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容颜决>都市言情>剑雨临州> 第九十五章 百花深处杜鹃啼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九十五章 百花深处杜鹃啼(1 / 3)

洛府之中,透过门缝,清晰可见街上的情况。看着天璇等人离去的背影,她心里很是不甘,闷闷不乐道:“小姐,您就这么放任他们离去,会不会太便宜了他们?明明是他的人带头闹事,您完全可以报官,让官府的人把他们都抓起来,而您却一再容忍,既往不咎,别说老爷了,就连我们这些丫鬟仆人也都看不下去啦!若非是您拦着,我们恨不得冲出去跟这群家伙好好理论一番!”  小莲说的这些,其实她心里都明白,只是她不想让这场误会愈演愈深,闹到最后,连调解的余地都没了,那是她最不希望发生的。为了顾全双方的颜面,她做出了最大让步,无论府外天权和开阳骂得有多么难听,她也当作什么都没听见,而且下令府中所有人不可踏出府门半步,违者将视作逐出洛府,永不再返!这些年来,府中所有人都受过她的恩惠,那些丫鬟仆人无一不站在她这边,就连洛阳城中不少人也受过她的恩惠,所以听见有人在洛府闹事,恶意中伤她,那些人不问原委,放下手中的忙活,立刻赶往洛府,因此有了天璇等人被众人围攻的一幕。  “便让他们闹吧!闹累了,也就回去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亦不犯人,此非逆来顺受,而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你争来我争去,为一件小事,闹到这般地步,不值得!你还记得刚才那人说的话吗?听起来晦涩难懂,这对于普通人来说,确实不易弄懂,但对于读书人就不一样了。他说的话取自《庄子·秋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他引用这话,无非是想说,不要以所见所闻,贸然断定一件事,因为你所听到的、所看到的,未必就是真相。分析一件事,不可以只言片语断言,亦不可以妄想揣测断言,无凭之由,终非证据。是犹师天而无地,师阴而无阳,其不可行明矣!这话是说给百姓听的,也是说给他们听的,此人以折合的手段从中调解,实乃不错之选。他的身后能有这样的高人,属实出乎我的意料。”  洛凝语所言之人自然是赶来调解的明哲了!不过听她这话的意思,她似乎很赞同明哲的看法,而天权和开阳一口咬定便是她害了天枢,莫非其中真的有误会?问题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那一日天枢到底去了哪里,见到了何人,经历了何事,为何回来之后便变成了这副样子?他们现在唯一掌握的便是天枢确实去了彩楼,至于他有没有参加招亲比试,有没有抢到绣球,众人所言是否属实,这些便不得而知。而今整个洛阳城的人都说,天枢当着大伙的面丢下绣球,置洛小姐于不顾,甚至用仙术伤了数十名无辜百姓,惹得群愤四起。  若真是如此,为何洛凝语表现得平平无奇,看起来一点也不在乎这件事对她的影响。她身为待字闺中的女子,最重要的便是名节,倘若这件事传开,弄得人尽皆知,那她的清誉岂不是毁了,洛氏的颜面也丢了。世人皆言,洛氏大小姐,戴凤冠,披霞帔,登彩楼,抛绣球,得一如意郎君,却于众目睽睽之下被其未婚夫抛弃。此等有辱名节之事,她却看起来满不在乎的样子,实在让人难以置信,真不知道她心里是如何想的。而今其未婚夫找上门来算账,更是奇事一件。幸亏洛阳百姓目睹了当天的那一幕,多数都站在洛氏这边,不然她身为女子的清誉便要毁于一旦。  “他喜欢用大道理,那我也借用《庄子》里的一句话——井鼃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不如把目光放得长远一些,不必局限于眼前的麻烦,雨过终是天晴,再难攻克的难关,也有被攻克的一天,再难解决的问题,也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我们无需做什么,默默等待即可,自会有人为我们负重前行。”既然明哲说自会将此事调查清楚,那她也不必操心什么,静观其变即可,只盼明哲不会让她失望,确切地说,是不会让双方失望,天枢那边也还等着他解决眼前的麻烦。  回到客栈,明哲还来不及休息,便被天权和开阳左右架着,往楼上走。自从天枢昏迷后,他们的心就一直没有放下,跑到各家药铺,不惜花费重金请来郎中为天枢诊断,但诊断结果都是一样的——天枢没病!这不可能,一个没病的人怎么会昏迷这么久,一天一夜过去了,天枢还是没有好转,若说没病,他应该早就醒了,而今他这个样子要么是中邪了,要么是被人下了黑手,不管怎么说,眼下最重要的便是把他弄醒,这样才能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也是他们找出真相的唯一途径。  “我说你俩别急嘛!听我一言,你们就算把我架着去,我也没办法把天枢弄醒啊!”在回来的路上,明哲已经从天璇口中大致了解当下的情况,并按她的描述,有了个初步的诊断。就天枢目前的情况来说,应该算是好的,他只是陷入了昏迷,除此之外,再无何异样。若仅是陷入昏迷的话,把他弄醒应该不是件难事,可天璇提到他们找到天枢的时候,他还是醒着的,把他带回客栈之后,他才昏倒的,自从再也没醒过来。若是如此的话,事情就有些棘手了,若说他被人下了黑手才变成这个样子的,那找到他的时候,他就应该已经处于昏迷的状态,而非醒着。使人昏迷不醒而生命体征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