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山庄,三少爷谢晓峰。
年少成名,人称神剑三少爷,他是一个天生的奇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文韬武略无不精通,剑术上的造诣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
但这一生中,他曾败在过两个人的手上。
一個人是武林江南四大世家之一的七星塘主慕容秋荻,这个女人深爱着谢晓峰,但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浓。
谢晓峰在这个女人手上失败了无数次,但却绝对没有第二个人来的深刻。
因为他只是在阴谋诡计上败于慕容秋荻,而第二个人,则是纯粹的败在了武功上,这个人便是燕十三。
夺命十三剑,已是江湖第一杀剑,天下无人不服。
而燕十三更是让这剑法有了自己的生命,继续演化出之后的第十四剑,以及那不似人间剑法,掠夺一切生机,只会带来死亡与毁灭的大阿修罗剑——夺命第十五剑!
方迅虽然没有遇到燕十三,但他相信若说古系江湖中,若有谁还能知晓夺命第十五剑的真正精髓,恐怕也只有亲身体验过一半的谢晓峰了,现在对方就站在他眼前。
谢晓峰给方迅的第一印象,就好似一名洗尽铅华,淡泊名利的遁世隐者。
虽已经上了年纪,但再一细看,才发现这位剑神并不算老,大部分头发依然乌黑,只有少少的几根银丝,皮肤依然细腻光泽。
他确实非常的英俊,无怪乎年轻时会有那么多的风流韵事。
对方就这么安静的站在那里,就仿佛已与周围空间融为一体。
因为他太安静了。
方迅从这安静中感觉到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包裹着种逼人的杀气。
他疲倦,也许只因为他已杀过太多人,有些甚至是本不该杀的人。
他杀人,只因为他从无选择的余地。
但此时的谢晓峰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疑惑,他看着自己双手,与燕十三一战后,他自己削掉的拇指又重新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
“不用奇怪,这是演武堂的能力,要比武,总不可能让你用一双没有拇指的手握剑吧?”
听到方迅的声音后,谢晓峰微微抬头,看到了对面的青年,腰间“小楼一夜听春雨”散发着无与伦比的魔性。
但他的注意力却不在这把自己异常熟悉的刀上,而是在人身上。
有的时候刀的魔性确实要比人可怕的多,但却不包括眼前的方迅。
“我在你身上,感觉到了一股可怕的魔性,白小楼的魔性完全无法同你相比,但让我疑惑的是,你居然能彻底的掌控心中的魔性......”
方迅只是淡淡的笑道:“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世间万物俱都顺应天命,唯人与天争命,道也好佛也好,魔也好,不过都是为了超脱罢了。
而且你难道只在我身上看到了魔性吗?”
谢晓峰闻言顿时又看了一眼,对方身上魔性消散一空,取而代之的是宝相庄严,好似一名得道高僧。
第三眼,对方给人的感觉就又变成了一位有道真修。
方迅也在看,他在看谢晓峰腰间的那把剑。
这柄剑的剑鞘乌黑,看上去一片陈旧,已经有些年头了,杏黄色的剑穗也早已褪色,但却仍保存得非常完整,形式古雅的剑锷依然还在发著光。
这并不是名师所铸的利器,也不是古剑,但却是天下无双的名剑,只因它是三少爷谢晓峰的佩剑。
方迅看着谢晓峰的剑,在其身上感觉到了一种天剑的气息,不同于他杀性深重的大阿修罗剑。
看了好一会儿,他再一次的发出了一声惋惜:“可惜了,若你生在现世,神意宗师也不会是你的终点。
心有余而力不足,境界到了,但却拘泥于孱弱的肉身无法看到更高一层的风景,真是太可惜了。”
纵观其一生,先是‘得剑’,待剑法大成,与燕十三一战后便自断拇指,自封于藏剑炉‘忘剑’。
待与丁鹏一战时,谢晓峰已经重新再拾起了剑,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剑还是剑,人依旧也是人。
若仅论剑法境界,将自己当成一把剑淬炼的剑无一,恐怕都要稍逊于谢晓峰。
只不过谢晓峰受世界环境拖累,功力远逊剑无一,纵心灵境界更高一层,却也不是剑无一的对手,同样实力也不及方迅。
心灵强大,却没有力量,便也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
惋惜了一声后方迅又问道:“你会夺命第十五剑吗?”
夺命十三剑,只是花的枝叶而已,虽然翠绿可目,但只是用来衬托红花的鲜艳,不可能胜过三少爷的剑。
而第十四剑,是一朵花蕾,虽然在众绿叶的围绕之下显得艳丽可观,但花蕾终究是花蕾,只是含苞欲放,还没有开放。
唯有第十五剑才是真正绽放的花朵,面对它,没有什么词语能更好形容,只有一个字才是最恰当的——死!
谢晓峰眼神顿时黯然了起来:“我宁愿不会,若你有一个朋友,养了一条毒蛇,有一天毒蛇忽然进化成一条毒龙将朋友给吞噬了,看到这一幕的你,还会继续培养毒蛇吗?”
方迅点了点头道:“这一剑的精髓已深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