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
安远之在看到了父母被执行死刑的照片之后,整个人就开始破罐破摔了,把自己之前干过的事情全都交代了出来,还详细描述了他欺男霸女的情节。
“看到那些人被我踩在脚下,在我面前瑟瑟发抖,卑微求饶,我就觉得高兴。”
“我就喜欢他们明明恨我恨得要命,却还不得不讨好我的样子。”
如果说在回来的路上他还心存侥幸,觉得父母死亡是公安用来击溃他意志的谎言,现在,他是真的绝望了。
家没了,靠山没了,一切都没了,只剩下孤身一人,和一条随时都在折磨他的断腿,活着对他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就他现在这样,就算能活着,也是下放农场改造的结局,以他之前的所作所为,多的是人落井下石,他依然活不了,反而还要遭受更多折磨。还不如立刻就死。
公安同志克制住打人的冲动,继续问他:“那天晚上你们去大队仓库本来是打算干什么?”
在了解到这个人的变态程度之后,他们绝不相信这个人就是简单的带着对象去大队仓库胡搞一通这么简单。
果然,安远之说:“我和郑娇娇商量着,去踩个点,给大队粮仓放把火。当时她掉进河里,那群乡巴佬不但救人不及时,把她救上来之后还又拍又打,郑娇娇气急了,央求我给那群乡巴佬一个教训。没想到我俩到了仓库那儿,突然来了兴致,正玩的高兴呢,就被那群民兵给打断了。”
哪怕已经给自己预定了必死的结局,他也没忘了继续给郑娇娇挖坑。
另一边,郑娇娇一直在强调自己不知情,并且在积极揭发安远之的不对劲的地方,希望能洗清自己包庇罪的嫌疑,却不知道,她越是这样说,越证明了自己是知情的,至少自己有所猜测。
“所以明知道他不是个好人,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你却还是愿意嫁给他,享受他和他的家人违法犯罪带来的好处?”
郑娇娇:“……”
正当她被堵的没话说的时候,另一边审讯安远之的公安将安远之关于“俩人一起踩点打算烧粮仓”的供词拿了过来。
郑娇娇对于安远之说的这些事全都予以否认。她在心里恨毒了安远之,还说爱她?愿意为她杀人放火?他就是这么爱她的?这一刻,她盼着安远之赶紧去死!
她以为自己可以逃脱制裁,毕竟安家的犯罪行为她确实没参与,也算不上真正知情。却不知道,这个时候,因为法律的不完善,执法的弹性非常大,像她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逃得掉。
最后,安远之被判死刑。
郑娇娇被判“反革命贪婪罪”,下放农场改造十五年。
宁安没想到安远之认罪那么痛快,她和小桔子一直关注着进展,还想着必要的时候加把火呢。
至于这个反革命贪婪罪,只能说是时代特色了。
现在,国家没有正式颁布的刑法,但是有一部《刑法草案》作为法官们的办案参考,而且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造罪名。
比如,一个二流子偷看女知青洗澡,被抓了现行,但是他除了偷窥,没干什么实质性的事,所以就不好以反革命流氓罪定罪,最后,有人提议,定成了“反革命偷看青春罪”,判了5年。
再比如,有位年轻工人,晚上做梦梦到和车间一名漂亮女工发生了关系,早上醒来很兴奋,到处向厂里人吹嘘,连细节都说得一清二楚。消息很快传到女工那里,那姑娘是个烈性子,羞愤难当,上吊自杀了。年轻工人很快被保卫科抓了起来。最后,这个年轻工人被判了“反革命梦奸罪”,10年。
这要是在后世,这个年轻工人的行为大概可以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给他判个侮辱罪。但是这个时候,没有详细的规定,只能是法官自行发挥了。
最离谱的是“反革命赌博吃屎致人死亡罪”。甲有块手表,他跟乙说,“只要你吃一坨大便,这表就给你了”,那时候的人对手表的热爱超乎想象,于是,乙忍着恶心吃了。甲反悔了,他没想到乙那么豁得出去。为了保住自己的手表,他只好说,“我也吃一坨,就当还你了”,于是,他也吃了一坨。可是没想到,乙吃了没事,他吃了死了。
这件事情闹出来,乙就被判“反革命赌博吃屎致人死亡罪”,判了15年。
郑娇娇在明知道安远之和安家有问题的情况下,依然积极主动嫁给他去享受好生活,她的思想是很有问题的。再加上意图“火烧粮仓”、“报复革命同志”这两点,判她15年合情合理。
宁安跟小桔子说:“盯着点郑娇娇,只要她不再害人,我们就不管了。”
十五年,她能不能活着回来还是个未知数呢。劳改农场可不是普通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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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之和郑娇娇的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了林庄大队茶余饭后的谈资,也确实给林庄带来了一些影响。
比如,村里的年轻人更加务实了,他们不再被光鲜的外表所迷惑,更加注重一个人的实际表现,外貌滤镜和家世滤镜在林庄几乎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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