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案发现场——书房。 张老爷的尸体就是在这儿发现的,当时屋内留有一大摊血迹,报案人见了,吓得魂不守舍,赶忙跑到官府报案。官府接到报案后,立刻赶到张府,将案发现场封锁,阻止任何人进入。 经调查,地上这摊血是从张老爷的伤口流出的,张老爷的衣服上也沾有血迹。凶手应该是趁张老爷不注意,从背后袭击,一剑刺死张老爷,然后拔出凶器,逃离现场。 官府的人调查了书房的门窗,没有撬动的痕迹,凶手应该是从正门直接进入,事先埋伏于此,趁张老爷一个人待在书房的时候,痛下杀手。可奇怪的是,书房布局简单,除了一套桌椅和书架,就没有别的了,凶手是躲在何处偷袭的? 官差将书房里里外外搜了个遍,就连屋上的横梁和瓦片都不放过,却没发现凶手的痕迹。难不成凶手会隐身?或者说凶手是张老爷认识的人,张老爷带他来到书房,他却趁张老爷转身之际,瞅准时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剑,一剑刺死了张老爷。 若是如此,倒也好办了许多。只需将与张老爷有关的那些人逐一审查,真相便可水落石出。官府当机立断,逮捕了所有与此案有关的人,逐一审查,但都一无所获,线索到这儿就断了。 由于府内所有人都死绝了,要想获得线索,无疑是大海捞针。官府久久不能有新进展,百姓心中越发惶恐,后来官府走漏风声,惹得大伙彻夜难眠,没办法,大伙只能把希望寄托于齐桓洛氏,希望洛氏能将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明哲蹲下身子,用手指在血迹上轻轻一蹭,再靠近鼻子,嗅了一下。 距离案发,已过去了七日,地上的血迹都已干涸,明哲这样做的目的,不过是想调查血里是否含有毒物。一般来说,含有毒物的血迹呈暗红色,甚至发黑,散发的气味也与寻常血迹不同。可眼前这摊血迹没有任何异常,换言之,张老爷确确实实是死在凶手剑下,而非毒发身亡。可若如此,有一个地方说不通。凶手行凶干嘛非得用剑,匕首不也能完成刺杀,而且方便携带。明哲实在想不通,放着更好的手段不用,偏要以身犯险,凶手莫非是个傻子? “你们调查得如何?”明哲看向其他三人。 庭风和天枢将书房翻了个底朝天,也没发现一点线索。槐序也无奈摇了摇头。 “仲辰兄,你也看到了,书房就这么大,没有暗道,门窗也没有损坏的痕迹,凶手进了书房,根本无处可躲。除非凶手是张老爷认识的人,可官府将涉及本案的所有人都审查了个遍,一点线索也没找到。你说凶手是如何行凶的?” 明哲思忖许久,忽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官府认为凶手作案的手法无非两样,要么是事先躲在书房,伺机行凶;要么是张老爷引狼入室,给了凶手得逞的机会,但以上两套说辞都不合理,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凶手将张老爷带到书房后,再将张老爷残忍杀害。 这样一来,一切就说得通了。据酒楼掌柜说,张老爷每天晚上都会去春芳楼听辰月姑娘弹曲,为何案发当晚张老爷没有去春芳楼,而是待在家里?不是他不想去,而是他去不了。张老爷应该是被凶手用迷药迷晕,然后被带到了书房,再被凶手一剑刺死。凶手将书房布置成案发现场,借此来迷惑官府,使官府摸不清头绪,故意带偏查案方向。 向着这个思绪,新的问题产生了——凶手是从外面将张老爷带回府中的,还是他在府中将张老爷迷晕后带到书房的?这个问题本来可以问张家护院,可张府上下无一人生还,皆死于非命。许多与案件相关的线索,特别是人证,都不复存在了。 听完明哲一席话,天枢醍醐灌顶,“仲辰兄所言甚是,看来凶手颇费心机,故意带偏我们,将我们往错误的方向领,幸好仲辰兄机敏,没有上凶手的当。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做?” “若凶手是从外面将张老爷带回张府的,那他必定不走正门,篱墙一带应该会留下脚印,我们可以从此处入手。” 槐序和天枢都赞同明哲的话,不过外面毒雾弥漫,此刻出去未必能找到脚印,反倒丢了性命。 “师兄,你快看!”槐序指着明哲身后,惊慌大喊。 明哲闻声,一回头就看到一个黑影从窗户前一闪而过。外面有毒雾,明哲不敢贸然追出去,何况把他们留在这里,他也不放心。明哲用神识探查府内,却未发现府内有人的踪迹,难道方才那个黑影不是人? 明哲很是不解,只能求助熙悦,“熙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熙悦得意一笑,“堂堂龙渊剑主,也会有求于我?” “别说笑了,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明哲,难道你忘了?今天可是张府灭门案的第七天,所有亡魂都要回家。” 一听熙悦这话,明哲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两个字——头七! “该死,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这下可闯祸了!”明哲悔不当初。 世上或许没鬼,但这里是梦境,没什么不可能的。 逝者七日归家望,目见亲人泪两行。槐序先前看到的那个黑影应该不是生人,而是亡魂。今日是张家头七,逝者自当回府一望,了却前世意,转世不留恨。他们作为陌生人,私下闯入张府,若是惹得亡魂不高兴了,他们可要遭殃了。 明哲看向身旁的油灯,一个箭步上前,把油灯吹灭,霎时屋内昏暗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今天是张府头七,切勿轻举妄动,只要挺过子时,便可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