你不是杀人凶手吗?杀人就是杀人了,哔哔这么多,不知道的,还当你是什么女英雄呢!”
“再说了,抢你姻缘,待你不公平的人,不是你祖母么?怎么着,你毒不了她,就柿子捡了那软的来捏,杀了不知情的芙蓉来泄愤?欺负弱小,并非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说得冠冕堂皇的,不就是瞧着之前那个可要可不要,沾了猪屎还长满了毛的大猪蹄子,如今卤好了,便又想来啃上一口么?”
二皇子脸有些发绿,凭借他多年读孔夫子的经验,闵惟秀口中那个又脏又臭的……猪脚,绝对说的是他!
他自问学富五车,从未为非作歹,怎么在闵惟秀眼中,就是这么个形象……
即便是如今,变成了香喷喷的卤猪蹄子,呸……他才不是什么猪蹄子!
“倘若是我,喜欢吃猪蹄,那谁敢抢走,我便砍了她;若是我不喜欢吃,便是那猪脚丫子镀了金,长了翅膀飞天了,我也照旧不看一眼。再说了,别人啃过了的,你又何必搭上自己个的一辈子,再去啃上一口呢?”
曹豆豆是委屈,但为了这事儿杀了人,一辈子可都全搭进去了,再无翻身之日。
说到底,都是那曹老夫人的错,这大家族,不患寡而患不均。宠得过了,未必就是好,看看芙蓉的下场便是了。
闵惟秀想着,同情的看了一样躺在地上的杨芙蓉。
这姑娘,是打心眼里,喜欢着姜砚之的吧,所以才一直一直都不愿意嫁给二皇子。
只不过,姜砚之这辈子已经是她的了,不管谁来,都抢走不了。
她说着,偷偷的看了姜砚之一眼。
见他看杨芙蓉尸体的眼神,与看之前那些死者的尸体时,并无不同,忍不住有些唏嘘。
也不知道,上辈子,杨芙蓉有没有嫁给三大王。
“闵五娘子生在蜜中,有爹娘宠爱,有官家宠爱,自然是不明白,我心中的苦楚。今日之事,我总归是不后悔。芙蓉就是我杀的,我既然做了,就敢认,你们要杀要剐,随便便是。”
“凡是有因必有果,我若是今日不做这一招,这一辈子,我都心气不顺。如今也好,让我那尊贵的祖母看看,她做了什么好事,得了什么好果!”
曹豆豆说着,梗了梗脖子。
闵惟秀瞧着,叹了口气,这姑娘就差把我绝对不后悔写在脸上了。
可当真不会后悔么?娇养的姑娘,若是直接死了,倒是干净,若是去流放充军,那才是红尘炼心沈清的开始。
到时候,这些事情,便都不是事了,那时候,是个人,都要后悔。
案子已经破了,曹家不一会儿就该得了讯来人,姜砚之不愿意多事,见曹豆豆认了罪,大手一挥,便有那随从将曹豆豆以及嬷嬷全都拿下了。
至于那嬷嬷,压根儿没有人愿意理会她。
自己的儿子杀了人,反倒怪杨芙蓉不救她?天底下这等蛮横不讲理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姜砚之对着二皇子拱了拱手,“皇兄府上事多,砚之同惟秀便先回去了。我那鬼屋不日便能弄好了,到时候再下帖子,请二哥来玩,”
二皇子有些恍惚的点了点头,杨芙蓉新嫁进门,就这么死了,他虽然同她并无多少感情,但到底一夜夫妻百日恩,心情复杂得很。
高银芳一瞧,也跟着告了辞。
几人出了门,姜砚之要将曹豆豆等人送去开封府去,赶在曹将军府来求情之前,先将这案子给立下了,免得节外生枝,一出门,便急冲冲的同路丙一道儿走了。
闵惟秀与高银芳同路,两人便一道儿上了马车。
这一上车,高银芳便瘫软了手脚,没正行的拍着自己的胸脯,“我的天啊,吓死我了。惟秀,你说该不会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我们几个人,注定都是要横死的。我这一次,侥幸逃过一劫,下一回……”
闵惟秀惊讶的看着她,高银芳在她勉强,一直都是大家闺秀得体的模样,虽然被黑狗血淋过头,又穿过那村姑的麻布衫,但是一直都客客气气的,这还是她第一次瞧见她这么放松的袒露心声。
闵惟秀继承了老闵家“勤学好问”的光荣传统。
不管是宅斗也好,还是宫斗也罢,都是不明白直接问。
“原来你也会这样瘫躺着啊!我跟你说,得在腰下面放软枕。尤其是在冬日的时候,躺在被炉里,喝着热茶,吃着肉干,再撸只猫儿,寻个小丫鬟捏脚,快乐似神仙……”
“真的吗?可惜冬日的时候,我都是最忙碌的。一到年底,我叔父便翻小册子,旁人都给官家送年礼,他得送人头。这时候,便时常带上我。等今年冬日,你给我下帖子,也让我去躺上一回。”
闵惟秀一听,越发的好奇,“这高将军每年交多少人头,莫不成还是有定数的?同我二哥以前在书院念书一样,每到休沐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