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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 林天条款?不,是上帝条款诞生!万众瞩目的华夏赛!(1 / 5)

除了先签后换的规则改变之外,斯特恩还公布了一条绝对堪称震动级别,甚至让这个‘迈克尔·乔丹条款’都黯然失色、差点无人讨论的条款!

“若一名球员在过去5年内曾夺得最少3次或连续两次MVP、4次或连续3次总冠军,4次或连续3次入选年度双一阵容,此球员在续约时,全联盟拥有此球员鸟权!即全联盟皆可以鸟权价格与此名球员商谈合同!”

“但此球员母队仍旧拥有最先续约权和匹配权!”

“并且,此名球员续约时将无视当前薪金规则,而是以其当前薪水为基准进行新合同谈判,在此基础上达成的新合同所产生的奢侈税,双倍收取!”

这个条款一出,真的是整个联盟都震惊了啊!

这他娘的,疯了吧?

这是所有人第一时间想到的事情!

太疯狂了!

打个比方,按照现有的劳资协议条款,像林天、加内特等赶在98年劳资纠纷之前签下合同的球员,在这份合同到期之后,是无法按照他们最后一年那份天价薪水谈续约的!

因为劳资协议规定:一名8年以上的老将,能签下的最高薪水是工资帽的30%,也就是1500万左右的起薪加上每年最多10%的增幅,以及最高5年的合同。

也就是说,不管林天、加内特等球员最后一年的合同是3500万还是2800万,他们谈新合同的时候,母队只能给他们一份1500万起薪和总价不超过5年8500万的顶薪合同。

这就是98年劳资协议规定的制式合同规则!

但如今这个规则一出,就意味着一名球员如果符合以上条款.....

好吧,全联盟目前只有一个人符合这个条件,林天!

就是说林天将能以3277万的起薪去和联盟所有球队去谈一份最高5年,每年增幅10%的合同,并且还无视工资帽......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有疯子开价,并且按照10%的递增把合同给满的话,那么林天将有机会拿到一份5年超过2亿美刀的合同,他最后一年的年薪甚至将接近5000万!

而同期所有其他球员的薪水,基本上没有人能超过2000万。

甚至联盟有超过一半的球队,如今的工资总额其实都不到5000万。

太夸张了!

而这则条款一出,立刻引发了整个篮球界的疯狂讨论和轩然大波!

一开始,这则条款还被人称作是‘林天条款’,毕竟他是全联盟唯一符合这个要求的球员,可讨论着讨论着,大家发现纵观整个历史,只有两个人符合这个条款。

林天和乔丹。

于是,这个条款被飞快的改了名字。

上帝条款!

绝对的上帝条款!

除了NBA历史上金字塔最顶尖的人,其他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使用这个条款。

这三个要求,除了最后一个还有那么几个人能做到,其余的两个,任意一个拿出来都无比困难,可三个加在一起?

真的就只有林天和乔丹了!

太难了!

而紧接着,所有人都飞快的反应了过来,在乔丹如今也已经没有了资格的情况下,这玩意儿根本就是他娘的林天专属特供条款!

并且,这东西甚至也不是给林天的福利,是给联盟的福利!

双倍奢侈税啊!

如果真的有疯子球队就这么拿到林天,那这支队伍每年缴纳的奢侈税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要知道,联盟奢侈税可是平分给所有球队的!不少小球队甚至就指望着那点奢侈税贴补一下球队呢!

这个条款一出,意味着联盟28支没有林天的球队都能分钱!他们都能从里面拿到好处!他们都能成为条款的受益者!

这大概,也是几乎所有老板举双手双脚同意这个条款的原因了。

毕竟,90%的球队有自知之明,林天不可能来他们这里,那既然不可能来,现在我们能额外分钱,何乐而不为呢?

据传,甚至就连步行者队的老板西蒙也没有对这个条款进行什么过于激烈的反对和抗议。

这家伙也同意了。

至于同意的原因?

所有人都相信:这家伙大概率是和斯特恩达成了什么PY协议。

就步行者队今年的财政状况和放走卡特的行为来看,如果真有球队给林天开5年2亿,那他们绝对不会跟进的!

小本买卖,诚信经营,比花钱,步行者是肯定比不了什么纽约、波特兰和洛杉矶的。

反正已经4次冠军在手,西蒙兄弟已经赚了不知道多少钱和荣誉了。

这种事,他捏着鼻子也就认了!

不认,又能怎么样呢?

斯特恩开会传达这个条款的时候,根本就没给任何人拒绝的机会,他是传达、通知,而不是商量和讨论!

西蒙除了开开心心的收下斯特恩许诺的好处,然后等待着林天离开后他从奢侈税之中分钱之外,他还能怎么办呢?

至于林天?他觉得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弗利萨对卡卡罗特说‘你的战斗力居然有18万很了不起,但我有53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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