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大宝剥了熊皮,好家伙,这皮摊开来足有三米大小,把皮上的肉刮干净,找个老师傅把皮子熟了,正好铺在自己的炕上。
但最让他馋嘴的,却是熊掌。
秦大宝嘿嘿笑着,这头熊罴足有一千多斤,尤其是两个前掌,又肥又厚,秦大宝上辈子吃过几个熊掌,
做为资深老餮,他很清楚,
熊掌里以左前掌最名贵。熊每当入冬大雪封山以后,进入冬眠时经常用舌舔前掌,把前脚掌上的老茧舔得极薄,以至掌心殷红渗血,其津液、胶质渗润于掌心,所以前掌质嫩,营养丰富。
但是在两只前掌之中尤以左前掌做菜最富营养。这是因为,熊是左撇子,它是用左掌抓食物入口,
而右前掌仅用来搔痒、爬树和捕捉猎物,所以左前掌掌心常年沾满了野果汁、蚂蚁卵及珍禽肥兽的血液。
熊为解馋,还经常偷吃山里人放养的蜜蜂。这样熊的左前掌也常常浸沾着蜂王浆和蜂蜜。天长日久,熊的左前掌便被血、蜜、果汁和熊自己的唾液渗透了。因此,左前掌最好吃。
熊的吃饭习惯和阿三哥很像,只是左右手相反罢了。
秦大宝一看天已过午,再不回去得在山里过夜,家人该着急了,
他顺着来路往山外走,半路终于碰到了一个野猪群,打了两头大野猪,子弹还剩下不到十发,这次打猎圆满结束。
收获的喜悦一直伴随着秦大宝的脚步,他一想到家人看到猎物惊喜的样子,想到弟弟妹妹吃肉的模样,就觉得浑身的血都是沸腾的,
他依然没有变,还是那个善良的秦大宝。
遥遥的望见了秦家沟,村里炊烟袅袅,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一层烟雾笼罩着整个村子,除了贫穷和饥饿,一切都那么美。
秦大宝掰掉几个大树杈,把两头大野猪拿了出来,架在树杈上,他不能让人怀疑自己的空间,正好回村里找人,把野猪弄回去,所以背着枪奔下了山梁。
在老秦头家里,秦庆有带着陆秀娥和妞妞早就回来了,一听说大宝自己进山打猎去了,而且快一天了,
陆秀娥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了,一直坐立不安的,奶奶也着急,一个劲的埋怨爷爷和二叔不该让她大孙去打猎,
妞妞刚开始还挺开心,后来没见到大哥回来,也哭了起来,
二宝也没了往日的淘气劲,偎在爷爷怀里蔫了。
二叔和老叔一家都来了,见天色暗了,也着急的商量组织人去山里找秦大宝。
这个时候秦大宝跑回来了,刚把枪递给二叔,陆秀娥一见儿子,二话不说,笤帚疙瘩就抡上去了,这一下把秦大宝给打懵了,
他一边躲一边喊:"妈,哎呀呀,疼,妈,别打了,爸,你和我二叔老叔赶紧的,推板车,我打了,哎呀妈,你等我说完话再抽我,我打了两头野猪,实在拽不动了,你们赶紧帮我去整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