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容颜决>其他类型>年代快穿:女配的肆意人生> 第110章 被重生女主炮灰的小知青(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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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被重生女主炮灰的小知青(7)(1 / 2)

张部长声音洪亮,站到靠近门口的地方,大声喊道:“安静,所有人都安静,我们武装部和公安局办案,讲究证据,也讲究公平公正,大家可以听着,但是不要扰乱秩序,如果有人捣乱,按从犯论处。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

“明白了就照做。”

现场顿时落针可闻。

十名配枪战士往那儿一站,个个气势十足,谁也不敢造次。

张部长开口了:“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基本情况,以防有的同志不清楚。”

“陈宁安的父亲陈家辉,是一名烈士,13年前他牺牲的时候,是名营长。他牺牲以后,部队按规矩给他发了一年的工资做抚恤金,当时营长的工资是47块钱,一年就是564元,县政府又补贴了600元,我们这些战友又凑了凑,一共给了周晓丽同志1500块的死亡抚恤金。”

“当时说好了,这笔钱,用于她和陈宁安的生活。如果她改嫁,这笔钱应该专门留下一半给陈宁安,也就是750块。只有750是周晓丽同志可以自主支配的。”

“除此之外,政府每个月给陈宁安发放10块钱补贴,发到她年满18岁,有劳动能力,能养活自己为止,一共发了13年,一共是1560块。”

“还有,纺织厂每个月发给陈宁安3块钱,13年一共是468块钱。随着周晓丽的工资一起发放的。贾厂长明确告诉她,这笔钱要用在陈宁安身上。”

“陈家辉同志还留下了一栋房子,被温大山和周晓丽租出去了,房租每个月2块钱,13年就是312元。”

“算下来,陈宁安同志这13年的总收入是3090块。”

温大山和周晓丽听着他一项一项的报账,越发紧张起来。没想到这人竟然做了这么多准备。而且还不让他们说话!

张部长问大家:“我们先不算属于陈宁安的750块死亡抚恤金,就算她每个月的收入,15块钱,够不够一个孩子花?”

围观群众大声回道:“够!”

怎么不够呢?那可是15块钱。

张部长接着说道:“看来大家和我想的一样,我也觉得是够的。可是,温大山和周晓丽,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一直不断的告诉陈宁安,她是个没有爹的拖油瓶,是要靠温大山施舍才能饿不死的累赘。”

“这是对我们的烈士遗孤实施精神迫害!周晓丽作为陈宁安的亲生母亲,本来就对她负有抚养之责,就算没有这些收入,她作为母亲,养自己的孩子不应该吗?”

“温大山作为孩子的继父,就算没有抚养之责,也不应该欺负虐待,这些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

“可是,这两个人是怎么做的呢?”

此时,外面的安静都快要维持不住了,大家开始窃窃私语起来,都在小声说着温大山和周晓丽的行为简直畜生不如。

张部长再次喊道:“安静!陈宁安有收入,我们再来看看,她在这个家里一共花了多少钱。这儿有一本记录本,记录了她这些年的花销,你们谁算账好,过来帮忙算算,这些东西值多少钱。”

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挤了进来,接过张部长给他的记录本,一边翻一边皱眉,最后说道:“这些东西细算需要点时间,但是大概算一算的话,陈宁安的花销大概是每天半斤棒子面,一斤棒子面9分钱,半斤就是4分5厘,一年365天,一共13年,一共是……213块五毛二分五厘。”

宁安:“……”

高手在民间啊,他还真会算。

张部长又说:“把这个记录本传给大家看看,这是陈宁安从小就记的。她为什么记呢,因为周晓丽同志告诉她,她花的每一分钱,都是温大山同志施舍的,以后得还。孩子实诚,怕自己记不住,就给写了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

“周晓丽同志从来没有告诉过陈宁安,她是有政府补贴有厂里补贴的,她的父亲是个英雄,国家不会不管她。我就想问问大家,我们的烈士遗孤该过这样的生活吗?该这样被人磋磨吗?我们的战士在前方流血牺牲,我们还要让他们的子女在后方流泪吗?”

没等大家回答,他带来的战士先声音响亮的喊道:“不该!”

外面的群众也跟着喊:“不该!”

张部长:“对!不该!温大山和周晓丽这种做法,是寒了千万军人的心呐!”

“政府发给烈士子女的补贴,没有用到烈士子女身上,他们全都自己昧下了,这是什么行为?老郑,你是公安局长,你跟大家说说,这属于什么行为,让大家也都懂点法律,引以为戒,以后千万不要做这样的事。”

郑局长清了清嗓子,说道:“咱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宪法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温大山和周晓丽侵占了政府和厂里发给陈宁安同志的补贴,属于侵占她的合法收入,数额巨大,是违法犯罪行为,是要被判刑的。”

“而且,这还是往小了说。要是往大了说,这笔钱是政府和厂里发给陈宁安的,在送到陈宁安同志手上之前,它都属于公款。温大山和周晓丽的行为,本质上来讲,属于侵占公款,是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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