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澜站在操场边缘,远远地望着张峻豪,那个扣篮如飞跃山岳、笑容如清晨初晖的男孩。她的教科书在风中轻轻地翻动着,却翻不动她沉甸甸的心思。她知道,就算自己在这里静静地目送,他也察觉不到,她就像场地上的一抹阴影,默默无闻。
而这时,一个洋溢着光彩的女孩悄然走近,推了推眼镜,笑意盈盈地说:“嗨,平澜,你是不是也在看咱们学校的篮球明星啊?” 她叫芳华,是平澜最近才认识的转学生。
平澜怔了怔,轻轻点头,却没有多说什么。芳华并不介意,反倒热情地与她聊了起来,逐渐地,操场的喧闹被她的话语拨开了一丝缝隙,平澜的笑容在这一刻绽放。
就在此时,张峻豪的篮球不慎滚出了场地,朝着两个女孩的方向滚去。平澜抬起头,伸手去接,却不料被一个猛烈的撞击让她跌坐在地。瞬间周围寂静了,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这一幕上。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张峻豪赶忙跑过来,一边红着脸道歉一边扶她起来:“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平澜?我没看见——”
平澜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但内心的尴尬却如同泛滥的泉水一样止不住。芳华站在一旁,忍不住喋喋不休:“哪有你这样打篮球的啊,张峻豪,把人家吓一大跳。你应该送她一束花来表示歉意。”
张峻豪愣了愣,然后突然笑出了声,露出那排整齐的牙齿说:“好主意,希望不会被当成是追求吧?”
芳华一听这话,眼神一转,看向平澜,眨巴了两下眼睛,像是捉到了什么有趣的秘密。平澜却还沉浸在刚才那次不期而遇的意外中,脸颊开始泛起淡淡的红晕。
打破僵局的,是一声尖锐的口哨声,跟随而来的,是一道冷峻的声音:“张峻豪,不打篮球了?” 一个戴着发带,气场全开的女生远远走来,目光在场内一扫,错综复杂。
她就是唐杨,学校内闻名的学霸兼美人,她朝张峻豪一伸手,命令道:“球,还给我。” 张峻豪一愣,然后若无其事地把球递了过去,唐杨接过篮球,却没有立刻走开,而是好奇地打量起了平澜和芳华。
平澜觉得变来变去的招人烦,但也绝不喜欢一成不变。
经历了这一次,她才知道她邂逅了一个令她心动的少年,招人喜欢。
即使他不喜欢她,但也不影响她喜欢他。
他喜爱玫瑰,就有人背负荆棘。
玫瑰带刺,甘苦自当。
暗恋是一场漫长的反叛,路途迢迢,无人宣导,无人奏乐,一人独行,棘刺遍野,甚至在无人知晓的地方将这份欢喜湮灭,也要轻声对他说一句:
你是我藏在笔墨里的骄傲,败于朝露晚霞,隐于春夏秋冬。
我想拿月亮给你,现在觉得手中的月光已经弥足珍贵,往后将再不会见星而眠,见月而乐。
“讲清楚惹,你是顶楼那点黯淡变成了我心里最亮的星呀!是无数个五个最喜欢的人集合成,一个最喜欢的他。”
“不用解释,还是想做你十七岁的女孩,虽然已经错过了你拍的合欢花,但是还想要穿行炽热的过道,转过头对你俏皮眨眼,望向窗外,过那一条熟悉长巷,和你一起涂着改过期的漆。”
“你喜欢我,我喜欢他,如此的兵荒马乱,我们都没有胜算。没人懂泪痕,青春在无声地笑。”
“这哪里关他的事?你也不过就只长了个嘴,不痛不伤。做壁上观,借过合欢树下牵手,笑纳鸡飞狗跳,浪费所有害羞。”
“人情味都像阅历,刀枪不入没这么容易。成功鬼都知道孙猴子是块石头,何况血肉之躯的你?”
“后座早已经有人憩息,合欢树又画在了哪里,我们再也不会在相似的老巷子相逢……回不去的短头发,有点刺扎,有点想他。”
“烟火最圣洁,也最市侩,餐酒最应时,春花也误年。”
“只得怀念那天,风和日暄,奉陪争那瞬间,漠不关己,可曾出现,有曾经差点。”
初春的校园,新绿如洗,阳光穿透了稀疏的枝叶,斑驳地洒在平澜的桌子上。她手里拿着书,眼眸却不由自主地飘向花坛边那个背影挺直、身形高大的少年——张峻豪。他披着一件校队的运动夹克,阳光下的侧脸线条分明,似乎在郑重地对待着每一次投篮。
平澜湮没在教室一角的座位上,不禁发出轻微的叹息。这样的他,怎么可能会注意到一个如自己这般不起眼的女孩子呢?她轻轻地合上书,试图让自己回到现实。
“哎,平澜,你不去操场看篮球赛吗?”身旁忽然传来和煦的声音。是芳华,一个有着能够照亮全世界笑容的女孩。
“不去了,还是复习功课实在些。”平澜语气淡淡,但眼角余光却仍不自觉地搜寻着张峻豪的身影。
“多无趣啊你,早点准备,说不定能看到张峻豪不为人知的一面呢。”芳华俏皮地眨着眼,手指轻轻戳了戳平澜的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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