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姓的口中,步暝了解到,这个富家子今次娶的新娘,便是强娶的,知情人说,这个新娘原本是个路过荆门镇的逃难女,不小心被这富家子给看上,想要占有她,谁知,这逃难女的性子十分刚烈,言称,若非明媒正娶,她誓死不从,富家子为了得到她,这才有成婚的念头。
说起新婚当天,一开始,一切如常,直到新郎入洞房,新郎的家人都没发现有什么不妥。
等到第二天天亮,府上的人才发现新郎死了,而新娘子不知所踪。
有人猜测,新娘子多半是遭了毒手,但因其是个逃难女,荆门镇没人知道她的底细,无从去查。
这就是第一个新郎的情况。
相比之下,第二个死的新郎,家境就不怎么好。
第二个死者出身贫穷,并不上进,成日游手好闲,自身懒惰,平日里,偷鸡摸狗的事情没少做,可以说,他不仅穷,名声还很差。
就是这样的人,居然还有姑娘愿意嫁给他,其他人也是觉得奇了怪了。
因此,他新婚当天虽没请多少客人,但前去看热闹的人很多。
有人偷摸着到洞房外瞧了瞧,亲眼看到,那新娘子非只是年轻,长得还很美貌。
是以,人们背地里都在议论,说老天爷眼瞎。
把查到的说完了以后,步暝看向江夙夙。
“能查到的就这么多。”
江夙夙点头,这些信息已经不少,她看着步暝,忽眨了下眼。
“你有没有觉得,第一个死者跟你还挺像?”
江夙夙冷不丁的说出这句,让陆不同跟刘锦雁没忍住,笑出了声,步暝整个人都不好。
“瞎说什么?你不要乱讲。”
江夙夙望着步暝,理直气壮。
“我没瞎说,又不是我说的,是别人都这么讲,说你在长安城的名声不怎么样。”
听了这话,步暝很是郁闷,喉咙像是有什么东西梗在那儿,握紧了双手。
“我承认,我以前是有些荒唐,但肯定不是像那样儿,我这个人,从不强求。”
江夙夙听了,点了下头。
“这个我信,别人也这么说。”
刘锦雁笑过后,清了清嗓子,就这两桩血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如此说来,死的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死了就死了,我们还查什么?”
陆不同看着刘锦雁,轻轻摇头。
“话不能这么说,我朝以法治国,像这种命案,既落到了六扇门手中,该查的,还是要查清楚,再说了,不是还有两个失踪的新娘?她们总是无辜,能把人救回来是最好的,如若不能,至少也要搞清楚她们的下落。”
江夙夙听完,看向陆不同。
“那就这样办吧,陆大哥,你跟步暝出去查了一天,也累了,早些去休息,晚上的事,有我跟姓刘的盯着。”
陆不同确实有些累,点头后,跟步暝回了他们的房间。
他们回去后,江夙夙跟刘锦雁出发,各自去盯一个案发现场,看看案发现场附近会不会有什么奇怪的人出现,也顺便再找找,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其它的线索。
因是夜晚,就算是提着油灯,也看不太清楚,很多东西要靠手摸。
江夙夙很好奇那根细小的金线是怎么能吊住半副骨架和一颗头颅的,于是上手去摸了摸,这一摸,她发现,这金线居然粘手,她的手指被粘上后,一扯,金线就跟着动,这让她一愣。
“难道是蛛丝吗?”
刘锦雁也发现了这一点,为了扯脱粘手的蛛丝,她把自己的手指都扯红,连忙去找江夙夙。
两个人一碰头,几句话一说,便都觉得这件事有可能是蜘蛛做的。
刘锦雁不解,到底是何种蜘蛛。
江夙夙想了想后,给刘锦雁解惑。
“应该是新妇蛛,师父跟我讲过,成年新妇蛛有手掌大小,背纹为黄黑相间,蛛丝极韧,能捕鸟,且有毒,雌蛛若遇到雄蛛想与其交配,就会把雄蛛杀了,甚至吃掉雄蛛,新妇蛛要想成年,一只雌性新妇蛛,要经历八次蜕皮,雄蛛则是经历七次,我记得当时,师父跟我提过,新妇蛛结出的丝就是金色……。”
江夙夙只记得这些,关于新妇蛛的其它事情,因为过去得太久,江夙夙也不太记得。
刘锦雁不疑鬼医丹南所说,是以轻声问江夙夙。
“丹南先生有跟你提过,新妇蛛吃人吗?”
江夙夙果断摇头,这一点,她不会记错。
“没提过,应该是不会的。”
刘锦雁看了看自己发红的手指,心中还有一个疑惑。
“我刚才碰到蛛丝,马上就被粘住,十分难以扯脱,今天白天,步暝他们也碰了,为什么他们什么事也没有?”
江夙夙看了一眼案发现场里放置的大量冰块,回答刘锦雁。
“陆大哥他们在触碰蛛丝以前,应该是碰过这屋子里的冰,手上沾了冰屑,就算陆大哥没有体温,因这天气,冰屑也会在他们手上化成水,蛛丝不挂水,因此,他们才没有被粘住。”
刘锦雁听后,想了一阵,她只会上阵杀敌,不会查案,查案这种事,她只能看江夙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