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猎杀慧娟的过程之中,由于犯罪集团已经使用了二类炮灰成员小主播,所以其实只需要一到两名外围炮灰成员,便能够非常完美的执行猎杀计划。 对于这些位于第二套杀人班子的犯罪成员,当前唯一可以确定的,一定不是魏阳、马希水、平俊凡这三人,至于是不是章青,又或者是那个似乎非常厉害的神秘第五人,还未可知。 又或者,是一些类似于魏阳这样的核心成员/外围炮灰成员。 要知道,犯罪集团在l市之中已经展示了大量的一次性二类炮灰成员,在这种已经呈现出来的强大洗脑能力面前,你还要硬说犯罪集团没有在l市之内培养一些真正的核心成员,又或者是一些其他外围炮灰成员,这很明显就有点自欺欺人。 对此做好应有的准备,才能在未来的某一刻,接住这些突然爆发而出的额外破坏性力量。 通过对于慧娟尸体特性的初步分析,已经能够大概推理出一些与犯罪集团直接相关的信息,更是让第五正对于犯罪集团的人员数量做了一次重新的预估。 这些重要的收获,确实难能可贵。 虽然十分的珍贵,但却并不怎么解渴。 除了这些与犯罪集团的整体特性相关的关键信息以外,犯罪集团处理慧娟的手段和步骤,也值得全面的推敲。 当初在调查慧娟死因的时候,其失踪的特性是基本符合人间蒸发失踪案特性的,现如今看来,她应该是在某处监控死角之中被犯罪集团给迷晕之后再带走的。 转运慧娟躯体的运输车辆,可以是当时路面上经过的任何一辆民用车辆,甚至只要犯罪集团踩点严密,对于慧娟惯常习性预估得足够准确,那么完全可以在绑架慧娟的地点提前布置一辆民用车辆。 这辆预设的民用车辆既可以及时的隐藏慧娟,甚至还能作为杀死慧娟的场所。 毕竟,慧娟的身上没有任何的其他致命性外伤,唯一有伤害的,也全都集中于其肺部,这也能够推断出,慧娟不是死于乙醚中毒,就是死于相关中毒窒息性死亡。 之前在调查街心十字路口-爆炸案的时候,被焚烧致死的出租车司机尹哲,当时第五正对其死亡原因的判断,就是犯罪集团预先用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的高浓度气体将其给迷晕,然后再纵火将其给焚烧致死。 如此,由于焚烧本身烟雾的掩盖,尹哲的死因便可以完美的伪装成为自杀。 虽然第五正的这种猜测,只是一种私人的猜测,但现如今反观慧娟的死因,想要让一名受害人无外伤的死去,犯罪集团对于此类杀人手段的研究还是非常深刻的。 就拿平俊凡会拿超标的亚硝-酸盐和黄-曲-霉素来慢性谋杀其他人一样,犯罪集团在培训组织成员的时候,看来不仅对他们的身体运动技能进行了绝对的强化,对于一些特种化妆、毒杀技能也有一定的涉及和培训。 就从这种规模的培训力度,你也能够一窥犯罪集团的图谋到底有多大! 可以说,为了能够悄无声息的审判道德失衡人员,他们在这上面所下的功夫,用精益求精已经不足以来形容他们。 以犯罪集团的杀人手段,想要在迷晕慧娟的瞬间做到一击毙命,确实不是一件太过于困难的事情。 对于慧娟这种必死的存在,在绑架她的过程之中想要立即致她于死地,不过就是顺手为之的事情。 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犯罪集团却要暂留慧娟的性命,在之后的某个恰当时间点才去剥夺她的生命。 这种死亡的滞后现象,说明杀人其实并不一定是犯罪集团的最终目的。 基于整个犯罪集团的意识形态,不难猜出,杀人只是一种手段,是对被审判的道德失衡人员的最终惩罚。 也就是说,在整个犯罪集团的杀人体系之中,审判才是他们的重中之重! 如果没猜错的话,慧娟在被绑架之后的某个时间节点,应该非常短暂的清醒过,这个清醒的过程,就是接受犯罪集团审判的过程。 考虑到慧娟手脚之上并没有剧烈挣扎的瘀伤痕迹,那么这就说明-慧娟在死亡之前,就算曾经短暂的苏醒过,躯体也处于中毒的瘫软状态。 意识的短暂清醒所必然生成的强烈求生欲,陌生的环境和一群虎视眈眈的审判者,这种极度焦虑的现状却不能够通过躯体的挣扎扭动和声音上的尖叫怒吼来发泄出去,那么这种对于绝望和恐惧的积累,肯定要比一般的压抑过程要更加的残酷且剧烈。 这种让被审判者极度恐惧和绝望,甚至能够极致体验濒死感觉的举动,或许也是犯罪集团所刻意为之的举动。 毕竟在一般的报复观念之中,极致的痛苦和恐惧,才能获得极致的悔恨和赎罪。 看来,在犯罪集团的审判过程之中,这不仅是对整个犯罪集团意识形态的一种践行,更是对道德失衡人员的一种被动救赎举动。 也就是说,这个审判的过程,对犯罪集团和道德失衡人员都是极其重要的,也是双方都必须要积极参与其中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犯罪集团才会让受审判的道德失衡人员处于一种清醒但是又浑身瘫软的状态之中。 至于导致慧娟最终死亡的原因,似乎也显得非常的简单且常见,例如说,给昏迷状态的慧娟吸入大量的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在慧娟的嘴鼻上覆盖一块厚重的浸湿毛巾,这些都可以让慧娟快速的死于窒息。 通过对比在废弃工厂二级密室之中找到的其他受害者尸体,杀死慧娟的手段,其烈度很明显是低于其他道德失衡人员,这种特例上的存在,再次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慧娟的死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