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皆知美之为美, 斯恶已;
皆知善之为善, 斯不善已。
美,凡指一切美好的事物。恶,凡指一切丑陋的事物。
当天下人都知道什么是美的时候,这说明丑陋的东西已经遍布天下;当人们都在为美好的善行而欢呼的时候,这说明不善已经充斥整个社会。
美丑和善恶都是矛盾的统一体, 之所以知美, 是因为有丑存在;之所以知善, 是因为有恶存在。至道之世, 人们不知有丑恶,也不知有美善,一切皆顺其自然, 发乎道性而已。不道之世, 那些以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为人生观的人, 为了追求名利, 往往用假美、假善来伪装自己。因为集美善于一身则名利双收, 而美善存伪,丑恶即生。
故有无相生, 难易相成, 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故:所以的意思。通过对上句美丑、善恶这两对具体矛盾具体分析,揭示出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转化的规律,进而引出下文。
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它们的关系都是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如果不能辩证地看待它们,矛盾就不可能得到很好地解决。世人无不追求有、易、长、高、声(名声)、前,而厌恶其反面,其结果往往因追求的方式不科学,造成求而不得的痛苦。老子所要向世人指明的是,求“有”须向“无”中求;求“易”必须重视“难”;欲“长”必先始“短”;欲“高”必先为于“下”;欲播声于“外”,必先发音于“内”;欲处人之“前”,必先居人之“后”。总之,要以辩证法的观点,从所追求事物的对立面着手,让其自然而然地由量变到质变向正面转化。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是以:连词,承上启下,通过总结上文得出结论。
人生一世,谁不想有所作为?要想社会安定团结,不端正人们的思想观念怎么能行?因此,“有为”和“言教”成为社会的普遍理念。然而,根据对立转化规律,统治者强调自我有为,必然导致整个社会的无所作为;强调言教,必然导致人心不古、道德堕落。所以,社会上的丑恶现象都是片面追求“有为”和“言教”之过。“有为”的对立面是“无为”,“言教”的对立面是“不言之教”,为了实现无所不为和社会淳朴的目的,所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正是具体运用了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最根本的规律,也是老子辩证法的灵魂。
圣人:就治身而言,指体悟大道、返朴归真的人;就治国而言,指理想的统治者即神圣法律的代言人。
“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是作为辩证法大师的老子向世人推出的济世安民的两大法宝,是对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运用,也是圣人治身、治国的最根本措施。
我们须知,老子的《道德经》是治身理论和治国理论的统一,治国理论源于治身理论,只有从治身和治国两个方面去阐释《道德经》,才能明白老子伟大的哲学思想及其千古魅力。
先说“处无为之事”。就治身而言,处无为之事,就是要求自我要有虚己守静、无私无欲、自失忘我的精神境界。“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自我不带有任何主观偏见,始终遵循客观规律,让规律发挥作用。“无为”的目的在于大有作为、无所不为。欲达到这一目的,就要采取辨证的观点:我不直接治身而首先解放心灵,解放心灵的过程就是凝聚真朴的过程,凝聚真朴的过程就是强身建体的过程,朴成则以朴治身,以朴治身才能健康长寿。自我“无为”,才能充分发挥体内每个细胞的内在协调作用,使真朴得以逐渐形成;自我“有为”则灵受制于魂,灵受制于魂则真朴不现。自我的力量是有限的,朴的力量是无限的。我“无为”事朴,朴“无不为”治身。以朴治身,则百邪不侵,百病不生,自由、幸福、健康、长寿之目的也就达到了。就治国而言,处无为之事,是要求统治者不要玩弄心计,搞独裁统治,而是虚己谦下,无私忘我,还百姓以自由,充分利用全体人民的智慧,建设公平、公正、正义的国家法律。总之,就是抛弃人治,实行法治。统治者“无为”,法律才会健全、神圣,以神圣的法律治国,国家必然有持久的繁荣和稳定。统治者的智力是有限的,法治的力量是无限的。“处无为之事”,收获的却是无所不为的成果。与之相对的是“有为之治”,而有为之治是所有阶级社会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它强调的是统治者以一人之心或少数人之心奴役天下人之心。有为的背后是个人英雄主义,是英雄史观。有为之治正是阻碍社会发展,产生历史悲剧的根源。
现在,人们对老子的“无为”思想认识不明,是几千年封建思想的余毒在作怪,人民群众还没有真正觉醒的缘故。统治者的有为观念,必然导致官僚主义和个人崇拜,而官僚主义和个人崇拜又必然导致政治腐败和社会混乱。
“处无为之事”是言“治”,“行不言之教”则是言“教”。和“不言之教”相对的是设言施教。设言施教是统治者希望利用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思想观点进行表面说教。有人说,言教只是一种语言游戏和思想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