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丞相府中,二小姐叶明嫣的院子中就传出了一阵劈里啪啦砸东西的声音。 “你说什么?那个贱人居然没有被毒死?还给李妈妈灌了砒霜,扔了回来?” 下人面色战战兢兢道:“是,李妈妈被扔回来的时候浑身都是血,叫了大夫,但是救不活了。” 这贱人不仅没有死,而且还知道李妈妈被自己收买了,将李妈妈扔回来,不就是为了杀鸡儆猴吗? 叶明嫣气得脸色狰狞,眼底杀意凛冽。 “叶锦瑟!倒是我小看你了!不过没关系,嫁入摄政王府,你即便不死,也没有好日子过的!咱们走着瞧!” 她定要将叶锦瑟踩到泥地里头去!她所有的一切,都必须是属于她叶明嫣的!必须! 这边,叶锦瑟将李妈妈扔回相府后,相府那边并没有什么动静。 时机未到,她也懒得自找麻烦。 接下来的日子,除了给萧承凛针灸之后,叶锦瑟为了赚取更多的功德值,还假公济私,利用王府的药材研发出了上好的金疮药。 她问过系统了,她研究伤药卖出去,也算功德值,这可比给病人看病快多了。 而且叶锦瑟还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拿着金疮药却跟上京的各大药铺谈生意,让这些药铺进货来卖,如此一来,没卖出去一瓶金疮药,她既可以获得功德值,又可以赚到钱,她真是个小机灵鬼。 叶锦瑟做好一百瓶金疮药之后,便让青柳打包好,出了王府,准备实行自己赚钱功德两不误的计划。 她找上了上京最大的药堂回春堂。 “这位夫人,是来看病还是买药?”刚进门,一个小伙计就客气地询问道。 叶锦瑟看向伙计,问道:“你们家掌柜在吗?我是来找掌柜的谈生意的。” 小伙计点了点头,道:“我这就去叫掌柜来。” 药堂不比其他地方,平日也会有不少采药人采到好东西拿来售卖的,所以小伙计自然而然地将叶锦瑟当成了来卖药的人。 掌柜的很快出来,见叶锦瑟身穿华美锦缎,气度不凡,更是客气道:“这位夫人,小的便是回春堂的掌柜,不知道夫人要谈什么生意?” 叶锦瑟落落大方道:“是这样的,我家有个祖传的方子,用来治疗外伤的,我想做出上好的金疮药拿到回春堂来卖,不知道掌柜的有没有兴致?” 这话一出,掌柜的眉心当即皱了皱,露出了一抹犹豫来。 金疮药,每个药堂都有,而且他们自己也有方子可以调配,哪里需要大费周章买她的药? 不仅麻烦,而且挣得还少。 掌柜的正要开口,叶锦瑟身后却忽然传来了一道矫揉造作的嗓音:“姐姐?真的是你?你来药堂做什么?可是不舒服?你若是身子不舒服,直接回府让我给你把脉开药就是了,何必来外头看诊?” 叶锦瑟抬起眼,便见一个身穿着粉色撒花千层裙的女子笑靥如花般缓缓走向她。 按照原主的记忆,这正是那个抢了原主的婚事,还算计她嫁入王府的庶妹叶明嫣。 说到这叶明嫣,那可真是个人物。 虽然是个庶女,但是在府中,父亲更偏爱她,她的吃穿用度甚至月银都比自己好上一个档次。 不仅如此,她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上京有名的才女。 最值得称道的,便是她那一手好医术,在上京有小仙医的美名。 一些世家小姐,贵族夫人有个什么头痛身热的,都喜欢让她诊治,所以叶明嫣在上京不仅名声好饿,而且人脉也很广。 叶锦瑟不着痕迹地避开了叶明嫣要挽住自己胳膊的手。 那掌柜的是特地请叶明嫣过来开方子的,见叶明嫣认识叶锦瑟,不由得说道:“小仙医,你认识这位夫人?既然是小仙医认识的人,那这金疮药我就看在小仙医的面子收了吧。” 叶明嫣一听,当即疑惑地看向了掌柜,道:“掌柜的,你说什么金疮药?这是怎么回事?” 掌柜的当即道:“这位夫人,说是她有祖传的方子,做出了很好的金疮药,想要卖给咱们回春堂,我本来拒绝的,但是没想到这位夫人是小仙医的朋友。” “金疮药?”叶明嫣一听,故意拔高了声音,道,“姐姐,你根本就不会医术,你怎么可能配出金疮药!咱们可不能做骗人的行当啊!你若是缺钱了,可以回府找我姨娘要啊。” 这话一出,那掌柜的脸色瞬间剧变,十分难看地瞪了叶锦瑟一眼,道:“什么!你居然不会医术?不会医术你配什么金疮药!这弄出来的要能用吗?你还要拿来卖给我们回春堂,你这不是害我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