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她现在是我的员工,it部。”项晨有点奇怪,“你要吃饭的话,跟我们一起好了。这么八卦干嘛?”
金秘书默默地退到旁边,给项晨让路,以表示自己没有跟他们一起去吃饭的想法。不知道为什么,他对这个连文雅没什么好感。
虽然还不太了解连文雅为人,但是也许是跟叶半夏相处久了,混熟了,自然而然就认定叶半夏才是项晨的女人,对于其他接近项晨的女性,不管是出于何目的,都会有几分警惕。
这就叫做同理心?
金秘书这样想时,不由得笑着摇了摇头,希望用
此心来换的叶半夏以后看见自己不要再叫自己金大巴才好啊。
项晨带着连文雅到了附近一家日式料理店,吃拉面。
“中午饭要选味道好,量足,够饱,就来这家。”项晨介绍着,“还有很多小食,如果你不喜欢吃寿司,鱼生什么的,可以看看,还有中式口味的。”
连文雅耸耸肩,“没关系,日料,我还可以。不就是剩饭加醋加生鱼肉嘛。比起英国的黑暗料理,还是可以入口的。”
“那你现在会自己做饭了吗?”项晨问道。
“当然不会,我时间宝贵,才不会浪费在这些小事上。”连文雅抽好筷子,用筷子尖点着茶杯说得振振有词。
“我女朋友也不会。”项晨忍不住笑出声来,“哦,不对,她好像会个什么炒鸡蛋。比你强。”
连文雅用胳膊肘捅了捅他,“拿我跟你女朋友比干嘛?多没意思。”
“是啊,不在一个level,不可比啊。”项晨故意这么说。
连文雅也不生气,“你自己选的女朋友,当然好啦,就算是坨屎,那也是你的最爱嘛。”
这句话听起来,怎么都觉得有点怪怪的,不过项晨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小菜已经送过来了。
“好啦,可以吃点东西垫垫肚子了。”连文雅赶紧转移了注意力。
她的吃相一点也不淑女,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大家千金的小姐。项晨看着她,又不禁想起叶半夏,想一想,还是自家的好啊。
一会儿,拉面也端上来了。
连文雅一点也没在客气的,哗啦哗啦地开始吃面,吸得面条滋遛滋遛的响。
项晨还没动筷子,就被她这种阵仗吓到了,这恐怕是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吃面声音比自己还大的女生。
面汤都溅到项晨的袖口上了。
他忍不住叹了一句,“你是饿了多少天,没吃啊?就等着我这顿呢,这么恐怖。”
“不是啊。你难道不知道在日料店里,吃面的时候,声音越响,才是对店家越尊重。”连文雅把头,从大大的面碗里抬起来,解释道:“我这是表达我的尊重。”
说完,她又开始滋遛滋遛地吸着面条。
项晨回想起自己之前跟叶半夏吃日料时,不管是寿司,还是拉面,还是汤,还是别的什么小食,叶半夏的动作都很轻盈,加之她的嘴唇本来偏小,所以吃东西也是小口小口,文文静静地吃着,一点声音也没有。
如果只是对比吃相,感觉叶半夏才更像是个千金小姐,连文雅比较像是路边的野孩子。
“喂,你不饿吗?面都没动。”连文雅用筷子敲打着项晨的面碗碗沿。
项晨才开动,总不能一个大老爷们被个小姑娘比下去。他吃起面来,也是哗啦啦的,连面带汤,呼溜呼溜就下肚了。
吃完之后,才摆出一个我赢了的笑容,看着连文雅。
连文雅回望着他,“谁跟你比赛似的,看你吃的一脸的面汤。”说完,用面巾纸帮他擦嘴。这举动很自然,但太过于亲昵。
项晨赶紧接过纸巾,自己擦起来。
连文雅对自己有点幼稚的行为,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吃完,就回公司了。下午我还要开会呢,就不跟你一起了。你认识路的吧。”也不等连文雅回答,他就径直起身,过去买单了。
连文雅瞧着他的背影,有些得意的笑了。
在正式出动之前,连文雅对项晨的资料仔细做过分析,包括他历任女朋友。
虽然不多,但基本上可以推测出来项晨的喜好,他不喜欢那些做作娇气的大家闺秀,反而对小家碧玉的女子比较感兴趣。
通俗点讲,就是邻家女孩,亲和力高的那种,对他的口味。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项晨,你是逃不出我的手心的。连文雅在心里暗暗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