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才多大啊,就敢拿着刀杀人。”
“现在的孩子真的好好管管了。”
“是啊,我这么大的时候,天天就是玩卡片或是小兵人,我连拿刀切菜都不敢,现在的孩子敢拿刀杀人。”
“唉,你看上次的那个新闻了吗?也是小孩杀人的。”
“看了,我看的是一个律师发的,我觉得他说得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的是未成年的受害人,而不是未成年的杀人凶手。”
“严惩这样的案件,才能遏制这帮无法无天的小孩。”
“一会儿警察来了,估计也就是找家长,家长出面赔礼道歉就完事了。”
“这小孩长得很周正,也不像网上说的那什么超雄综合症啊。”
“你看这孩子的眼神,像狼崽子似的。”
“……”
姜瑞珩被人踩在脚下,他四肢并用地挣扎,却始终挣脱不开后背上踩着的那只脚。
他的脸贴着脏污的地面,他被一群人围观着,他看不到围观众人的表情,却能在那些声音中听出对他的谴责。
这样的场景,他经历过很多次,但每一次他都是踩人的那一个,是围观的那一个,是说着脏话、吐着口水的那一个。
可现在,他成了被嘲讽、被批判的人。
“姜可可,把你那只臭脚拿下去,不然我给你剁了!你听到没有!把你的脚给我拿下去。”
奈何没有理会他,刚才在看到姜瑞珩的脸时,便看出他染上了人命,而且是弑母。
袁卿对原身姜可可很不好,对姜珍珍这个亲生女儿也稍显疏忽,但对姜瑞珩却是掏心掏肺地溺爱。
能动手杀自己亲妈,这样的畜生,奈何一个字都不想和他说。
直到警察到来后,奈何才收回自己的腿。
“警察同志,马路对面,那个穿着鹅黄色连衣裙的女孩,和他是一伙的。”
警察转头去看,马路对面的小姑娘,在对上他们的视线后转身就跑。可她跑得再快,也快不过警察。
警察调取了路边商铺的监控录像,然后将奈何及姜家姐弟全都带回警局。
与奈何那边的沙发热水不同,姜瑞珩身处的是讯问室。
年纪不大的小子,面对警察的询问,说出来的话却极其猖狂。
“我叫姜瑞珩……我不上学……不想上学……我乐意……看她不顺眼……她害我掉了一颗牙……我早就想弄死她了……反正我杀人又不犯法……我是未成年……”
警察给他们的监护人袁卿打电话,电话却在姜珍珍的身上。
面对警察询问袁卿的手机,为什么在她身上。问她妈妈袁卿在哪里时,姜珍珍肉眼可见的慌乱起来。
她的眼神躲闪,心虚的模样换来了警察严厉的警告。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我妈……她被瑞珩……就是我弟弟……给打死了。”姜珍珍说完就低下头,声音中带着颤抖,“现在在家里的冰柜里。”
此言一出,问话的警察明显一愣。
他们以为是小孩偷了妈妈的手机,可怎么也没想到,会牵扯出一桩命案来。
于是立刻出去紧急调度,只留姜珍珍一人在房间里。
姜珍珍全程趴在桌子上,任谁看,她都是在伤心难过,可只有姜珍珍自己知道,她现在的心情有多好。
姜家出事后,她一点都不伤心,毕竟她爸妈都说过,家中的公司以后是姜瑞珩的,家产也是姜瑞珩的。
既然有没有都与她无关,那没有岂不是更好!
至于家中的人,自她懂事之日起,她爸妈的全部关心,就全都在姜瑞珩身上。
对她是敷衍,对姜瑞珩是溺爱。
她在这个家中的地位,仅比姜可可那个拖油瓶好一点。
她伤了脑子以后确实糊涂过一段时间,但也只是几天而已。后来那段时间,她所谓的头疼、她的闹腾都是装的。
为的不过是折腾她那个偏心眼的妈,谁让都是待在家里不上学,她妈对她这个病人,还不如那个纨绔弟弟好。
她不甘心!
是她告诉姜瑞珩,未满十四岁杀人不犯法。
是她告诉姜瑞珩,他们妈妈大半夜出去与野男人约会,说妈妈不守妇道背叛了爸爸。
是她怂恿姜瑞珩来找姜可可的麻烦,毕竟当初是因为姜可可而掉了一颗牙,这个仇,她不信姜瑞珩会忘记。
现在她爸已经进去了,她妈也死了,等姜瑞珩进了少管所,她就带着她妈账户里所有的钱,去姥姥家生活。
想到最疼她的姥姥,姜珍珍便忍不住内心的喜悦。
警察透过玻璃窗,看见里面的小姑娘趴在桌上,肩膀一抽一抽的,无奈轻叹一声转身离开。
……
而另一边的姜瑞珩,面对警察询问他妈死亡的事情,他坦然承认。
“我杀了……怎么了……因为她该死……那又怎么样……反正我是未成年!”
一句又一句的未成年,好像成为他作恶的保护伞。
警察听得拳头紧握,却又拿他无可奈何。
奈何听到警察问她,最后一次见到袁卿是什么时候时,就知道那兄妹已经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