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子苟合做下了伤风败俗之事,应该用火刑架将其烧死,如果一个女子是不自愿的,被人强行折磨,我们就应该理解同情她,大家说,我说的对不对?”
“我也认为刘世聪说的对。咱们刘家庄确实得改一改这种恶习了。要不从今天开始,这一条恶习就废除了,对于不自愿的女子怀孕我们应当包容,对于那些主动去和男子苟合的就把她烧死。”
“对对对,我也赞同这一条。”
刘大全当时就让人现场表决,同意的举手,不同意的可以什么动作都不用做。
最后竟然有九成的人都同意了。
还有一成的人为什么没有同意?因为这些人的亲人或者他们的女儿已经被烧死了,这些人当然不希望其他人家的女人活得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