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得有点尴尬,我想着,就回了车上,自己开车回家。
路上买了菜,我在家里做了饭等黎禹宸回来。
黎禹宸回来的时候正好,饭菜刚刚好,我从厨房出来,习惯性的帮他脱外套和衬衣。
但是我在给他解下领带的时候,发现在他的白衬衫的领口处,有一个红印子。
我的手摸过去,擦过,发现是口红。
大概是我的脸色不对,黎禹宸低头,他也看到了,他随意将衬衫脱下来,对我说:“是女秘书,今天跌倒的时候我接住她,蹭到了我领口处。”
“啊,这样。”我捏着那个衬衫,说:“好像不太好洗啊。”
“那就不要了。”黎禹宸从我手里接过衬衫,走回房间里去换睡衣。
而我状似无意的坐回到桌子上,给黎禹宸盛饭,但我的心却跟着乱起来。
会是他说的那么简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