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高育良的提请,2015年x月x日,汉东省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表决通过。
经龙国种秧批准!(副省级)
1.决定任命:李达康同志为汉东省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
决定免去:李达康同志京州市市委书记职务,取消其汉东省委常委会委员资格。
2.决定任命:王浩同志为汉东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决定免去:王浩同志的常务副省长职务。
3.决定任命:谭文豪同志为汉东省委常委、副省长、京州市市委书记。
决定免去:谭文豪同志的京州市市长职务。
4.决定免去:祁同伟同志汉东省副省长、汉东省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职务,另有任用。
5.决定任命:应怀奕同志为汉东省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
6.决定任命:王渊同志但汉东省委委员、常委、常务副省长。
7.决定任命:袁遥光同志担任汉东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厅局、省管县处级)
1.决定免去:项政俊同志汉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职务,另有任用。
2.决定任命:王青云同志为汉东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3.决定任命:陆天明同志为汉东省纪委常务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4.决定任命:张政同志为汉东省公安厅副厅长。
5..决定任命:张安林同志为汉东省国资委主任,兼任汉东油气集团董事长。
6.决定任命:侯亮平同志为汉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其反贪局局长的职务。
7.决定任命:余泽轩同志为吕州市市委书记,免去其汉东省财政厅厅长职务。
8.决定任命:何龙同志为吕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职务。
9.决定任命:易学习同志为京州市副市长,代市长职务。
10.决定任命:孙连城同志为京州市委委员、常委、常务副市长职务。
11.决定任命:赵东来同志为京州市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并不再担任京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12.决定任命:程度同志为汉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京州市政法委副书记、京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13.决定任命:朱从瑷同志为京州市副市长、光明区区委书记。
不再担任京州市团委书记职务。
14.决定任命:白平安同志为京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5.决定任命:何新建同志为京州市光明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16.决定任命:常柯乐同志为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还有谁要的,可以在这里里评论补充,我完了修改,不过有时候系统会吞名字哦,所以别赖我。)
……
汉东省检察院经报备省委组织部备案批准。
1.决定任命:陆亦可同志为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常务副局长(主持工作),兼任侦查一处处长。
2.决定任命:苏小咪同志为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任侦查二处处长。
3.决定任命:周正为侦查一处副处长,林华华为侦查一处检察一科科长。
……
京州市公安局经报京州市委、市政府、京州市组织部批准,并报备汉东省公安厅备案。
1.决定任命:田伟为京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2.决定任命:任书锐为京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3.决定任命:陈果为京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
4.决定任命:康烨铭为京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特警支队长。
5.决定任命:张清风为京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6.决定任命:秦杰龙为京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警务保障部主任。
6.决定任命:流萤为京州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指挥中心主任。
7.决定任命:白可欣为京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支队支队长。
8.决定任命:郭世文为京州市公安局光明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全面主持工作。
并推荐提名任光明区政府党组成员。
……
汉东省人事大调整几天后,另有任用的祁同伟和项政俊的人事消息,也传出了。
1.原汉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调任公安部。
任命祁同伟为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级)、反恐专员,兼任刑事侦查局局长、国际合作局局长、副总警监!
并选为国际刑警组织轮值主席!
2.原汉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项政俊,调任公安部,担任公安部网安局局长。
……
京州市公安局召开领导干部大会。
京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东来。
京州市政法委副书记、京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