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擦头发水珠四散,像挂历画报上健硕的模特。
江慎伸出手愣了一下,商暮秋闻言蹙眉,没跟他握手,等他下文,江慎别开脸,一字一句要求说:“你答应过我,让我在上面。”
江慎十四岁那年跟商暮秋闹翻过一次,江慎赌气离家出走,让商暮秋别管他,当时商暮秋就跟他扳手腕,说什么时候江慎能赢,自己就不管了。
商暮秋已经这么些年不动手,江慎觉得自己这几年架也不是白打的。
或许觉得还不够叛逆,江慎强调:“我也是个男人!我那个……也不是摆设!”
那个赌约被江慎记着,还用在了这种时候。商暮秋擦头的动作一顿,感觉太阳穴有一根筋轻微地绷了一下——很明显,江慎不是非要在上面,是非要上天。
商暮秋气笑了,摔了擦头的毛巾打掉江慎的手:“好,明天9号,让你在上面。”
江慎狐疑地看过来,商暮秋不跟他多计较,转身去衣柜里找衣服,找出一套深灰套装,穿戴整齐就出门了,出门前叮嘱江慎:“花今天该浇水了,照顾好我的花。”
江慎欲言又止,又觉得自己要是问出来的话显得很没出息。
不能心虚,他敢给自己就敢要,不就是在上面吗?都见了那么多次了,而且怎么让人舒服胡欢喜也教过自己了,没什么难的。
江慎这么想着,底气逐渐有了。起床!
花圃老板娘说江慎很有眼光,蝴蝶兰花期本来就长,江慎挑的这盆状态最好,说不定能持续开完夏天,江慎抱回去的时候小心翼翼,但是很不幸,没有三五个月,那盆花在搬进新家不足一周的时候丧身虎口。啊不,狗口。
江慎洗漱好,去书房的阳台浇花的时候,发现替罪狗吃了他给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