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嗖”的一声响,南宫晓分明看到一支箭矢破空而来,直插在它脑袋上,傻狍子应声倒地。
傻狍子,名不虚传!
另外两人纷纷围了上来,他们看着倒在地上的傻狍子,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只傻狍子皮毛厚实,肉质鲜美,是他们这次狩猎的宝贵收获。
“回吧,咱们没骑马,太多东西扛不回去。”
就这样,季连城扛起一只野猪,蝴蝶扛着这只傻狍子,南宫提溜着一窝兔子,往营地而去。
说是营地,但应该称作军营更为合适。
三人围坐在大帐前的营火旁,木柴烧的噼啪作响。火苗空中跳跃,映照简单处理过的猎物,那只刚猎获傻狍子的被架在两根结实的木杆上,狍子肉在火焰的舔舐下渐渐变得金黄,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三人分工明确,胡蝶负责翻动烤肉,确保每一面都能均匀受热;季连城则手持锋利的刀具,熟练地切割着鹿肉,将大块的肉分割成小块;南宫晓负责吃。
随着火焰的跳跃,烤肉发出“吱吱”的声响,油脂滴落在火堆上,激起一阵阵白烟和更加浓烈的香气。这香气弥漫在空气中,令人垂涎欲滴。仨人偶尔交谈几句,像是交谈着趣事或是分享着彼此的喜悦的老朋友。
季连城的所作所为很好理解,我知道你们是来查我的,我就陪着你们,我不搞小动作,你们也别查了。
三人各怀心思,在营火的映照下,季连城的脸庞显得格外刚毅和坚定,而此刻的他正享受着狩猎的成果,品尝着大自然的馈赠,仿佛不是那高高在上的晋王,而是一个普通的邻家大叔。
周围是一片静谧的森林,偶尔传来几声虫鸣和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这些声音与猎人们的交谈声和烤肉的香气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生动的画面。
突然,地动声传来,原先的士兵从林子里窜出来。几乎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些猎物,但更多的马背身上则扛着一匹狼。
这些士兵熟练的处理着狼的尸体。首先用锋利的猎刀割开了狼的腹部,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熟练地避开内脏和肉,将狼皮完整地剥下,狼皮毛柔软而光滑,在夕阳下闪烁着光泽。品相好的皮毛,在市场上价格不俗。
接着,他们将狼的尸体分解成几个部分,完整的剃下上面的肉,用绳子串好。便是准备将这些肉一部分用于食用,一部分则要烟熏成干储存起来,毕竟狼肉也是一道美味的佳肴。
收集了狼皮,狼肉,脂肪,甚至是一些狼骨和狼牙。最后实在没用的部分则聚集在一处坑洞,一把火烧成灰。
在处理完狼的尸体后,将猎刀擦拭干净。
一顿操动作行云流水,让南宫晓和胡蝶不禁感叹起军容齐整,纪律严明。
季连城笑的解释:“这个时节若让狼大肆繁殖,恐怕今年一年这片林子里都不会有什么猎物了。”
晚上,营地里弥漫着烤肉的香气。士兵们也围坐在火堆旁,享用着自己的猎物。他们或互相交流着打猎的经验和趣事,或聊着家常和玩笑,笑声和谈话声此起彼伏。
情到深处,有人带头唱起了歌。
很快,数百名士兵齐声高歌,歌声如洪水般汹涌澎湃,充满了力量和激情。他们的声音在营地上空回荡,穿进茂密的山林中。
每个人的声音都清晰而有力,他们不同的浑厚的声线交织在一起,激昂高亢,豪情壮志,让人感受到一种无法言喻的震撼和感动。
南宫晓和胡蝶两人就尴尬了,两个人二脸茫然,因为他们根本听不懂这些士兵们唱的歌。
然而,此时的他们已经没有心思去关注这些了,眼前这支军队的团结一致,让他们感到无比震撼和毛骨悚然,他们不禁开始思考,如果季连城能够将这支军队带领成如此模样,那么晋国的其他军队是否也相差无几呢?
面对这样的情况,季连城似乎并未在意,反而热情地邀请南宫晓和胡蝶一起吃喝。
接下来的几天里,季连城总是巧妙地寻找各种理由来拖住他们,使得他们的调查工作几乎停滞不前。
就在他们两人的调查陷入僵局之际,京城方面却有了惊人的消息,他们终于找到了突破口!
“行,我同意你进大牢里审,但是你要有分寸,这些人一个都不能出事。”
刑部尚书李弛无奈说道,面前正是他的女儿李弋。
“行行行,知道了。”
李弋好像并不在意,只是听到能进刑部大牢的时候眼睛异常明亮。
刑部,一道小小的铁门打开,门后的台阶直通地下。
在昏黄的火光下,一间间阴森森的牢狱映入眼帘。厚重的铁门缓缓打开,发出刺耳的嘎吱声,仿佛是在诉说着这里无尽的苦难与绝望。牢房内潮湿阴暗,弥漫着腐臭和发霉的气息,让人不禁皱眉。
身穿官服的李弋步入牢房,她的面容平静,行为活泼,眼神迸发出精光,身后跟随着几名狱卒,手中拿着铁链和刑具,面容严肃,气氛紧张。李弋这样子倒与周围的阴森肃杀格格不入,场面颇为诡异。
李弋在狱中转了一圈,几乎都是季冥殇从南方送来的,这些哭爹喊娘的几乎都是小鱼小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