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两个星期,方鸿渐就催促猪头把书(勉强称之为书)拿回来,虽然写的不咋滴,但是自己心血的结晶啊,猪头一直说那个女孩子还在看,还没看完。又过了一段时间,方鸿渐又催猪头,猪头下班回到方鸿渐的出租屋说那女孩子生气了,说她都放在床头,还没看过,明天拿给你。
第二天猪头把书带回来了,不多日,方鸿渐口袋里没钱了,没法在外面晃悠了,猪头就把方鸿渐搞进安联厂移印部上班了,移印部相对来说工资比装配部高,又没有喷油部那么多油漆,活又相对轻松,是塑胶厂里的一个比较好的部门,美女成群哦,如果没有一点点关系,很难分到移印部的。
当方鸿渐就把两条小蛇忘记了的时候,有天晚上下班,他俩去小区网吧上网,从网吧出来然后在小店门前看电视(那个时代,几乎每个小商店门口晚上都有电视),恰巧碰到那两个女孩子,还是那样子,她的闺蜜挽着她的胳膊,猪头看见她俩了,当做没看见,歪着头虎着脸猪头猪脑的看电视,中央五台的斯诺克大奖赛,方鸿渐也津津有味的看着比自己小七岁的神童——不,丁大师挥杆,真是漂亮,稳稳的进洞,打的漂亮,姿势很是优美,真的让人无语。
其实,让人无语的是猪头,那俩女孩子不时的看过来,想给他俩打招呼说话,猪头就那么的歪着头看着电视,方鸿渐想给她们说话,可是又不熟,欲言又止的样子,又有点尴尬,也在那里看着丁大师打台球,真的好潇洒啊,风度翩翩。
不一会儿广告的时间到了,那俩女孩进店里买什么东西去了,猪头和方鸿渐就回去了,回宿舍了。
又不知道哪一天,下了班他俩去了网吧,方鸿渐从网吧出来十点多了吧,又习惯性的站在那里看电视,那俩女孩可能是刚下班,装配部一般加班很久,通宵的情况都很正常,她们也许刚冲完凉出来玩,头发还湿漉漉的,那女孩穿着裙子,就是吊带的那种连衣裙,裙子很长,到膝盖的那种,方鸿渐没有感觉到有多么的美,也许看多了的缘故吧。难道不是吗?一般男女间偶遇才会有惊为天人的小龙女一样的美,就像土老冒(冒辟疆)第一眼看董小宛,美的不得了,让土老冒整天朝思暮想,真的到手了,也不过如此,也就是那样,小宛最终郁郁而终。不过董小宛给人感觉弱不禁风,这个小女孩可是身姿匀称——不,或者说有点男儿的健壮也未可知,总之,阳光下活力十足,有种红楼梦里的湘云的风格,不过,下班的夜色里,感觉也很普通。当她走近方鸿渐的时候,一股成熟的小女孩韵味还是扑面而来——不,纯属扯淡,是洗发水和沐浴露的香味亦未可知。
“你怎么在这?”那女孩又是眼睛一亮,问道。
“嗯。”方鸿渐有点不好意思。
“猪头呢?”
“网吧里上网。”
“猪头就喜欢上网,”那俩女孩也站在那里看电视,或者说聊天。
他们尬聊了一会儿,方鸿渐始终找不到聊天的话题,只好用看电视来掩饰自己。
“你还在那出租屋写小说吗?”那女孩又问道。
“没有了,”方鸿渐尴尬的笑了,其实他早把写小说的事了忘了,自从那女孩说她根本没看过方鸿渐写的小说,方鸿渐感觉小说也不香了,就像张松看了曹阿瞒写的兵书,说是无名氏所作,曹操就把兵书烧了。罢了罢了,那女孩说都没看过方鸿渐写的小说,方鸿渐就把写的小说丢了,再也不提了。
方鸿渐不写小说了,在干嘛呢?如此的一个文艺青年,不甘心的文艺青年。写诗,现在开始写诗了,每天上班都在构思诗句,很有贾岛骑驴推敲诗句之风,每当他车间里上班的时候构思出几首小诗,中午或者下午下班吃完饭就跑回宿舍写到笔记本上,晚上加班后,下班大概十来点了吧,然后跑到网吧输入到网站上,那时有个“红袖添香”诗歌网站,在诗歌网中比较火,他就在那里发表,每天大概发表十首小诗,说白了就是十句话而已,这个诗歌网站有排名,不是以诗歌质量排名,而是以诗歌数量排名,不知何时,方鸿渐不知不觉中进入前十名,能在网站首页显示了,他很激动,觉得终于出头了,为了维持排名,每天要发差十来首小诗,就是这个样子。可是他每天上班,哪里有那么多诗情?恰好有个酷酷好友,一个在广州上班的广东的大龄女孩(比二十六七岁的方鸿渐小一点)打的火热,她的名字有个“恩”字,方鸿渐就叫她恩,恩大概是公司里的文员,或者说什么职员,反正工作环境是在写字楼,干净气派,有闲暇又有电脑,整天玩电脑,方鸿渐晚上一般加班到八九点,偶尔十点也是有的,然后跑到网吧,一边和恩聊酷酷,一边往“红袖添香”网站输入诗歌,他写的诗歌有没有多少人看不知道,反正至少有一人看,那就是恩,因为没有多少诗情的方鸿渐,好友恩就是她的唯一诗情,他写的诗歌大多都是写给恩的,只有恩点开“红袖添香”网站看他的诗歌,然后笑而不语默默欢喜默默关注的那种,恍惚中,方鸿渐觉得她就是自己要找的红袖吧,每天无论多晚都等自己上网,然后聊天,每天打开“红袖”为自己“添香”。罢了罢了,恩已经是成熟稳重优雅的小姐姐了,也许家庭条件比较好,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