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曲的绰号,路易斯知道诺克想家了,于是轻声安慰道: “等你到了南风村,这里会有更多和你一样大的小孩,你们可以一起去学校,一起吃又大又松软的面包。” 诺克看着路易斯,眨巴着眼睛: “学校是什么,好玩吗” “就是学习的地方,那里会有老师教导你们,等你去了就会爱上这里。” 诺克听了止住了泪水。 诺娜坐在路易斯的手臂上,小小的脑袋想得并不像诺克如此简单,她对于父亲口中这个称为学校的地方第一次有了想要了解的求知欲。 羽毛镇只有贵族的孩子还有富商的孩子花得起钱请私人教师学习文字。 诺娜没有一次不羡慕着他们,不过诺娜知道自己的家庭情况,一次教学就要1金币,父亲没有那么多的钱。 诺娜喜欢那些贴在街上商店上的复杂文字,没有金币学习,她就一个个的将商店名反复学习。 通过这种方式,诺娜已经掌握了几百个字。 她的眼光看向高大城墙背后的南风领地,父亲所说的学习的地方,会有老师教她文字么,诺娜忽而觉着生活不再无趣,她的脸上露出了难得的表情来。 路易斯并没有注意到,流民的队伍很长,快排到晚上的时候才轮到他们。 士兵一看到路易斯就齐刷刷的敬了个军礼,一排的士兵一同敬礼的场面对于路易斯的父亲还要妻子来说多了几分难以言喻的感觉。 可能是自豪也可能是惊讶,妻子部了解路易斯的一切,特别是从路易斯很少回家开始,而路易斯的父亲更是从来都没有关注过自己的孩子,这次同路易斯一起离开,一半是愧疚一半是想到了离世的妻子。 在士兵热情的对路易斯打招呼时,路易斯的家人第一次意识到路易斯在南风领地的受欢迎程度。 诺克在得知父亲是南风领地军队的队长后,满脑子充满了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