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榆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什么都不知道,就敢捡人回来!”
段榆抱过女孩子,三两步走到营地,就把人直接丢到地上,对方被砸得痛呼了一声,便没有动静。
“榆榆!她伤得这么重,你怎么能这样丢,一点都不懂怜香惜玉!以后会找不到老婆的。”许是相处的日子久了,姜清现在完全不怕段榆丢下自己,说话声音都大了。
段榆转头瞪了他一眼就走开了,冷冷丢下一句,“多操心你自己吧!”
姜清感觉有被冒犯到,但他只敢在心里嘀咕,“原书那么多老婆,现在一个都没有,看哥给你改剧情,整成老光棍!”
看到姜清带回来个人,大家都围了过来,林燕舞突然惊呼出声,“妍妍,怎么回事?你怎么伤得这么重?”
对方却始终紧闭双目,无力回应。
名字都出来了肯定是熟人,段榆也不扭捏,提醒周岩栋赶紧给她看看,“周大博士,赶紧给瞅瞅,在水里泡久了,估计快不行了。”
周岩栋不喜欢被别人指挥着做事,刚想出声反驳,姜清却习以为常的抓住他手臂,“博士给她看看吧!伤得这么严重,只有你能救了,我去给你烤香喷喷的野猪肉。”
“好的吧!记得猪皮要烤脆点!”周岩栋眼冒亮光,矜持的点点头。
趁着周岩栋给对方做手术,姜清和小冬赶紧烧水刮猪毛,刮干净后,又将它拖到农田的水池边放血。
再由段榆剖开猪腹,三个人把心肝肾等能吃的内脏收拾起来,又留下一节粉肠,其余的全部丢掉。
猪头由于太难做也丢掉了,四条猪腿和纯瘦肉条都抹上盐,做成腌肉够吃一段时间。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则成了这顿烧烤的主力军,只见姜清将心、肝、肾和五花肉都片成薄片。
还卸下箱子的一块铁板在火上烧红,放一块肥猪肉煸出油,再放切好的内脏和肉片慢慢烤。
等周岩栋做完手术过来时,姜清赶紧拿起一片裹上辣椒面递给他。
周岩栋边吃边夸张地对着段榆说:“还是我们清清会做事!真好吃!以后谁跟了我们清清就有福咯……”
姜清看周岩栋心情不错,赶紧问:“博士!那个女孩还好吧?”
周岩栋眯起狐狸眼,盯着他的眼睛,微微向他倾身,“这么关心人家?难道是一见钟情?你不会看上人家了吧!”
这话一出,在场几位吃瓜群众,眼神在姜清和段榆之间来回弹跳,试图挖点新乐子。
段榆整个人也是神情紧绷,耳朵悄悄竖起,听到姜清否定的答案后,不自觉的舒了一口气。
林燕舞从王妍妍处走过来,打断了周岩栋的瞎掰,“瞎扯什么?王妍妍是秦朗的女朋友!”
随后看向段榆,“秦朗,你认识的呀!就那天给我们车的帅哥!!”
段榆思索片刻,才想起是谁,“是他女朋友?你怎么知道?”
林燕舞挑了挑眉,语气淡淡,“你去查谢安朔时,我也在跟旧部联络啊!有一天回去看到王妍妍,她是我老师去年认的女儿,是个不错的女孩,当时秦朗就在她身边,才知道是男朋友,人家都要准备结婚了。”
一旁的姜清听到这两个名字,莫名有点熟悉,但就是想不起来。
“小脑!这两个人是不是原书剧情线里的人物?我怎么感觉好熟悉?”
【答对啦!这两个人可是重要人物哦,偷偷给宿主剧透下,原书这时候,雷霆基地被其它势力吞并,男主带着林诗来到了桐城,在某次丧尸潮时,王妍妍救了林诗,但反被林诗推去挡丧尸,事后秦朗想要杀林诗报仇,但林诗这女人惯会花言巧语,愣是让男主相信她是被冤枉的,男主就此和秦朗结下了仇,后来秦朗给男主使了不少绊子!】
“好家伙,我得盯着榆哥,可不能让他再去惹情债了。”
半夜,王妍妍醒来了一回,看到熟悉的林燕舞整个人很开心。
她简单讲述了自己被人暗算的事,而后吃了些姜清提前给她熬煮的粥后,又开始沉睡。
从离开别墅群开始,他们走了整整三天,终于在第三天的傍晚,来到了桐城附近。
几个人将车停在盘山路上,爬上陡峭的山脊往下眺望,曾经繁华的桐城,现在荒芜一片。
曾经文明世界的高楼大厦,成了植物的栖息地,人们只能抱群散居在城里的各个角落。
段榆道:“今晚先在此停留,明天天亮再下去,周博士留意下病人的情况,最好她明天能带路,我感觉这里不会太平静。”
“如果妍妍不行,我也可以带路,我们不进城,先去我爸旧部集中驻扎的城郊地区。”林燕舞补充道。
第二天一早,几人吃过饭后,王妍妍就醒了,听说她们要去找旧部,挣扎着要起来带路。
“我带你们去吧……旧部里有些人对燕姐颇有微词,认为部落衰败都是她引狼入室,如果她这次再带你们去,怕是会被群起而攻……你们是外人,如果没有人带路,他们不会放你们进去的……”
林燕舞听完神色凄凄,其实她也知道旧部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接纳她,一切幻想不过是老师不愿意告诉她真相罢了。
按照林燕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