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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袁绍十罪(2 / 2)

这是他的第八条罪状。”

“依照《春秋》之义,子随母贵。袁绍之母身为婢女,地位实在低贱,于义不可以成为他人的嗣子,他却身居高位,安享厚福,玷污王爵,辱没祖宗,这是他的第九条罪状。”

“长沙太守孙坚,之前领豫州刺史,能够驱逐董卓,打扫皇陵宗庙,忠心辅助王室,功劳很大。袁绍派遣小将非法占据他的位置,断绝他的粮食供应,使孙坚不能深入,董卓长期不能伏法,这是他的第十条罪状。”

“臣常见后将军袁术之书,皆以为袁绍与袁术实非同类。”

“袁绍之罪恶,纵南山之竹亦难以尽书。”

“昔周朝式微,王道陵替,天子播越,诸侯叛离,故齐桓公作柯亭之盟,晋文公集践土之会,以讨荆楚而贡天子,击曹、卫以示其无礼。”

“臣虽卑微,名不及古贤,然承皇恩,承重任,忝领军职,奉命讨贼,敢与诸将及各州郡共击袁绍等。”

“若大功得成,罪人皆擒,则或可继齐桓、晋文之忠勋。”

公孙瓒的十条罪责一出,天下人皆知袁绍本性。

原以为袁绍四世三公之后,肯定是忠于汉室,结果却做了如此之多,大逆不道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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