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没有她们,自己别说做警察了,当初被秦佳龙逼得连份工作也没有。
听说是有人把孩子遗弃在她们家门口也是眉头紧皱——唐红现在也怀孕了,估计下个月就会生了。
这会儿看别人丢掉的孩子也是心里堵。
可惜同情是同情,他也不可能收养这孩子。
按照政策他若是收养这孩子,他媳妇的孩子就必须流掉,要不他工作就没了。
在乡下遗弃孩子的事情屡见不鲜,一般都是女孩或者有问题的孩子。
比起招娣、盼娣她们甚至连被父母取名字的机会都没有。
“这孩子看着还好,要不你先去厂里问问有没有人愿意收养这孩子,没有就送福利院去。”宋星面对这样的事情也是无奈。
“不能找到她的亲生父母吗?”郑寒秋觉得孩子的父母做得太过分了!
家里凭白少了一个孩子周围的人肯定知道,遗弃孩子的人也不会是住得很远的人家,警察费点功夫肯定能找到孩子的家长。
费点功夫肯定是能找到的。
但是然后呢?
然后?抚养孩子本来就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啊,然后当然是要好好抚养这个孩子。
“他们要是不肯自己养就不要生,要是不养,既然不养就该去坐牢!”
遗弃孩子是犯法的,为什么那些人还是这么做?
宋星也是叹了口气,道理是没错,事实是这种给孩子找个好点的人家丢人家门口都算是有点良心了。
他还见过孩子连脐带都没剪,光着身子直接丢山上的,他们到的时候,孩子都已经死了。
至于刚出生就悄悄溺死、捂死的,没人报案,警察都不会出警。
真强硬送回去,教导威胁都容易。
但是刚出生的孩子不能决定自己的性别,也没办法决定自己的生死,饿死、病死,甚至翻个身把自己摔死的都有,警察也不能二十四小时都守在别人家里。
郑寒秋沉默了。
她的认知里叫“招娣”就已经是很恶毒了。
“我们……”她想要收留这个孩子,但刚开口又住口了,她没有过孩子,也不知道怎么带孩子。
不说别的,光是陪伴这一条她就做不到。
她也不能自己想要收留孩子做个善人,最后将责任又丢给父母。
这种无力感,格外沉重。
走出派出所的时候穆晓云还抱着那孩子,若是厂里有人愿意收养,确实比送去福利院好些。
虽说很多小说里女主或者男主出生在孤儿院都能获得天才一般的成就,但在这时候他们这没有福利院,县里福利院的条件也并不好。
也就是有个住的地方,能不能长大,长大后会是什么样说得无奈全看天意。
毕竟现在还有那多人吃不饱肚子,福利院的条件能有多好?
“你们那以前也是这样吗?”郑寒秋感觉自己的人生观一次次被刷新,心里堵得慌。
郑橘子点点头,然后又道:“后来农村户口,头胎生女儿放宽了可以再生一胎,稍微好一点。”
对此她有种很难描述的心情。
若是国家政策没有放松,她弟弟就不会出生,那是不是她就是独生女就不用做扶弟魔?
那曾经的童年、少年、青年时期是不是就能过得轻松一点?
但若是政策没放松,她会是被遗弃的那一个,还是被溺死的那一个?
“其实这个真的算好的了,至少还想过让这个孩子活下来。”明明对方都已经把孩子丢弃了,就因为还有更坏的反而觉得还好。
感情有时候纠结得很拧巴。
“你不知道吧,以前我们国家的保险法是没有规定未成年人死亡身故金的上限的。”
郑寒秋瞪大眼睛看着她,最后什么也没有问。
前面没有规定,后来有了最高赔付标准的限定,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言而喻。
而做这些事情的可能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也可能是亲爷爷亲奶奶。
“我想做点什么,但又不知道怎么做。”郑寒秋说道。
没遇到就不会这么难受,遇到了就觉得心口堵得慌,却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解决问题。
郑橘子也觉得如此。
最好的办法是给这孩子找个好人家,但知人知面不知心,什么样的人家是好人家又愿意收养这个孩子呢?
家里郑老太太看到孩子被抱出去又被抱回来,顿时不干了,“你们不是去派出所了吗?怎么把这玩意又抱回来了?”
穆晓云心里也不好过,怎么都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总不能扔在马路边吧,道:“派出所那边说让我们先在厂子问问有没有人愿意收养,没有再送福利院去。”
派出所没说村里,说的是厂里,虽然在同一个地方,但其实是心知肚明,除非能在厂子里赚钱,否则村里不会有人愿意收养。
郑老太太觉得还行,但也再三警告,“你自己也是有儿子女儿的人,可不能一时心软做傻事!”
穆晓云自然说是。
“那个什么徐,什么琳的一个女的一把年纪不是不想结婚吗?你要不要去问问她想不想收养这个孩子?”郑老太太回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