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容颜决>其他类型>官场:分手后,我转身考上省组部> 第1263章 罪罚相当,宽严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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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3章 罪罚相当,宽严相济(1 / 2)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落马官员“立功心切”,死马当活马医,把一些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东西都拿出来说,反正就算错了,他的责任也不会加重。

石磊想通过这一点劝诫学员,不要想着那些所谓的哥们儿义气,不要想着官官相护,那些都靠不住,而且一旦你所谓信任的那个人进去,也许第一个咬出的就是你。

没事儿都能给你咬掉一块皮,要是有事儿,你一定会被牵连完蛋不可。

还有的官员,进去后都没人样了,有的疯疯癫癫大小便失禁,有的想尽各种办法自杀,还有的膀胱憋的都快爆炸了,就是尿不出来,后来拉到医院里,用尿管导出五大盆子尿,医生说是因为精神太紧张所致。

副检察长详细描述这些官员的丑态,就是为了给学员们敲响警钟,不要步他们的后尘……

接着授课的是最gao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授课吴志海,他从刑法和刑事审判的角度,阐述这些年的反腐斗争。

他表示他们正在研究,要建议对刑法进行修改,并出台相应司法解释,提高贪污腐败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和惩处效果!

同时,吴志海院长还给了一个思考题。

面对腐败问题日益严重,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调整,更好服务反腐大局?

说到这个话题,在场的学员们都不陌生。

因为依法治国是国家的重要目标,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领导干部都离不开法治,这些年没少学习,也没少思考。

纷纷从各个角度建言献策。

有的说要提高刑法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震慑犯罪分子!

还有的说要加强纪委和监察系统的监管,把监管前置,同时跟检察院有机联动,让检察院提前介入。

现在地方官员怕检察院不怕纪委。

地方的纪委也往往喜欢采取和稀泥的态度,看主要领导脸色行事,能不立案就不立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缺乏有效监督。

还有的说要放开举报,允许风闻奏事,不要求实名举报,只要有举报就要核实,一查到底,就算举报错了也不承担责任,轻易不用诬告陷害罪名,让领导干部接受更大范围和更加严厉的监督……

整个讨论氛围还是很热烈的,大家有什么说什么,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

吴院长听着,笑而不语。

周红兵在一旁皱起了眉头。

他出身于人大法律系,一毕业就进入最gao法院,在刑二庭、立案庭、审管办都待过,做过审判员。

审判员就是处长了!

后来进入了最gao法政治部,可以说在法院系统里履历丰富。

司法实务和党务政治都是一把好手。

前两天,他说要等的机会,就是这个。

在政法领域,他是专家,必然大放异彩,强压梁江涛,把前几天丢失的局面都夺回来!

但越是这样,他越不能随便开口,而是要思虑周全,谋定后动。

所有学员的发言,他都认真听了。

这些观点,对于预防和惩治腐败,不能说没有作用,但是,这些政策的本身副作用也很多,而且好多都偏题了,吴院长问的是从法律的角度调整,并不是从纪检和检察院办案的角度。

那么,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

周红兵心中当然有想法,但这个想法可能有些惊世骇俗,但确实是应该推进的!

一些正确的事情,往往和人的直觉是相反的!

周红兵想着再想一想,让想法更加成熟,最后再一锤定音收盘!

正在这时,梁江涛起身了。

他是法律专业的本科生,法律基础知识知识很牢固,而且有后世事那么多年的领先视野和行政经验,知道当前有关职务犯罪法律存在的问题。

思虑清楚后,就要发言。

周红兵一惊,真是哪里都有这小子。

不过也好,在这个话题上,他凭什么跟自己比?一会儿就教他做人!

梁江涛道:“我认为,要修改刑法关于受贿数额的认定,做到罪罚相当,真正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这是大而化之的话,并不令人惊异。

但吴院长眼前一亮,似乎预感到了什么,赶忙道:“请你具体一点。”

梁江涛顿了顿,继续道:“现在的刑法规定,受贿十万以上,就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随着改革开放和通货膨胀,这个认定显然与社会经济情况严重不符,过于严苛,应该予以纠正,提高认定金额!”

梁江涛说完,全场一片哗然!

很多人都质疑,你是不是搞反了?

原来的法律受贿十万就是数额特别巨大,你要提高认定,是不是受贿一百万两百万才是数额特别巨大?

这不是降低惩罚力度吗?

腐败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提高惩罚力度还来不及呢,你倒好,还要降低惩罚力度!

这不是纵容贪污受贿吗?这不是保护犯罪分子吗?

你这样搞,岂不是火上浇油,南辕北辙?

跟朴素的正义感和道德直觉截然相反!

大部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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