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伴读,从前还见过你几面,只是时光唏嘘,未曾想再见竟是如此局面,今夜我奉命取人性命,恐怕留不住你了。”
秋色的目光从他的脸上挪到他的腰上,定格了那么一秒钟,旋即便在这白衣公子还想再说些什么的时候,一剑出鞘。
剑光如雪,有那么一瞬间比天上的月亮还亮。
白衣公子顷刻间闭上了嘴,身体飞速往后退去,连横剑身前的时间也没有,只剩下一片被割裂的衣角飘扬在空中,又静静落在地上。
晚一息,这剑就落到了他脖子上了。
之前只听闻庄清绮当街斩下自己妹妹的头颅,可从来不知道,她竟有如此惊绝的剑术。
白衣公子一边后退一边沉静道:“你不是庄清绮。”
庄清绮要是这么有能耐,怎么可能还会出现与人私奔被弃的事情?
“你究竟是谁?”
他皱着眉头,面对秋色的剑术竟然只能后退,几乎无法招架。
然而秋色没有回答他,或者说她根本没有听进这白衣公子在说些什么。
这个世界只有两个人能让秋色多看一眼,不至于见面就死于她剑下,一是天运之子公子曦,一是剧情里的大反派席归云,两个都不是还和她叨逼叨,灵玉觉得这大兄弟就是来找死的。
主角都不是,你怎么这么大脸来给自己加戏呢?
灵玉蹲在观察空间里,摇头叹气,看着自家主人把这白衣翩翩的俊美公子一剑一下砍得浑身冒血,鲜红浸透了白衣。
他倒是比庄清绮的旧情人陈国公世子要强许多,还没被斩下头颅。
而席归云不愧是这个世界最大的反派,实在很有眼色,他见秋色追着这白衣公子斩杀,便很识趣的指使剩下的侍卫拦住其余黑衣人,不让这些人打扰到秋色杀人,他猜想她应是不喜别人插手的。
虽接触短暂,不过他已窥得她几分脾性。
好在失去了为首的白衣公子,侍卫们勉强也能抵抗几分。
默默看了眼不远处冷静杀人的秋色,席归云收回视线,目光定格在这些蒙面黑衣人身上,眼眸渐冷,眼里弥漫出浓重的黑来。
“日日想着杀我,三哥可真是个好兄长。”
他勾起唇突兀笑了一下,声音极轻,嘲讽至极,脚步却飞快朝剩下的黑衣人掠去,展现出的竟是外人从未见过的身手。
今日如果不是遇见庄清绮,他倒真有几分危险了。
虽隐在暗处,但他的力量到底不多,否则又何须装着受人压迫,在这个世界上,他的父皇、皇兄、那些皇亲国戚,甚至于那些朝中大臣,哪一个不是视他为蝼蚁?便是最卑微的城防司处的小兵也可在他身上踩一踩,因为他们都知道,他席归云没有任何办法抵抗,所谓至亲只恨不得他死。
可他席归云为什么要死?只因为是宫女的孩子?便是贱种?真是可笑。终有一日,他要让这个世界也尝尝种下的苦果。
当不了皇子,他便当鬼王,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鬼王。
席归云勾着唇,随手扭断了某个黑衣人的脖颈,只觉得一向压抑的黑暗在心中疯狂滋生,几乎快要漫过他的灵台,主宰他的意志。多年来的压迫,让他无比渴望杀戮,或许他本来就不是什么良善之人。
只唯一一点意外。
是那道划过他生命里如云自由的剑光。
人生真的很奇妙,庄清绮救了他两次,一次是他故意,一次是真的危险。他从前和她没有交集,只从如今开始,她万劫不复,他身陷绝境,却从此有了交集,无论从前如何,如果这是他黑暗人生里唯一的一点白昼,席归云觉得自己愿欣然往之。
他脑海里一瞬间略过许多思绪,下意识的扭头看去,便看到剑光一闪,秋色一剑斩断了白衣公子的脖颈,然后熟练的蹲下身来摸走了头颅上的玉冠和他腰上的玉佩钱袋。
席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