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独立、坚强、疏狂、大气,明明弱质纤纤,弱柳扶风,当她动起来时,给人的气质却像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女。 她从容自信,自在洒脱,像深夜旷野无拘无束的风。 他必须承认,他被萧灵月深深地吸引了。 昨晚的萧灵月,会在他的记忆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以后,他大概再也不会遇到令他印象如此深刻的女孩子了。 他欣赏她、敬佩她、对她的好感度一再上涨,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送她一束玫瑰? 他与萧灵月原本就是相亲关系。 所谓相亲关系,就是以结婚为前提交往,如果合适,就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经过昨晚的事,他发现,他和萧灵月很合适。 于是,他没有犹豫多久,就带了一束玫瑰花过来。 想到玫瑰花,他的视线下意识落在那束被萧灵月安置在花瓶里的玫瑰花上。 萧灵月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夹菜的动作一僵。 她轻咳了一声,轻声问:“三哥,你知道玫瑰花的花语吗?” “当然,”顾洛甫收回视线,认真回答:“玫瑰花的花语是爱情、爱与美、容光焕发和勇敢。” 顿了下,他认真的看着萧灵月说:“我觉得玫瑰花的话语很适合你,也很适合……我们。” 在他看来,再没有任何花的花语更适合萧灵月了。 爱与美。 为父报仇,无所畏惧的萧灵月很美。 容光焕发。 当萧灵月把萧二击倒在地那一刻,她脸上散发出来的喜悦的光芒,比星光更闪亮。 勇敢。 这还用说吗? 一个二十多点岁的小姑娘,敢一个人走一个多小时的夜路,跑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见一个有可能害死她父亲的狂徒。 这样的胆量,完美的诠释了何为“勇敢”。 剩下的一个花语,就是爱情了。 爱情,这两个字,适合他和萧灵月。 他觉得,他们很合适。 或许现在只是好感,称不上爱情,但他相信,只要给他们时间,他们会日久生情,产生爱情。 因为现在,他就有些沉醉其中了。 和这个叫萧灵月的姑娘面对面坐着,一边聊,一边吃饭,他没有往日应酬的不耐烦,不是拿出他的修养和好性子虚与委蛇,而是发自内心的舒适、愉悦。 或许……他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姑娘也说不定。 不然,他为什么这么喜欢和她在一起呢? 就这么坐着,和她说说话,聊聊天,就觉得心中是喜悦的,丝毫不觉得浪费时间。 一时之间,他想了很多。 然后他觉得,作为一个男人,他应该主动一些,不该让女孩子猜来猜去。 他诚挚的看着萧灵月说:“我知道,玫瑰花象征着爱情,所以,我送你玫瑰花的意思,就是想请问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他凝眸看着萧灵月,俊秀的容颜温雅如玉,温暖的目光温柔诚挚。 萧灵月心脏跳乱了下,轻声问:“我能问一下原因吗?我觉得,你可以有更好的选择。” 诚然,她有钱,她爸给她留下了大笔的财产。 可是,她没有人脉。 以顾洛甫的条件,他完全可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名门闺秀,与他相辅相成。 等他从娱乐圈退圈后,不管他做什么,他的岳家都可以给他极大的助力。 而她,除了钱,什么都没有。 “什么叫更好的选择?”顾洛甫微微蹙眉:“适合我的,就是最好的,经过这段时间我对你的了解,我觉得,你很适合我。” 萧灵月犹豫片刻才说:“三哥,你知道,我爸去世了,我妈……她和我哥哥在国外定居,我和她之间关系并不亲近,除了我爸去世之前留给我的一些资产,我一无所有。” 没有人脉,没有权利,也没有庞大的势力。 她喜欢顾洛甫。 顾洛甫太优秀了,无论是容貌还是人品,无可挑剔。 可就是太优秀了,才让她有些望而却步。 那么优秀的男人,她凭什么可以拥有呢? 许连翘面对顾洛白时可以无比的自信,是因为她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医术。 她可以治常人不能治的病,甚至可以救一些已经被医生宣判了死刑的人的性命。 一位医术高超可以救命的神医,哪怕再有权有势的人,也想与之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